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看朋友说写作有时候像卖身,很作孽,要读许多书,要苦思冥想,要挖心掏肺,看到好的文章会很绝望,知道自己一辈子写不出这样的来,被夸奖时也觉得开心,在自卑与自恋间反复,但是离不开,离开还能干什么?
我也有类似的体会,同样看到好的会绝望,同样的自卑与自恋中煎熬,但我为什么还要写呢?我不是不能干别的,而是真的有表达的冲动和欲望,那些人物、场景、故事,经常在睡前折磨我,我做梦、失眠、焦虑,想要抓住那些东西,害怕自己突然死去,而再也无法将那些说出来。至少对于我自己来说,写作,是我存在的一个最重大的意义,如果在度己的同时,尚能得到一个人的理解与共鸣,或者能带给一个人一丝温暖、安慰或感动,或者给了一个人一点点启发,我就觉得一切都很值了。
我知道现在容易火的文章都是比较实用的,看完能立即买到或用上,比如家装、化妆品、精致小物、实用穿搭、摄影技术等等;或者看完觉得痛快开心的,笑话、鸡汤、段子等等。但我既没能力写某领域专业技术的文字,也不屑于写鸡汤段子(或许也没能力写)。我只会写我的观察、思考和想象,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跟自己无关,难以找到连结点。但这些我都不管了,我只是想写,那就写吧。
我出生于乡村,长到十多岁离开了家乡,在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但迄今为止没有做过一个关于城市的梦,永远融不进城市的繁华,也惧怕城市的庞大。对于乡村,却是既走不出又回不去,在他乡理所当然是个外地人,回到故乡,却也不再是本地人, 如今“天涯云水两茫茫”(虚云《辞世诗》),就像我结婚那年,爸爸朋友写的对联:“泣别父母来生处却为客”。
不知道是受了书籍的教化,还是天生的渴望流浪,从小就做着一个浪迹天涯的梦,远方对我来说充满了诱惑。我好奇天边的金佛山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风景,被夕阳染成金黄的地方,到底生活着怎样的人们。由于过于渴慕远方,甚至觉得身边熟悉的风景人事都过于乏味。我羡慕风,羡慕云,甚至羡慕蒲公英和蝴蝶,羡慕所有能去远方的东西。
多年后我来到了远方,走了那么多地方,见了那么多人,最后还是想回到故乡,我和那些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一样地出生、生长、死亡,一样地快乐、烦恼、悲伤,连死后化作的灰尘也将一模一样。并非“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如果不能欣赏身边的草色,又怎能欣赏远方的风景?远方是梦想,故乡是牵绊,我既不能没有牵绊,也不能失去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和远方,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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