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个爱整理东西的人,这可能是源于我性格里面的惰性成分。我的房间里经常堆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只要还有路走,我都不会主动去整理。我觉得这就是它们本来的面目,随性而和谐,我们相处融洽。一直以来,我不太喜欢整齐划一这类古板的东西。我觉得它们面目可憎,最重要的是,太过整齐了会让我失去发现的惊喜。
不知道你有没有试过,在一堆凌乱的东西里面寻找那些丢失已久的东西,就像你忘在口袋里的钱,在某一天突然被你找到,那种兴奋刺激的感觉。
今天我无意中在柜子里面发现一本书。黑色的封面,恐怖的插画,是一本日本恐怖小说午夜凶铃。我很快确定这不是我的书。因为我对买过的每一本书都如数家珍。我翻开扉页,看到扉页上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字:W君购于宾阳雅佳书店。我突然想起那段遥远的青葱岁月。
W君是外地人,因为暑假上补习班,暂住在我家。我已经忘记了他上补习班的样子。但是,我清晰的记得我们疯狂玩耍,疯狂租VCD看电影的情形。后来我们玩得太疯狂去了一趟医院,但我忘了,到底是我送他去医院还是他送去医院,反正我们一起从医院回来。当时晚上10:00多,下着毛毛细雨。我们在雅佳书店里躲雨,顺便看书。当时我们都处于一个压抑的年代。没有智能手机,没有电脑,只能看看书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我们各自买一本,他买午夜凶铃2,我买幻城。我原本打算买午夜凶铃1和他凑个对,后来我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我不想把鸡蛋全部放在一个篮子里面,万一午夜凶铃不好看,还买两本,那不是亏大了吗?我当时选择幻城并没有丝毫犹豫,首先我当时就想买本最畅销的书,其次,幻城的华丽封面和纸张深深吸引了我。我们像小孩一样,带着心爱的东西,屁颠屁颠的回家。
曾有一段时间,我是拒绝承认喜欢郭敬明的,因为他的文字阴柔敏感,像个女孩子。对我这个满脸胡腮的人来说,是很不恰当的。不过很多年之后。我才发觉喜欢就是喜欢。无法逃避,像宿命一样。我注定只能沉溺在他制造的幻觉中无法自拔。
在时光的流水中渐渐苍老。我渐渐发现我是个怀旧的人。怀念那时候的风,那时候的雨,那时候的人。我怀念那时候的学生时代,那时候的青春年少,那时候的放荡不羁。郭敬明把这种青春写作推到极致,他准确地把握了我们那一代人叛逆的心里。在他的文字里,你随处可以看到笑容干净穿着整洁的学生在午夜时分换上破烂的牛仔裤在街头巷尾游荡,在灯光绚丽的酒吧里整夜整夜地听那些轰鸣的摇滚歌曲。在曲终人散后空旷的街道上看长满寂寞云朵的天空。这不正是当时的我们吗?表面上是个干净听话的孩子,骨子里却迷恋放荡不羁的潇洒人生。
塞林格应该是第一个把这样的问题少年当主人公塑造的作家之一。他笔下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外表叛逆内心寂寞的问题学生。他总是反戴着鸭舌帽,满口粗言秽语,对一切世俗理念冷嘲热讽。被学校开除后,他游荡在陌生而喧嚣的街头,像个多余人一样,在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世界中横冲直撞,最后遍体鳞伤。他的理想是去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随便找一份工作。每天守望在麦田的旁边。但是最后他哪里都去不了。他的亲人们说他的精神有问题。在度过一段混乱不堪的时光之后。他接受了父母转学的安排,开启一段正常人的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地一块麦田,我们都希望像霍顿一样,放荡不羁,无所顾忌的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在意他人的眼光。但这毕竟只是青春年少的轻狂。我们总会像霍顿一样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不管是被迫还是愿意。就像郭敬明在天亮说晚安里面写的。可是我知道,那些从天花板上掉落下来的柔软的灰尘,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了。我剪断了遮住眼睛的头发。一脸干净地走在校园里面,我不再会半夜翻铁门出去在空荡荡或者拥挤的大街上晃到凌晨晃到天亮。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要和自己向往的生活做决绝地切割,作生离死别。活在一个早就设计好的圈子里面,圈子里臭气熏天,我们却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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