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如歌,球场上挥洒汗水是多么畅快的一件事,特别是和兄弟们一块,基情满满,哈哈哈。那时候流行一句话,“无兄弟,不篮球。”
正是因为这句话点燃了我们心中的那团火,我们一块看球,一块打球,一块说球……
大学生活开启了男孩子们的天堂时光,跟高中的试卷说拜拜,跟早恋说拜拜,跟曾经讨厌的人说拜拜。我们全新开始,有多少人一踏入大学的校园那一刻就无比兴奋呢?
那个曾经让你心动的女孩坐在图书馆的一角,从来不跟人打交道,远远望去就如出水芙蓉,水陆草木之花,然予独爱其也。所谓各花入各眼,情人眼里出西施。那个你心目中的女孩现在过得可好?
大学里的那一条林荫道,曾几何时你会在黄昏时抱着书路过,然后看着落日余晖,拖着冗长的影子,微风拂面,让你流连忘返,然后坐到石凳上,看着学姐学长们经过,听着远处球场上的传来的篮球“嘭嘭”声,想象着自己如果一辈子都能天天如此该有多好。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致橡树》
(一)
大学生活里我最热爱的运动是篮球,于是凑齐了一大群爱好篮球的小伙伴。原来呆呆杨这家伙也是喜欢篮球,他还投篮特别准。真是让人羡慕妒忌恨呀。我们那会喜欢打半场,三对三,我喜欢和他一队,因为毕竟投篮的事交给他,就算对方很强,有呆呆杨,我们也不至于输得那么难堪。高佬身高高,却偏偏喜欢打外线,偶像是艾弗森,喜欢突破上篮,再来便是维维,一堆假动作,玩得不亦乐乎,他最犀利的是后仰跳投,他偶像是科比,所以一直在模仿,别提,那假动作倒是有几分神似。老邓,住在我们隔壁宿舍的,个子不算高,和我差不多,不过他是篮板能手,而且打法强硬,我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小霸王,那时NBA太阳队的斯塔德迈尔外号就是小霸王。
3VS3篮球一度成为了我们的乐趣,每当黄昏时刻,我们就相约球场上,虽然球场总是人山人海,我们要占得一席之位还真不容易。不过我们班不止我们几个热爱篮球,总能在那一片球场区找到半场是我们班占领的,偶尔有其他班加入一块玩。
由于不是正规的篮球比赛,场边并没有女生尖叫,而且实际我就一菜鸟,只能通过努力磨练好自己的球技。因为身高原因,篮板不行,我就只能打打后卫,但是我运球也不如别人,投篮也一般,突破更加只有一招鲜。所以我的定位就一个菜鸟后卫,没有组织或得分之分。
以我的水平真心打不了班队,班队说好的自由报名,然而我没报,打全场我吃不消,打半场就凑和着,自己知自己事。高佬,维维这些好友自然进班队。当系里举行班级比赛时,我只是场下的一名观众,我也跟着班里的女同学一起大喊:“加油!”
