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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我记得那天有点冷,在双廊很少有那种温度。空调开到最大,玻璃的哈气上清晰地印着酒醉后写下的“暮”字。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抽烟,床头柜上报纸、打火机、饼干、方便面杂乱一片,如我的生活一般。
那张写着“禁止床头吸烟”的提示纸上,是喝剩的可乐罐,罐口戳满烟蒂。我右手夹着烟头,左手盘在脑袋下面,半个身子倚在床边,一条腿在被窝里,另一只脚勾着拖鞋在床边无聊地晃荡。
有人敲门,两下、三下、两下,轻柔不急促,是暮老板,她每次都是这个频率。
“肖珈,睡了么?”
我起身把烟头插在可乐罐上,烟头弯曲地折在了罐口,继续固执地冒着白烟。我移出被窝,从床底下拨拉出另一只拖鞋,趿拉着来到门前。“暮老板,还没睡啊。”
“我进来了啊,阿姐说早上打扫没给客房放浴巾,我给你拿过来。”暮老板推门而入,这里是她的客栈,一切她说了算。
这就是我的女主角——暮老板。即使是晚上,也还是精致的,那种精致浑然天成,不带刻意装扮。裁剪得体的白衬衣,高腰阔腿裤勾勒出醉人的曲线,一头长发随意散开落在美丽的锁骨上,妆容散发着自然的光泽。
三十岁的她,看起来像支带刺的玫瑰。她脸颊泛着红润,几近裸色的嘴唇,眼神几丝妩媚,几许忧郁,嘴旁那颗痣让我不敢看她,直视总想吻上去。她向浴室走去,身上带着淡淡的花香,我很喜欢她的味道,女人的甜味儿。
她抬起手往浴室的架子上挂了两条浴巾,回身走到床头柜边,伸手将可乐罐口那个冒烟的烟头塞进了可乐瓶里。烟头与可乐相遇,短暂的“嗞”声后,屋里又安静了。
我很想拉她的手,但还是忍住了,“暮老板,有时间聊几块钱儿的么?”
暮姐指了指胳膊上剩下的浴巾,退出了房间。我有点失落,不知她给别屋送完浴巾还会不会回来。我坐在床边,点燃一支香烟。我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大自己12岁的女人。
那一年我18岁,高考落榜了。我掏干净自己所有的兜儿,又翻出了老妈抽屉里的现金,凑了5000块,留了个字条儿就走了。我花了400块,辗转了45个小时,汽车倒火车,火车倒汽车,来到了一个离家2700公里的地方。
那时我没想太多,只想着走。这一切或许是为了躲避不堪的现实,又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另外一个自己。
我到了大理的长途汽车站,攥着地图思量着接下来的何去何从。最终我踏上了开往双廊的汽车。相比于丽江,双廊更陌生,所以我决定去这个地方,我不认识这里,这里也不会有人认识我。
一路颠簸,跌跌撞撞,到达景区前我提前下了车。我沿着洱海,顺着公路,一路徒步。走着走着,遇到了一家客栈——“洱边”。我抬头望着门牌,决定住在这里,我喜欢“洱边”这个柔软的名字。
这家客栈是古朴的调调,青苔布满每一块石阶缝隙,雕花屏风后是个小院。几个青花瓷的小茶杯,零零散散地摆放在大榆木桌上面。院中间是个人造水池,里面养着水草和几条锦鲤。角落里的秋千轻微摆动着。客人不多,茶桌上坐着个丰韵的女人。
她就是暮老板,这家店的老板娘。我说我没什么钱,但是想在这长住一段时间。暮老板不多问,给我安排了二楼拐角最便宜的一个单人间。一个月1500块,我盘算了下自己的家当,就这么住下了。
从那之后我基本不出门,每天除了在房间喝得支离破碎,就是在院子里的茶桌上抽烟,发呆。暮老板每天穿行于旅客之间,对他们嘘寒问暖。路过我时,她会留下甜甜的味道。有时她会叫我,“小伙子,愣什么呢?”有时会突然拍我肩膀,然后像个小姑娘一样捂嘴跑开。有时会用鼻尖对着我的脸,伸手捏下我嘴里那根早已熄灭的烟蒂。
坐得久了,我也开始主动跟院子里的人熟识。我会帮着50多岁的啊姐打扫房间,会推旅客的小孩儿荡秋千。有时帮着暮老板登记入住的旅客。暮姐不忙时会坐在我对面,让我陪她喝普洱。但是我还是不太敢正视她,因为她谈笑间的风情万种,我看一眼就要沉醉。还有嘴边那颗痣,仿佛有种勾人的魔力。我见着暮姐总是低着头,她喜欢呼噜我的头发,然后还会嫌我头发油。
我在这里肆意地荒废时间,我喜欢这里,我告诉自己我已经忘了从前的我,但我知道我在骗自己。
我仔细回想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这个女人的,如果没记错应该是那一次。我去了酒吧一条街的一个酒馆,那天我并没有喝酒,只是沉迷在音乐中不停地抽烟。
烟雾中我想起了炎热的北京,想起电话听筒中的成绩,想起了父母,想起曾立下的誓言,想起半夜的泪水,等我回到客栈时已是凌晨。我跨进大门,暮老板噌的从茶桌边站起来,衣袖刮倒了桌上的茶杯,她急了,“肖珈,几点了才回来。”
我望着她,这是第一次我这么长时间地注视她,那颗痣好迷人。我及时抽离那一瞬的胡思乱想,回到了现实。我有点糊涂,“姐,你,你还没睡啊。是在等我嘛?”
