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路上》第一章

作者: 老麦Michael | 来源:发表于2017-01-08 01:13 被阅读0次
    小说连载《路上》第一章

    前言

    有两周未正经发文了。

    其实一直在写,与朋友在合作酝酿一部小说,不宜发布,至少暂时。

    公众号还是要继续。同步写些什么呢?

    曾说过,读来读去,最爱读的仍是小说,写来写去,最爱写的也还是小说。

    那就继续写小说吧,连载,虽然有些费脑。

    如我的第一部 “长白云下无雪的年”(现在看来,名字不好,过长,不少朋友甚至误读为长白山),依然不想设计,依然自由随意,就跟着感觉和内心的流动,写自己想写的文字。这也是我一直在追求的状态。

    写一路上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所感,所悟。

    因此,题为“路上”。

    这是一个独立的故事,不过,如你愿意把它看作是我上一部长篇的续集,也不无不可。

    期待,与大家的交流。

    《路上》第1章

    深圳,候机大厅,咖啡店,中午时分。

    店内人不多。几位单身客人点了饮料,低头看着手机,休息。

    旁边一对情侣,男的三十多岁,高大微胖,商务人士模样,女的二十出头,娇小可人,男的在忙,电话不断,女的叫了一份意面独自吃着,偶尔腻歪密语几句。

    捡了一个角落位置,侧脸可以看到对面登机口情形。点了一杯焦糖拿铁,一份芝士蛋糕,行李靠在桌边,将身体深陷入宽大座椅的皮质靠背中,深呼了一口气。

    这次深圳之行算是告一段落,可以稍事休息。

    近来一直在路上。

    十一前,连续出差,拜访客户,出席市场活动。

    十一回家看爸妈。

    十一后,刚一回来上班,就又出差,一周,接连跑了几个客户。

    当初刚工作时,无论怎样出差和加班,都不觉得累。现在,大量的路上时间、飞机延误、繁琐的行程安排、加上时不时的睡眠困扰,每次出差后都颇感疲惫。

    但内心却也并不讨厌出差。尽量享受出差带来的独处时间。路上,除了处理工作外,可以一个人安静的读书,写作,可以观察周边的人和事,观察这个变迁的时代。

    翻着桌上新添的三本书。内心从浮躁的工作模式中跳脱出来,渐归宁静。

    每到一地,如方便,都会逛一下近旁的书店,让我倍感亲近和自然的地方。机场候机,如有时间,也会逛下书店,虽然机场书店通常只卖所谓的畅销书,缺乏厚度和广度,但打发无聊,却也绰绰有余。

    刚刚从机场书店淘了三本书,村上春树的文集《旅》,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和渡边淳一的《失乐园》。

    村上春树是最爱的作家,他的书是一定要收集全的。长篇小说已全部集齐,并读了多遍,其他的短篇和文集慢慢买,慢慢看。这次遇到,也就顺手买了。

    另外两本,也在备选书目,见到,也就买下了。

    自己对读书还是有一套逻辑和原则的。

    过去多看有用的书,现在只读喜欢的书。

    读书快,选书慢。每次都会花很多时间选书,那个过程,煎熬,兴奋。

    看豆瓣书评,听朋友推荐,网上搜罗,认真看书介和评价,初选一批放入购物车,然后再从中终选,下单。

    书到后,会以易读性、喜爱程度等排好顺序,依序读下去,读书一般在晚上或周末。每本书无论如何,一定要读完。读完一批,再买一批。

    而路上偶遇一些心仪已久的书,也会打破常规,随时买来看。这次即是如此。

    读了会书,那边登机口热闹起来,开始检票。这次还好,飞机只延误了半小时。

    早已选好了的位置,前面靠窗,把包裹放好,随身一本在读的书。一阵困意袭来,闭目小憩。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间,耳边传来广播声音,浑厚的男中音,将我从半梦半醒中拉回,飞机正要起飞。

    左侧不知何时坐了一位姑娘,二十几岁的样子,长发,黑色皮靴,牛仔裤,白色短袖T恤,一件长外套盖在身上,脚下放着一个大大的帆布袋,闭目养神。

    再左侧靠过道处,坐着一位中年男子,三十出头,戴眼镜,光头,休闲皮鞋,休闲西裤,衬衣,手拿杂志,在翻看着。

    机舱里略安静,很多乘客都在睡觉,有人在轻声说话,后面偶尔传来小孩子的叫声。

    刚刚该是睡着了,脑子清醒了不少,继续看书。

    发午餐时,隔壁姑娘醒了,拿下身上披的外套,揉了下惺忪的睡眼,胡乱的抓了几把头发,放下小桌板,准备吃饭。

    姑娘礼貌的帮我接过餐盒,递过来。

    “谢谢。”我说。

    “在看村上春树?”看了一眼我扔在桌旁的书。

    “是啊。最爱。”我应道。

    “呵呵。也是我的最爱。”

    我们就这样边吃边聊了起来。

    出行中,不主动和别人说话,各自忙着各自手头的事,这是现代社会的人们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状态。我也乐在其中。遇到这么爱聊的,尤其是姑娘,不多,甚至已不记得上一次遇到类似情形是什么时候了。

    胡乱吃完难以下咽的午餐,姑娘继续蒙头睡觉,我喝了不少咖啡,不困,读书。

    姑娘再醒时已是飞机下降。弹簧般直起身子,看了下窗外,夕阳西下,天已擦黑,只留一线金色余晖映红了厚厚的云层。迅速拉开脚下的帆布包,掏出一架黑色单反相机,摸出两个镜头,麻利的拧上,调好焦距,同时,眼睛向窗外张望着。打了鸡血般,好似全程只为这一刻。

    “专业呀。”我赞叹道。

    不玩摄影,但羡慕摄影爱好者,能抓住天地间那稍纵即逝的美丽,从某种程度讲,与写作相通,都是发现世界和美,表达内心和情感的方式。但好的照片,有时,那种瞬间的隽永和对人心的震撼,却令多么华美的文字都显得苍白和多余。

    “乱拍。”姑娘不动声色。

    我识趣的将身体向后靠,让出空间,姑娘探身过来,贴着窗口,在飞机下降的轰鸣声中卡卡的按着快门。

    凑近身体的姑娘,从侧面看,睫毛很黑,很长。

    拍了几张,不甚满意,拆下镜头,将相机又放回包。

    “摄影师?”我问?

    “呵呵。业余爱好。”

    飞机落地,姑娘将外套系在腰间,带上墨镜,自己拿下头顶的厚重背包。

    我因还有一个客户电话会议,互道了声再见,就此别过。

    各自赶路。

    (未完待续)

    老麦 (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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