我们班真的是很团结的一个班,看看身边一个个男女同学喊得声嘶力竭,我狠不得抢下隔壁阿强的球衣,穿上往上奔,那股热血弥漫着整个球场,丹妮那独特的娃娃声也喊得沙哑。
(二)
篮球不行,咱就足球场上见吧,我记得我有两套球服,一套短袖,是法国甲级联赛马塞队的球衣,我还记得我是22号,当时为何选这个号码我也不记得了;还有一套长袖,是阿根廷国家队队服,号码是15号,这个号码又是随意选的。
我还记得代表班和其他班打了几场友谊赛,有一场我记得很清楚,我踢得是后卫,丫的我真不适合踢防守的位置,我总喜欢往前跑,不过每跑到中场就被猴子喊回去了,就我守住后方。小时候总是喜欢罗纳尔多,贝克汉姆,我怎么也得踢个中场吧。我宿舍的柜子上还贴着贝克汉姆的海报好吗?为何让我踢后卫,防守我不会……
我很快觉得跑不动了,然后很轻易地被人家过了,好在我们班守门员是老叶,别看他身材瘦,反应可快,稳稳地扑住了足球。这也许得易他是一名篮球高手,前面忘了介绍,老叶身手了得,在我们班运动天赋异禀,是我们班的篮球队长,这会又是我们的门神。远远看过去,发现他长得有点像易建联,帅呆了。
也许大学我们这堆人里头每一个人就只有一个闪光点,那老叶绝不是那个投篮进球瞬间,而是此时那个拼了命扑住球的那一刹那。他代表了集体,正拼足气力挽救着班级荣誉……
足球赛在周末的下午,天气很炎热,而且不过是场友谊赛,所以班里的女生没有来,只有三三两两到场边呐喊,其中又是有她,那个娃娃音的小妹妹丹妮,喊起来不输任何人。
还有前锋线上努力抓住每一个机会的猴子和呆呆杨,他们激起了我们每个人的信心,这并不只是一场友谊赛,这代表着我们有一颗团结的心。
一个嘶声力竭,一个奋不顾身,一个勇往直前,一个积极向上……
我闭上眼睛,道:“他们回来了。我感觉到,他们都回来了。”(此处可借鉴少林足球里头的片段。)
(三)
虽然踢球很有荣誉感,但是没踢几场我还是放弃了,吃不消,球技又差,算了。到这里肯定被很多人吐槽:“你这不是三分钟热度嘛?”
我只能笑着呵呵,其实篮球打半场我还是没有放弃的,至少能锻炼锻炼身体。还是喜欢约上哥们几个打半场,在惬意的黄昏,或是在清爽的早晨,舒展舒展筋骨。其实想象场边有女生为你尖叫,然后耍一下帅,哼着调调,蒙着眼睛把球投进篮筐,哎哟,那个感觉不错哦……
那时候我们住的混合宿舍,楼层的下半部分是男生住,高楼层上面是女生住。而我住的六楼是分界线,有一半宿舍是给男生住,一半宿舍给女生住。天天楼道上都能看到女生下楼上楼的。
这里管理规定男生不得进女生宿舍,女生不能进男生宿舍……其实大家也都是大学生,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还记得住四楼一个头发长长的男生,喜欢弹着吉他,对着楼道上面大唱情歌,特别在夜里,喜欢的人给他鼓掌,不喜欢的人嘘声一片。
“上边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大晚上撩妹呢,我们几个特别厌恶他,到了晚上他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就把宿舍门重重地关上,对他做了回应。因何厌恶他呢?也许讨厌他那种做作,然后就是他那发型,以为长头发玩音乐,穿一身黑就是谢霆锋啊,其实他强项还不是吉他,他是一名鼓手,打起鼓来爱耍帅,在手上转几圈。
也许因为太爱耍帅了,不久一只眼睛被戳到,有一阵时期成了独眼龙,他默默地背着画板,到处画画去了。看着他扎起马尾辫,用单眼在校园的某处静静的作画,沉默了一段时间,觉得他还不是那么不顺眼嘛。
直到有一个晚上,“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音乐再度响起,许多人又开始厌恶起来了。
听说他找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组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啥,我给忘了,反正在校园里不红,暂时命名Z乐队。
于是每天晚上能听到免费的音乐,都是来着Z乐队,他们在宿舍四楼某一角落,天天如是,直到期末,大伙都开始紧张了,纷纷去图书馆看书复习了,准备应付考试,宿舍楼暗了一大片,没啥人听他们唱歌,然后他们就此停了……
(四)
楼梯间我总能碰到那个女孩,她住七楼,自从上次食堂“邂逅”之后,我便留意了她。每次我都能看到她急匆匆地下楼,又或者这就是她本来的节奏吧,反正每次走得可快。偶尔几次在楼梯口碰见,她都与我对视了几秒然后擦肩而过……
于是我到处打听她的名字,长达一学期的打听,她的名字始终未能得知。没想到在期末的公告栏那里看到了她的肖像,她被评为十大优秀干部,我一看那照片傻了眼,这才来不到一年,这个女孩就变得如此优秀了。她叫马晓琳,是人文系的。高佬看我看这照片出神,说:“喜欢人家就追呀。”
我嗫嚅道:“哪……哪有。”
忽然高佬用手顶了顶我后背眼睛向我示意往后面看,我愣道:“嘛呢?”然后转过头,此时离我不到三米处站着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倩影,正是马晓琳。她也正在看公告栏……
看她看公告栏靠得很近的模样,可以断定她近视眼,莫非食堂的“邂逅”,楼梯间的“对视”,我在她眼中不过是模糊一片,就一路人甲,心里尽多少有些失望。
“走呀,过去搭讪。”高佬笑道。
我说:“还是算了吧,这感觉有点唐突。”
高佬拉着我,道:“唐突个P。”就要往她那边走,我如站桩似定住原地,高佬见拉我不了,自个倒是走了过去,我心里自骂,“周大伟,你真TM懦夫。”
我只听高佬对她笑着说:“你很厉害哦,十大优秀干部。”我一听愣在当场,这个开场白逊毙了……
马晓琳面无表情道:“你认识我?”
