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有贞观之治,清朝有“康乾盛世”。在政治经济繁荣的历史时期,更容易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土壤。盛极而衰是历史兴亡的必然发展规律。清朝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出现了文学鼎盛局面,而之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走向土崩瓦解。在封建社会的晚期,文学鼎盛发展,文学理论批评届同时出现了四大家,王渔洋的“神韵说”、沈德潜的“格调说”,翁方纲的“肌理说”、袁枚的“性灵说”四种观点交锋生辉,共同构成了清代诗歌理论的丰富多彩。
1、王渔洋“神韵说”
王渔洋的“神韵说”强调要充分发挥意境创造中“虚”的作用。以画龙比喻作诗的故事发生于王渔阳家中,记载于赵执信的《谈龙录》,赵执信、洪昇和王渔洋三人将画龙比喻作诗,其云:
钱塘洪防思,久于新城之门矣,与余友。一日,并在司寇宅论诗,昉思嫉时俗之无章也,曰:“诗如龙然,首、尾、爪、角、鳞、鬣一不具,非龙也。司寇哂之曰:“诗如神龙,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麟而已,安得全体!是雕塑绘画者耳”

洪昇认为作诗要无所不包,好比在画一条完整的龙,龙头、脚爪、龙鳞和鬣毛等缺一不可!
王渔洋则提出了相反的看法!
王渔洋认为以画作龙和用雕塑手法表现龙是完全不同的。雕塑讲究形态的完整,要呈现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神态。而画画时则很难同时龙的呈现全貌,因为神龙总是处于活动状态,只能在翻飞的云层中,偶尔窥见其一鳞半爪!
以“一麟半爪”来传神表现神龙姿态,既是客观事实,也符合文学创作规律。事无巨细并非诗歌创作的初衷,讲究传达出事物的神韵才是最高追求!
比如用诗歌来叙述一个故事时,并不要求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和细枝末节全部完整呈现,否则诗会沦为一种记事工具。诗歌篇幅有限,只要求抓住重点场景和细节进行描写渲染即可,而是否能描写出事件的传神之处,就要看诗人对素材的取舍和文字表达功力了!
2、沈德潜“格调说”
沈德潜主张有益“诗教”、有补于世道人心的“中正平和”之作。故而归之于有法可循、以“唐音”为准的“格调”,他所遵循的“法”是灵活的而非死板的!

沈德潜《说诗语》说:“诗贵性情,亦须论法。杂乱而无章,非诗也。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而起伏照应,承接转换,自神明变化于其中。若泥定此处应如何、彼处应如何,不以意运法,转以意从法,则死法矣。试看天地间水流云在、月到风来,何处着得死法?”
“诗贵性情,亦须论法。杂乱而无章,非诗也。”
杂乱无章的的文字并不是真正的诗。诗歌最珍贵的品质是讲究性情,并且遵循一定的章法!
“不以意运法,转以意从法,则死法矣。”写诗的章法并不是死板僵化的“以意从法”,而是“以意运法”,写诗的意图不能受到方法论的制约,而要在遵循方法的过程中适当融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这也正是“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的深刻内涵!
3、袁枚“性灵说”
袁枚说:“诗难其真也,有性情而后真,否则敷衍成文矣。”

袁枚强调写诗要表现人的真实性情。诗之所以难写是因为要表达真情实感。写诗之人必须先拥有真性情,然后才能写出真性情的诗歌,否则诗句不过是一堆敷衍虚假文字的堆砌毫无价值可言!
他又说:“熊掌豹胎,食之至珍贵者也;生吞活剥,不如一蔬一笋矣。牡丹、芍药,花之至富丽者也;剪彩为之,不如野蓼山葵矣。味欲其鲜,趣欲其真,人必如此,而后可与论诗。”
诗人首先要懂得万事万物的真实之美,不要被熊掌豹胎迷惑了心灵,而放弃品味日常蔬菜的滋味;也不要因为牡丹芍药的富丽堂皇,而对野蓼山葵视而不见。自然界的真其实正是蕴藏在简单而细微的事物中,大美不言。写诗和做人都是一个道理,返璞归真,趋近真实,方能不同凡响!
4、翁方纲“肌理说”
翁方纲《志言集序》中说:“士生今日,经籍之光,盈溢于世宙,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

“肌理”一词出自杜甫《丽人行》中的名句:肌理细腻骨肉匀。翁方纲取肌肤的清晰纹理来强调诗歌创作要讲究具体方法和布局。
从提倡“肌理”出发,翁方纲还在诗歌创作上强调要讲究诗法。他指出:法是必须遵循的,但法又有其灵活的一面。他的《诗法论》提出写诗所追求的境界:“行乎所不得不行,止乎所不得不止。应有者尽有之,应无者尽无之。”
这一观点跟沈德潜所提的“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强调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歌审美追求。后来新月派的闻一多也提出过类似说法,即戴着镣铐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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