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事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01
最近几年来,一直四处学习。
人大律师学院的刑辩课。
华政律师学院的刑辩课。
iCourd法学院的课程。
四川庭立方的刑辩课程。
全国刑事律所联盟的刑辩课程。
等等……
反正只要时间允许,基本上把能上的课程都上了一个遍。
朋友们很是不理解,经常问道:法律都学这么多年了,从事律师行业也有10多年,还有什么需要学习的呢?
我的回答是:法律一直在完善过程中,所以学无止境,仅仅依靠经验来办案,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不负责任。
为此,偶尔会得到朋友们的一些赞赏和鼓励,自己也常常以爱学习为荣,甚至还有点骄傲的苗头。
似乎这是一种上瘾的表现,应该是和吸烟,喝酒,吸毒一样的效果
02
深思之后,发现这种貌似学霸的状态,其实是一种偷懒的变形。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近年来,我每个月几乎都要外出学习一次,基本上去北京、上海的居多,偶尔也会去苏州或者杭州。
每次去上课,尽管只是周六周日两天的课程,但是加上路上花费的时间,至少在三天左右。
在课堂上学得不亦乐乎,每每会发现一些独特的角度或方法或经验,感觉这些东西会对自己今后的办案有极大的帮助。
但是,课程结束之后,回到家中,几天之后,就将当时学到的东西抛之脑后,甚至忘得一干二净。
并没有完全将学到的东西内化成自己的,或者具体用在办案的过程中。
严格说来,这属于暴殄天物,是一种对知识极大的浪费。
03
听课上瘾,应该是一种偷懒的思维留下的后遗症。
因为四处学习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不愿意用自己的大脑去认真思考,而只是想借助外脑找一个标准答案。
这也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留下的后遗症。
打小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的印象就是,每个问题都有固定的标准答案。
老师在黑板上画一个圆形图案,其标准答案就只能是太阳,而不可能是苹果或者是西瓜,否则你的得分就是0分。
而这种变态的定势思维,把我们的大脑也固定死了,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去变通,在二元对立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找到第三选择。
恰恰是这种思维方式左右下,造成我们多数情况下生活于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绝没有灰色地带,可以过渡,当然也只有红灯和绿灯,从来没有黄灯可以过渡。
所以我们平时考虑问题,一般都会去直接找标准答案,而不会考虑有没有其他的方式,能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再回到我引以为荣的四处学习,其实就是这种定势思维的一种结果,因为听老师讲课,一般会给你说出一个办案的经验总结,或者是办理某类案件的一种模板,这种经验也好,模板也罢,都会大大的给我们带来方便,同时也减轻了自己思考问题的过重负担。
04
古人说: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其实万事万物都是一个道理,或者可以说道理都是互通的。
只看书不理解,不去亲自用实践来验证,那么我们得到的道理或者说真理,显然不一定是真的。
或者可以说是,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书上的真理。
套用一下前面所说的话,用在听课上也是可以的——课堂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深思。
唯有用心思考,慢慢内化,才有可能把从老师那里学到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
才不至于将老师教的东西通通还给老师,挥一挥手,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搞得像清官一样,两袖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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