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喜欢上了什么人。但不可能会发生什么的吧,至少,我没办法再挤出那么一丢丢的勇敢,花在一个不切实际期望上。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和一个人的七年之约已来到了第五个年头,只是连她嫁人了我都是在后来听别人说。看到她和她闺女的合照,很美,小的也蛮像大的。我觉得我会恨她,起码会是一两年,但我没有,不知道为什么,连挣扎一下的难受都没有,刹那间就看开了,一个矗立在那,作为我青春尾巴最后参照物的人也不见了。好吧,我想我得原谅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的这件事,放过一切还生还且两不相干的人,只是可惜了,就剩两年了。
郭小姐问我会喜欢她多久,我说可能七年吧。她又问为什么,我就解释了从生物角度看,七年就是一个人要过的小小的坎,在这段期间里呢,身体的绝大部分细胞是要出现更替现象的,这个从头到脚的新老交换的过程大概就是七年,也就是说,七年后,就算我再怎么喜欢你,那也不会是传统意义上站在你面前的这个我了。我知道她听不懂,她学习那么差,智商又不高,道理懂一大堆又摔跤摔的比谁都勤。她点点头,似懂非懂,但起码有人喜欢她这件事,她还是拎的清的。
北岛说,谁在此刻校对了时间,那么谁就将在此刻突然发现自己的老去。是啊,写到这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深夜一点半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偷摸着养了这么一个熬夜失眠的坏习惯已经多久了。小时候在我印象里,只有爷爷奶奶辈的老人才没什么觉睡的,只是没想到,我居然也成了上岁数的人了。
不久前,我开始坚持在头条里更新和分享着一些,算是我心得和看法的短句吧,当然,脸皮厚一点的我更喜欢把那些清欢寡郁的句子叫做诗。自诩是一个感情富有的穷诗人,穷是真的穷,感情上富不富有你是看不到的。说白了,我更像是一个把情感挥霍殆尽的穷光蛋,至于那些诗呢,无非就是心里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结,瓜熟蒂落的产物吧。现在的我倒也没说有哪里是特别的不一样了,只是有点不爱凑热闹了,只是有点比以前更加随和更容易妥协了,只是有点不太敢直视所有过于温暖的东西了,尤其是太阳和人心。
当我发现,我好像喜欢你了,我就开始慌了,这也许是不该期待的事情吧。不是你的问题,是我发觉已没剩下什么像样的好东西留给下一次要来的人了。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其实呢,我猜她只说了半句,因为后半句才是这世上所有爱而不得的标准答案……
——“但没有人会从尘埃里看见你,那花也就没了理由要开满四季。”
当我花光年轻,挥霍完爱和被爱后,最常梦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是大海,潮汐一起一落就是一天,就这么重复着往返了数辈子人的时光。
晚安,在我指缝里漏了个精光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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