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房间的电脑前发呆,脑子里在思考着该怎么形容我和写作这件事的关系。我想了好久,似乎我能想到的词汇都太过矫情,不够贴切。
从客厅传来的电视音量有些大,能听见却又不至于听清的声音在此时更接近噪音。我起身去关房门,在门合上的一刹那我终于听清那是薛之谦的一首歌。看来妈妈似乎是在看歌唱类比赛的综艺节目。她一向热衷于这一类型的综艺节目,每年的中国新歌声(中国好声音),她都一期不落地看完了。
我摇了摇头,苦笑着坐回书桌前。忽然脑子里想起了刚才听见的歌声:
“明知这是一场意外/你要不要来/明知这是一场重伤害/你会不会来……”
《意外》,没错就是“意外”,我忍不住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写作于我不就是一场美丽的意外吗!
忘了具体是年前还是年后的哪一天,我拿着手机刷微博。无意间看到匪我思存又在公众号开新坑了。我抱着“尝鲜”的心态点开了其中的一个章节,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于是我在不知不觉中,只花了三天时间就追完了她更新的所有章节。
一开始她一天更一章,偶尔一天更三章,但有一段时间她太忙了便改成了一周更新一到三章。那哪行呢,完全不能满足我的需求嘛……我猜那些熬夜追剧的同学一定能体会我的心情。无奈之下,我决定自己写写看。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般奇妙,让人无理可循。
当我们决定去做某一件事的时候,也许并不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也许只需要一个“脑袋一热”的契机,哪怕它听上去没那么真实。
说起为什么写小说,村上春树在他的自传《我的职业是小说家》里也有聊过这个话题。
他的“脑袋一热”的契机如同他的写作风格: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个晴朗的午后,我到神宫去看棒球赛。是那一年中央棒球联盟的揭幕赛,有养乐多燕子队对阵广岛鲤鱼队。我当时是养乐多队的球迷。”
“广岛鲤鱼队打头阵的投手记得好像是高桥(里)。养乐多队的头阵则是安田。第一局下半局,高桥(里)投出第一球,希尔顿漂亮地将球击到左外场,形成二垒打。棒球集中小球时爽快清脆的声音响彻神宫球场。啪啦啪啦,四周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这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也毫无根据地陡然冒了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是不是很神奇?一个伟大的作家就这样诞生了。如果当时希尔顿没有将球击到外场,村上搞不好还在他的酒吧里调酒呢。
有时候想着,如果当时我没有关注匪我四存的新作《爱如繁星》,说不定我也不会动笔写字,也不会认识简书这么多好朋友,更不会有机会加入“小说精进营”这个大家庭。
就如村上说的,“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
在我看来,写作就好比一见钟情的恋爱。搞不好就,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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