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流传着一个很热的新词“租售同权”,仔细搜索了相关公开报道,发现此概念源于7月26日新华社的一条快讯: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我们可以得知,“租售同权”这个词用法并不恰当。因为国家相关部门只是承诺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里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即哪一天实施。也没有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选取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其中提到,“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
这里的“相关公共服务”同样是语焉不详,各地方政府在出台具体细则时,肯定无法实现“租售同权”。
一、初步可以实现的入学权利靠谱吗?
作为全国首次提出“租售同权”的广州市政府,其发布的《加快发展房租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中的核心政策也是“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仔细分析这句话,同样存在着很多漏洞。
其一,“符合条件的承租人”,这里的“条件”到底包括哪些条件?没有说清楚,实际操作起来肯定有很多问题。
其二,对于广州市的重点学区,周边的学区房肯定会被那些希望子女就读好学校的有钱人先行购买。因此,我们可以预见想要通过租房来就读重点学校的居民基本是租不到房子的。
由此可以想见,即使是明确提出的入学权利也很难实现。
二、中国房价的不可控导致人们租房没有安全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可能会继续上涨。
重点城市用地的稀缺性也决定了房价的上涨势头不可避免。
房价的不可控导致在这些城市租房只能是暂时买不起房的居民的权宜之计。
一旦他们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对于正在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只要家里能够承受得起,第一件事也肯定是买房。负债可以慢慢还,房价上涨的风险则可以规避,并且可以安心享有附着在房子上的其他权利。
相信“租售同权”的租房一族将会发现,房租可能在未来不断上涨,同时租房并不能真正享受到很多权利。
三、什么时候是买房的好时机?
作为一个有逼格的公众号,我向来认为不能光提供观点而不提供解决办法,所以方法论也很重要。
对于大学毕业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在一二线城市工作有时候是个不可避免的事情。因为这些城市生活丰富多彩,并且就业机会多、发展空间大。
那么什么时候买房好呢?
我们认为,越早越好。因为第一套房子的主要目的是居住,无需考虑太多的价格波动问题。并且随着持有时间的增加,房子增值的概率就越大。
因此,只要能负担得起,请尽快购买。
如果觉得所在城市房价太高,负担不起呢?
我们建议尽快通过网络寻找周边发展水平差不多的城市,通过比较房价、就业机会、基础设施水平等因素,想方设法去那些可以负担的城市工作生活,同时凭借自身努力和父母亲戚支持抓紧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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