“是。”暮老板声音竟带了些哭腔。
“等我干嘛。”
“别人都是搭伴儿出去,就你自己一人。我怕你出事儿。”
就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一股陌生的温暖,我以为自己始终孑然一身,没想到在这异乡竟有人还惦记着我。而且,这个人还是暮老板。有很多话想说,却说不清楚也不知道该向谁说。我望着暮老板,半天才憋出了一句谢谢。我忍着情绪,竭力不表现出我的一丝感动。
暮老板送我回了房间,临出门时,我突然想拉她的手,但是我不敢,就那么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昏黄的灯光中。我想像暮老板这种女人,好似一朵带刺的玫瑰,她只存在于彼岸,一般男人无法到达。
房门再次响起,两下、三下、两下,暮老板回来了。她带来了酒,“肖珈,陪姐喝点。今天不喝普洱,咱们喝酒。”
她走到飘窗的吧台,摆好了酒杯,静静等着我。
“你们南方人也喝二锅头。”
“我是北京人。”
“暮姐,那咱俩老乡啊。”
“你刚才不是想聊么。”
“我有点想家了。”
“来喝吧,为了家。”
我们一直倒酒,碰杯,点烟,吐雾,期间暮老板出去补了两次白酒。我们聊了很多,那天我告诉她我是不负责任地偷跑出来的,她告诉我她是追着一个男人来到这里的。那天我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脆弱,考试的失利击垮了自己所有的尊严。她也承认她根本没那个姿态去祝福那个男人的爱情,她恨他。
“干杯,为了咱们的懦弱。”我有点多,音量越来越大。
“干杯为了该死的曾经。”暮老板一饮而尽。
后来我再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一切都像做了场梦,除了一堆酒瓶证明我确实跟那朵彼岸的玫瑰渡过了一个空虚的夜晚。
我起身坐在吧台点燃一根香烟,仔细回想着每一个细节。昨晚是我需要她,还是她需要我。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只零零散散地记得我们哭了笑,笑了哭,来来回回好几次。吧台上有个被揉乱的纸团,我展平,那是个被拆开的香烟盒,上面写着两个名字肖珈,还有暮艳霞。
暮老板和那颗有魔力的痣 图片来自网络原型为巩俐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想我肯定是喜欢上这个女人了,闭上眼都是她朦胧的眼神,慵懒的风情。我想起来了,她头发垂落双肩,一只手拖着脸庞,侧着身子,另一手中指食指自然地夹着香烟,手环过头顶。她给我唱了一首甜蜜蜜 她的痣冲我笑。我还记起来,她画了深邃的鱼尾眼线,我记得她身上甜糯的玫瑰味道。
我爱上她了,一定是,一定是。不不,都是幻觉,幻觉。我随便穿了个T恤,蹬上运动鞋,冲出了客栈。我一路狂奔,沿着洱海,顺着我来时的公路。开始的时候,我每一滴血都在沸腾,我一直再问自己,你是不是爱上她了。
身体的疲惫提醒着我,这一切是真实的。喘息告诉我,我的心还活着,为了一个叫暮艳霞的女人跳动着。深夜的洱海静得出奇,月亮在水面上不停地晃动。我累得像狗一样,最终瘫倒在洱海边。我仔细听着洱海的声音,听着自己心脏的跳动。
