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春(原创)
1.
请问,如果你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就像前几天江苏昆山的那起案件一样,有人持凶器对你行凶,你会怎么办,是像那位电动车司机一样反击还是赶紧逃跑?反击可能会涉嫌防卫过当,不反击跑不过歹徒就会搭上性命,究竟怎么办好?
不要急,江苏检察官给我们支招了:正当防卫还得靠跑!
图片来自网络这100个案例,我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毕竟都已经盖棺定论,再去讨论也并无太大实际意义。而且,我们这样的外行人士,是不宜对这样专业的事情说三道四的。但是,反观这位检察官给我们支的这个招儿,我总觉得我们活得咋就这么憋屈呢?哦,别人对我们行凶可以,我们却不能够反击?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显而易见的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分析,假如我们在路上遭遇了抢劫,如果出于本能我们并不配合劫匪,劫匪恼羞成怒,拔出刀子准备要伤害我们时,按照检察官的逻辑,或者说按照法治思维意识,我们就只能逃跑,却不能够反击。否则剧情就会出现转折,我们就从被害者转向了行凶者。可是,如果跑不过对方怎么办?只能听天由命,任人宰割?
可这样的结局怎么就是觉得那么别扭呢?怎么就让人觉得法律不是在惩恶扬善,而是在保护罪犯,纵容罪犯作恶,不让好人好好活着呢?难道说法律是专为保护坏人设立的?
哦,街上遇到坏人行凶,我们就只能跑,跑不过就只能等死,却不能够夺下凶器反击,更不能够捅回去,因为这是法治社会,不容我们以暴制暴?可如果对方人多呢,我们也只能被动地等死么?从检察官举出的那100个案例看,的确是!
那一百个案例的确如这位检察官所言,每一个看似正当防卫的人都被以防卫过当判处了刑罚。这其中就包括引发社会轰动的邓玉娇案。
或许这位检察官推送这条讯息的真正目的是要借此推进法制的进一步完善,推动法律对我们个体生命安全的进一步保护,让正当防卫真正的正当起来。所以,我写这篇文章并没有质问的意思,只是想要问一问,我们的法律究竟在保护谁?社会发展如此迅猛,很多事情也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法律制定者们的想象范围,法律是否已经失去了其保护人民的部分作用?
2.
8月31日,凤凰网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美国发生“昆山龙哥”事件!警方:完美的正当防卫!》
图片来自网络8月28日凌晨,美国一名Uber司机半夜载客回家,途中被一辆皮卡逼停,皮卡司机手里拿着东西,嘴里叫嚷着:“我有手枪,你想我TMD打死你吗?”不过话音刚落,Uber司机果断掏枪将皮卡司机射杀。
左图为Uber司机,右图为被杀的皮卡司机。图片来源于波尔克县警察局,版权属原作者。
当地警方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警长表示:这是一个“完美”和“经典”的正当防卫案,不会对Uber司机提出任何指控。美国律师也表示,整个过程Uber司机不但没有做错,还应该提出嘉许,因为他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乘客的安全。
这样的案例如果放在中国,可能依旧会被一些人认为是Uber司机防卫过当。因为,他原本可以先鸣枪警告,然后在对方继续对他进行威胁,或者是向他开枪射击的时候才能够进行反击,并且也只能避开对方致命部位射击。
换言之,Uber司机只能朝对方腿部或者是肩部等部位射击,而不能向对方头部、胸部等致命部位射击。更有可能的是,一些人会坚持认为,这样的案件在中国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因为我们已经进行了严格的枪支管控。而且,两国的法律也不一样,在美国属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就未必是!但是,谁能够保证我们有一天就不会受到类似的威胁?
之所以拿出美国的这个案例,只是想要提醒法律制定者们是不是该借鉴一下美国法律在维护个人安全方面的做法,更好地发挥法律保护个人安全的作用,并不是想要借此扭转一些人的观点或者是认识。我也无意于这样的观点争执,我只是想问,我们的法律究竟在保护谁?如果正当防卫只能靠跑,到底是我们个人的悲哀,还是这个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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