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回娘家了,自从娃儿开始上培训班之后,周末就被压缩成了一天,剩余的那天有时还有别的安排,这样一来,我也有很久没见过我的娘家人了。
今天终于出发了。太阳当空,挺好。
见到了出嫁前种在家门口的枇杷树,又是一年大丰收,三四米高的树上怕是有好几万颗青色的枇杷,等到农历四五月间,它们就成了小黄果,果期短,一般等我到家,被鸟雀啄食的,掉落地上的,被家人、路人摘走的,剩下的已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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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枇杷,我向来没有多大的好感。小时候咳嗽,它的叶子是偏方中的一味药,混着一种土熬煮,最后成了腹中的汤药。现在应该不会再有人用这种偏方去治疗咳嗽了吧,药店里买一盒枇杷膏,省事又有效。至于这枇杷果,剥皮去籽之后,留下的果肉已然不多。加上这树并非根红苗正的良种树,果实偶尔一年甜,多数时候酸味居多,我是不爱的。
今日看了这诸多的果实,倒也生出一种欢喜,大概是因为它不被人喜爱,却仍然兀自盛放的勇气吧。
上得楼来,进了原先住着的房间,这里已经被妹妹改造成了她喜欢的样子,不同于我那时,桌上是各种小零件,发夹、护肤品、化妆品,现在的年轻人比同龄段的我们更重视外在了。隔壁间书柜上摆满了书,我猜也许是我的,如果是我的,那得有十多年没有翻阅过了。留存的意义何在呢?书一本本立着排列,有高一时英语老师奖给我的一整套牛津词典,有一大堆名为《高中生》的刊物,还有很多之前不怎么敢摆出来的小说,怕爸妈念叨,后来毕业之后再整理,便也无所谓怕不怕,一股脑全摆在外面。
其实不多,回顾我的读书时代,太缺乏阅读的经历了。我有印象的第一本书是小说,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大概也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我竟然在书架上看到它了,抽出来一看,记忆瞬间归位。这是高中时期读的,书肯定不属于我,可是最终却留在了我这里,大概是高三结束太匆匆吧。我捧着它从头开始读,开头的几页我甚至能看到上句想起下句,我肯定是翻阅过不少次的。
我妈走过来,问我密密麻麻的字是本什么书。我告诉她是小说,她的远视眼说不定还能看清几个字,可我再也不用担心被她说是与学习无关的书籍了。那段偷偷摸摸的青春都留在了许多年前的夏天。
看了一阵便觉无趣,而且小郭同学的文笔,比现在的我好不了多少,而且全书的价值导向颇为不正,我想这辈子我应该不会再拿起它了。
下午,看爸妈在池塘里捞起一条鱼;傍晚,在爷爷奶奶的坟头独坐一阵子。过往不再,但此刻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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