日子照常继续,从那天之后,我更愿意坐在院子里,盯着暮老板发呆。我冲她傻笑,而她每每走过,都会抚摸我的脸庞。她会帮我拍落身上的灰尘,会帮我斟满见底的茶杯。一切悄然而生,我被这个女人浅浅地宠溺着,我想她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吧。
那天我从外面回到客栈,三个穿着跨栏背心,脚蹬夹板拖鞋的男人正挤在柜台吵嚷。站在前面的那个带着大金项链的男人,扯着暮老板的手不放开,“暮老板,我们大哥只是让你陪着喝一杯,你连这个脸都不给么。”
“喝茶可以,酒我说了,不会。”暮老板厌烦地看着金链子。
“我们大哥只喝酒。”旁边两个带墨镜的边拍桌子边吼着。
越过这三个男人和围观的旅客,我看到小院的茶桌上坐着个穿花衬衫的光头男人。榆木茶桌上的青花瓷茶杯被粗暴地推至一旁,桌子中间摆着几瓶啤酒。我张望的瞬间,金链子已经将暮老板从柜台后扯了出来。
由于用力的拉扯,暮老板的长发惯性地扑到了眼前,她抬手想挣脱,但并没有成功。
暮老板从来都是一副精致模样,如今竟被这些烂人扯得这般狼狈。我的脑子已经过度充血,眼睛涨得通红,飞身上去一脚踹在了金链子的侧腰上。金链子一个趔趄摔在了两个墨镜怀里。黑墨镜赶忙去扶金链子,剩下的那个金墨镜,咧着嘴呲着牙,伸着手指直冲冲地向我走来。
"你找死呢,是么。"
我根本不想跟这些烂人浪费一句话,挥起拳头直奔金墨镜的眼睛就是一拳。金墨镜没想到我不按常理出牌,越过了骂战直接动了手。毫无防备下,墨镜被我打掉在地上,摔得稀碎。
可能我的外形不太具有威慑力,即使踹倒了金链子,打碎了金墨镜儿,也并没使他们退缩。他们三个一起向我冲过来,黑墨镜个子最高,直接揪住了我的头发,金墨镜朝我脸上就是一拳,金链子直接一脚就踢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摔倒在地上,任他们三个对我一通拳打脚踢。我竭力抱着头,混乱中,我听到阿姐在不住地哭喊,"别打了别打了。"围观群众在指指点点,"你们三个欺负一个孩子,不太合适。"虽然是这样,但并没有人过来帮我。
我躺在地上当着人肉沙包。我抬不起头来,只能用耳朵努力分辨暮老板的方向,她在哪,她没事吧。
"别打了。"暮老板声嘶力竭地叫喊镇住了金链子和他两个同伙。我躺在地上费力地用余光找寻暮老板,我听到她的高跟鞋声音离我越来越远,大约走了十几步,鞋跟的声音停止了。接下来我听见咕咚咕咚的吞咽声,接着是"咚的"一声,那应该是酒瓶墩在木桌上的声音。
周围静止了一般,我试了试想起身看看发生了什么,但是失败了。
"行,暮姐,这酒既然喝了就是给我面子了,得罪了。"
我想应该是茶桌坐着的那个大哥发话了。我放松了手臂,平躺在地上,右眼辣的厉害,想睁开,却迅速变得一片模糊,眼球外面一片红色。
杂乱的脚步声从我身边路过,越来越远,茶桌上的男人带着金链子三个人走了。房客们纷纷回了屋,阿姐坐在我身边抽泣。我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暮老板的高跟鞋声越来越近,甜味飘了过来混杂着血腥味被我大口大口地吸入肺里。
鼻孔流出的血滴进嘴里,顺着呼吸进入了气管,我咔咔地咳嗽起来。这一咳嗽带动着我弓起了腰,肋骨的痛感瞬间刺激得我龇牙咧嘴,眼泪也跟着涌了出来。泪水冲淡了眼前的血迹,我的眼皮终于可以睁开一道细缝,外面是暮老板垂落的卷发。她的脸被头发包裹住很暗,我看不清她是不是在流泪。
我想她应该流泪了,为我流泪。那一刻我一点都不疼了,反而冲着她笑了起来。暮老板用手掌蹭了下眼尾,也笑了。
"傻子。"
"傻么,多霸气。"
"傻子。”
"帅么?"
