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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注道德经述成·道经·十六章

王弼注道德经述成·道经·十六章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7-31 21:30 被阅读0次

致虚极,守静笃。

王弼: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

原成:王氏曰“物之真正也”,所言极是。

老子曰:“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势成之。”,虚极静笃之义也。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的,“无”运动的烈度超出限度,通知并请求“有”运动如实地将“无”运动产生的结果呈现出来。

“无”运动烈度超出限度,称之为“至虚极”。“有”运动如实地呈现结果,称之为“守静笃”。

万物并作,

王弼:动作生长。

原成:植物之生长,动物之知觉,皆动也。

吾以观复。

王弼: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原成:王氏所言差矣。以“物之极笃”释“观复”繆矣!

观复者,观“物之真正也”。

何谓“物之真正也”?物形之而势成之,此之谓也。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王弼:各反其所始也。

原成:王氏曰“反其所始”,悖离了老子本义。

根者,物之殣也。凡物以出生为始,入死为根。

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

王弼: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原成:不知王氏在说什么。

万物出生入死的过程,谓之“静”。

万物皆是兑现出生入死的过程,谓之“复命”。

换言之,万物归根的过程,谓之“静”。万物必须归根,谓之“复命”。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王弼: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其分,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原成:王氏之玄,刻其骨髓也。

简单地说,了解“万物皆是兑现出生入死的过程”,就是明事理的人,明事理的人,不会期望永生。

常,就是事物必须以出生入死为本质。哪里有什么“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

妄,就是期望破坏出生入死的规律而执著于永生。

知常容,

王弼:无所不包通也。

原成:容,接受也。

容乃公,

王弼: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

原成:道衍生万物,而不遗弃一物,故曰“公”。

公乃王,

王弼: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原成:王者,约束之称也。

王乃天,

王弼: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原成:天无不覆,地无不载。周遍也。

天乃道,

王弼: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穷极虚无也。

原成:有容、有公、有王、有天,具备了这些特点者,道也。

道乃久,

王弼: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穷极也。

原成:谷神不死,生生不息也。

没身不殆。

王弼: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残。用之于心,则虎兕无所投其爪角,兵戈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这个“没身不殆”是指“道”的。即老子所说的:“夫唯不欲趟呈,是以能蔽而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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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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