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上课时缴获了一个学生的手机,他也坚持不懈、极尽谄媚地跟我讨要了两天,可我不但一直没松口,而且还戏谑他:“我很好奇,已经过了一天一夜,没有手机,你居然也还活着。”末了还不忘威胁他:“如果再逼我,我就把手机交给你们班主任哦!”
早上,散步回来,走到宿舍,看到依然平静地躺在我电脑桌上的手机,突然就想:把手机还他算了,不想再“折磨”他了。
可内心里却并没有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见好就收”的理论。总之,就是单纯地想还他手机,不想再“折磨”他。
也许,是我心性善良?也许,是我觉得“折磨”人实在不是一件有福报的事情?
鬼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