"傻子。"
暮老板扶我回了房间,其实我早就没那么疼了,但是我还是继续装着样子。
"洗洗吧。"她开始脱去我的T恤,短裤,球鞋,袜子。她像个女王,支配着我的一切。她蹲下,轻轻的将手放在了我的胯部。她低着头,褪下了我最后一丝遮蔽。
我的心快要爆裂,我木讷的跟着她的节奏,她把我推进浴室。花洒打开,她用手轻抚我每一寸皮肤。我感觉很滑,是她的手还是水,我分不清,我思想一片凝滞。
我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暮老板,是那朵彼岸的玫瑰,是那个男人可望不可即得女人,是那个我爱的女人,这一刻我真真切切的确定,我爱她。
她帮我擦干,把我送回得被窝,帮我揶好了棉被,转身要走。不,我还没拉过她的手,我不能让她走。她转身的一瞬,我伸手拉住了他的手。她的手有点凉,我的大脑已经被荷尔蒙占领,我用力拉了她,她没有反抗,摔倒在我身上。我钻出被窝,压在了她的身上。
第一次这么近的看她,那颗痣就在我一公分近的地方,我一点都不想逃避,竟伸手抚摸起来。她身上甜甜的味道,刺激的我口水过度分泌,我不由分说的把它们咽了下去。这种时候,我可不要做出什么蠢事。
她微张着嘴唇,迷离的眼神注视着我。
"我可以,可以吻你么。"还没说完我就吻了上去,我觉得那颗痣在吸引着我,我已经忘了我是谁,我只知道她是我的暮老板。
我含着她的唇,伸手钻进她后背和棉被的缝隙,去解她的胸衣。但我失败了,我根本搞不清女人秘密武器的构造,以至于我专注的解她的胸衣,嘴唇分开了许久我都没有发现。她乐出了声,"傻子。"
她一个用力,翻身把我压倒在身下,接下来的一切像梦一样,她在我的身上,像女王一样主导着我的灵魂。我甚至忘了细节,只记得喘息和呻吟交汇,我清楚的记得,第一次属于暮老板。
从那之后我们就像小夫妻一样生活,二楼的单人间,再不是孤单的一个我。白天我像老板一样招呼着来客,我们会为一笔没入对的账焦头烂额。累了我们就在院子里喝喝普洱。晚上我们看看电影,说说情话,做做爱。我没了开始的羞涩,尽情和暮老板享受着二人世界。
直到有一天,暮老板递给我一张机票,终点是北京。
“为什么?”
“你该回去了。”
“我要是不呢。”
她转身出去了。
是的,我一直在骗自己,我以为逃了2700公里,就可以让过去跟我挥手说再见。我以为努力奔跑,就可以让心爱的女人也爱上我。我用力攥紧那张机票,歇斯底里,“暮艳霞,你别以为一张机票,就能让我忘了你!”
我是爱她的,但是我明白,她的未来里没有我。客栈好像是暮老板为我布置的另一个世界,我不想出来,但我知道,那始终不是我的世界。
走的那天暮老板没有送我,客栈门口,面对洱海,朝阳撒在她身上,温暖而不炙热。我点燃了一支香烟,烟雾飘向洱海深处。我吸了半支,将剩下的半支放到她裸色的唇边。
“你爱我么?”
“你猜。”
“你爱过我么?”
“你猜。”
“……”
最终我还是回了北京,父母在航站楼的出口等我。不知道暮老板用什么方法联系上了我的父母,更不知道她用什么方法压制住了父母的怒火。跟暮老板在一起这几个月,仿佛影片跳了一帧,唱片切了一下,回归现实,我继续按部就班地
过着我的生活。
开始的日子我的心是坚硬的。不去关心那座城,看不了花店里的玫瑰,看见嘴边有痣的女人我会赶紧逃开。我常常陷入那片远方之愁,沉浸在曾经的情爱之殇。我想起最后那个仅属于自己的离别之痛,我与暮老板的私人情感,慢慢化作了一个个记忆碎片。暮老板的世界,于我而言,想进入却逃离,不安又不甘,孤独又温暖。
我其实从没想过那个词,永远。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永远有多远。记忆就是那片洱海,而我就像水中的游鱼,时间像烈日般烘烤着回忆,我必须前行,不然就会干涸在那片洱海。
后来我复读,交了女朋友,再后来我考上了一所一本大学。之后我毕业,工作,结婚。15年过去了,我擦肩而过了许多人,那个展开的烟盒,我一直夹在书里。我不再害怕看见那两个名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谁又会给谁天长地久,我的世界还是得我自己布置。
暮艳霞,再见!
【暮老板说】小故事||洱边暮色
网友评论
好评之后,不是批评,而是我对这篇文章的个人看法,也就是说,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写。这并不是说,我这样写,就会比你的更好,只是给你多一种选择和参考。
我想,我一定不会把金链子喝酒那一段儿写出来,虽然青春是躁动的,青春是冲动的,被铺天盖地让人无法喘息的荷尔蒙占据。但是,这种喝酒动手,英雄救美的故事,显然配不上整个文章的基调和笔法,暮老板30岁,是个聪明练达的女性,即便是拒绝,也不会引起事端,你这样写,除了给男主一个动手的理由,对人物并没有什么帮助。
文章还有一个小问题,不知道其他读者有没有发现,就是 你使用了太多的 “那天”,或许这个故事,你本就没有在时间层面上,考虑过多,所以总是那天那天,这就导致了读者难以把握时间刻度,找不到节点,如果合理安排一下,时间和场景对应起来,或许会更好看一些。
以上,大咖点评团团长,梅珈瑞!
大神请带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