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歺蓝兰跟吴哥坐在一起,两人因工作原因接触过几次,不算熟。
吴哥身材颀长,戴一付金丝眼镜,皮肤黄亮,脑门上油光闪闪,说话慢条斯理,举止不卑不亢,形象上很像“老油条”,交往起来却很舒服。
吴哥烟瘾大,酒量大,想必脸上原先不是这般模样,极有可能是个白面书生,后来被烟熏火燎上了色。
闲聊中,蓝兰聊到了书法,没成想找对了人。吴哥哈哈一笑,先是简单介绍了下自己的成就,大致就是从小练字,拿过大奖等等吧。
接着吴哥就开始点拔她。他说书法首先是一个稳字,教孩子练习书法时先练“一”,练好了再练“十”,然后“才、木、术”,基本上就是这些笔画,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练好了再去形成自己的风格不迟。
因手的力道,身体姿势等原因,每个人的字会略偏向某一边,也有的偏得厉害。初练时要正,等决定偏的时候,也就是形成自己的风格了。偏不要紧,整体上稳就行,比如字向左偏,则左上边虚廋一些,右下边实胖一些。
有人来敬酒,吴哥对蓝兰说:“待会再跟你说,书法练到一定境界,你会发现另有洞天!”他站起身来应酬。
蓝兰期待着他说下去,继续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吴哥喝完酒,将酒杯一搁,又坐了下来,不紧不慢点上一根烟,他知道蓝兰在看着他,他吸了几口才偏过头看向蓝兰。
“是练毛笔字好还是练钢笔字好?”蓝兰原本是要等他说,不料跟他一对眼,鬼使神差般自己先开了口。蓝兰素来聪慧,心知自己已处于“外交劣势”,被对方吸引了。
“都可以,我不反对练硬笔,毕竟这是时代的东西,稳一点就可以了。”吴哥笑了笑。
“书法是个好东西,当练到形稳意正时,看世界角度是不一样的。”吴哥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落寞的神色。
“对啊,我练了一段时间,居然发现摄影的水平提高了不少。”蓝兰兴奋起来。
“对喽,来,咱俩喝一个。”吴哥拿过蓝兰的杯子递给她,等她接稳,他再拿起自己的杯子跟她碰一下,就一口喝了。
蓝兰也喝了,她注意到他杯中有近100毫升,自己只有50,她到目前为止,就喝了一满杯,150毫升,而他至少去了三满杯。
“现在写得少了,挺遗憾的!”漫不经心地说了这句,吴哥用公筷给她夹了块红烧肉,又给自己夹了一块吃起来。
蓝兰越发觉得这个人很亲切。她想起一两次见面时的情景,印象中他总是站得很挺直,头微微上抬,脸上自带微笑,眼神很淡定,她想到了笔画中的竖。她一想到竖,就觉得自己是撇或捺,她不觉脸上一热,坐得端正起来。
酒席到了尾声,一桌十五六个人,原来是分成两派,现在自己一方也在互敬,场面有些乱,直到散席,蓝兰也没再跟吴哥搭上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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