高佬笑道:“认识,马晓琳嘛,挺……挺出名的。”
我跑过去微笑:“……”
她见了我,仍是面无表情,我见场面尴尬,喊高佬,“走啦,打球。”
高佬见也接不下啥话,只好和我一起离开,到了拐角处,我回头冲她微笑,她貌似也回了一个微笑给我……
(五)
校园后门外面有个小超市,小超市旁边是一排排的小饭馆,菜式小炒都不贵,5元左右一大盘,真是良心的饭馆,有时我们食堂吃腻了,就一大群好友出去搓一顿。反正人均5块钱,十个人叫十个菜,白米饭任装,吃得饱饱的。
有一次打完球,我们大伙都吃不下饭,于是歇息,回宿舍洗个澡然后才一块去那里吃饭,也许晚吃饭,大家一上菜就大快朵颐。上一盘清一盘。见着个个狼吞虎咽的样,饭馆的老板娘就会笑着说:“小伙子们,慢点吃,没人跟你们抢。”
这时隔壁宿舍的小强会喊:“老板娘,听你口音是潮州的?”
老板娘笑道:“是的呀。”
小强就贼笑道:“哎呀,老乡,自己人,给我们送盘菜呗。”
丫的小强见着人都是:老乡老乡的叫!不过老板娘高兴,说,送你们一大瓶百事可乐吧。小强乐开了花,接过百事,先整了一杯喝下肚,然后再帮我们倒。别看小强平时憨厚,有时候一肚子坏水。不过大家开开玩笑,也没啥。
这儿大排档每天都经营到很晚,偶尔我们晚上饿了,饭堂又关门了,都会出来吃宵夜,吮吸着田螺,喝着啤酒,哼着小曲,看着小超市进进出出的学姐学妹,嘿嘿,真是不错的生活……
(六)
马晓琳是个爱学习的人,晚上都跑到教学楼的图书馆去看书,学习……对于我来说,自习那必须得别人拉着我才去,我一个人是不会去的。有时见到马晓琳背着书包下楼,我便拉着老邓或是小强,阿东等人,陪着去自习。老邓不怎么喜欢去,倒是阿东很乐意陪我去。其实去学习那是假,不就想去看看马晓琳呗。马晓琳就是我去自习的动力。
图书馆其实很热闹但是又很安静,大家都在埋头看书,我们总是找了许久方得一处容身之地。坐下后我当然不是急着看书,而是眼睛扫描了一圈,看看马晓琳在哪儿?不过就算找着了也不可能换位置到她身边坐下。
阿东每次看我眼睛瞟来瞟去,总会说:“看什么看,赶紧看书!”
于是我便假装看了会书,然后又开始偷偷看着某个角落的她。阿东有时认真看书,有时看一会就直接趴桌上……
每次到了九点半,马晓琳就起身回宿舍了,于是我也喊他们走了,一路“尾随”她。从教学楼到宿舍楼这一段路,路灯并不明亮,有时还会忽闪忽闪地罢工,我想,我们几个这样远远跟着,总可以保护她吧,万一有啥事,我就第一时间冲上去,来个英雄救美。然而校园里“太平盛世”,不会有流氓出现。或许我们“尾随”,更像是流氓……
其实我能够这么暗地里“保护”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路灯又开始忽闪忽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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