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  第二页

作者: 悲苦执念 | 来源:发表于2017-10-29 12:51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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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艾开始觉得,自己其实真的是傻的,之前还是觉得,现在是真的,就连,我写的文章都开始用一个假的名字。之前听到双笙一首歌,我有一个道姑朋友,听朋友说,那朋友其实就是双笙。开始明白,很多人都喜欢用一个朋友的名字来说自己的故事,倒不是那显得不太悲伤,只是那样才能说出口。很多事在自己口里,是说不出的。开头,我有一个朋友,结尾,那朋友是我,只两句,似乎就能说出整个世界的悲剧。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名字叫方艾。

    似乎故事的开始就注定了一个悲剧,方艾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从开篇,方艾就不是一个很自信的人,但也说不上很自卑。想要自夸一点,用谦谦君子,温婉如玉来形容似乎很恰当。方艾的性格并不强势,也不想强势,他不是那种说着很男子气概的人,或者说更像一阵风,有些人,只是吹过,有些人只是拂过,掠过湖面的风什么也不曾带走,但褶皱的涟漪会记得它曾经来过。方艾对自己这么评价着,不知道算不算好,大概也不坏。他不是人群里显眼的那个,他自己知道,或许不是不可以,只是不想,他一直觉得,哪怕牵强,那还是需要一个理由。

    方艾觉得自己傻,之前是以为自己天真,脑中幻想的世界太美好,是幻界,是桃园。现在觉得自己傻,也不在需要什么借口,就是傻。方艾一直以为,这一年来自己应该成长了许多,去学着怎么忍受,怎么孤独,怎么面对,怎么克服,怎么面对一份感情,怎么不在幼稚。真的,怎么为自己活着。然而,那些成长或许是方艾以为的,时间没教会他成长,却教会他沧桑。以前听人说,成长从来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瞬间的事。以前不理解,现在,有些明白了。

    方艾还会记得,这些天发生了很多事打了很多场游戏,大概是想放纵一下吧,呵呵。方艾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心思很细很细腻的人,他内心思绪的涌动连绵而汹涌。谁都不会在意的事,他可能能写出一整篇文章。这些天内心的思潮,让十几天像一个世纪般漫长。方艾和室友闹了矛盾,方艾做了一个为自己的决定,方艾喜欢上一个女孩。

    那一天,记得也是在打游戏的时候,或者说很多时候游戏只是一个导火索,去暴露一些很不想出现的阴暗。事情通常的套路是,游戏输了,各自不忿,一言不合,拳脚相加。方艾的情况不那么夸张,但也差点就打了起来。方艾知道自己的措辞有问题,很多说出的话,并不讨喜。他也没刻意说改过什么,大概是不在意,大概是没遇到。世间事大多不都是这样吗,事情不曾发生,就从未想过更改,事情发生的时候,却也是你开始后悔的时候。所以方艾开始后悔,那一天,他说了句不好听或者说伤人的话,点燃了另一个,差点打起来的那个。他自己想着却还不觉得是自己的过错。直到另一天,相似的问题,或者说更乐观一点的事情,方艾只是两句,很成功的把场面冷了下来,严肃,而剑拔弩张。方艾开始明白,自己是有问题的。其实,自己一直都是个烂人,不承认,不过自欺欺人罢了。方艾一直说有问题可以当面提的,但其实他这人,最听不得批评,每次听别人指责他,他就有种想干别人的冲动,有时候能忍,有时候忍不了,这时候,他也许意识不到,越亲近的人,越容易被他所伤。方艾一直喜欢用的话,我的错,我不该,要是,行了吧。大概成了口头禅了吧,但其实这不是什么好话,知道是一件事,改掉是另一件事。方艾这人,讨厌和人争,却很容易和人争辩,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不必争的,不必要,也不值得。那些一早对你就有偏见的人,不必大费周章改变他固有的看法,怎么认为随他就好,如果在意,可以解释,但如果一般,其实很没必要争辩什么,那是涵养,是素质。方艾很傻,到之前才开始明白这些。上了大学方艾变了很多,一些喜欢的,一些讨厌的,起码,他丢掉了沉默的好习惯。很多时候,激愤到想辩驳时,不如暂停一下,给自己和别人都留一点时间。你不是完人,做不到,不知道,就不说,就不做,就保持沉默。沉默,很多时候是解决问题的好途径,该说的,不说也明白,不该说的,也不会说出口。很多时候,沉默一会,不见得是坏事。起码在大学这个环境,言简意赅最胜口无遮拦。之后,他向他道歉了,他也许会原谅方艾,但他们都知道,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这次“我的错,是真的,是我的错。”

    方艾一直不相信的,现在开始明白,人生真的很奇妙,所有做过的决定,所有暂时埋下的后果,都会在未来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爆发,猝不及防,遍体鳞伤。现在他就尝到了苦果,曾经某个时候,以为能做到的,没有问题的决定。但自己结的果,再苦,也要咽下去不是吗?于是,他开始做一个真正意义上为自己的决定,退了,就退了。他曾经以为,责任会支撑着他走到底,但责任有用完的一天;他曾经以为,认真会帮助他走下去,但认真靠什么支撑;他曾经以为自己能忍受,但压抑的总会爆发,强迫自己做认为的不值得的压抑自己的事,就像把自己陷在泥潭里,若不毁灭,势必变态。方艾情感太细腻,强迫着压抑自己,总有一天,会崩溃的,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放下,选择用那些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学自己想学的东西,追想追的人。

    方艾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没错,是他的那个回响,声音很大,传了很久。有时候,他很高兴,找到,终于真正找到一件值得做很久很久的事。他很喜欢那个女孩,比以前更喜欢了,因为他不单是远远地望着她,看她心动的侧脸,可爱的声音,美好的身材。他开始去接近她,去接触,去了解,去靠近。见证一个你喜欢的人慢慢和你亲近,是很幸福的事,也是很辛苦的事,对追一个人来说,难的从来不是开始和结尾,而是那长的或者漫长的过程。方艾有时候喜欢有时候讨厌,这种幸福又痛苦的感觉。若使相思可害疾,怕我将入膏肓矣。方艾时常会这么调笑自己,大概是真的头脑有病吧,不然怎么可以把自己的喜悲交给她人保管,快乐和高兴都由不得自己,也真不知是不是该难过还是高兴。有时候,为了她一句回话,能开心的像个傻子,为了她一个笑,简直没了自己;有时候为了她一阵冷落,几次见我的转身,就感觉世界都抛弃了自己。想想是不是可笑,但方艾,不敢说,也不敢太在乎。因为越是在乎,越是得不到。他想他有很多问题,他不知道怎么去走进她的世界,是她有自己的世界像那只猫一样,还是方艾自己有问题,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感觉的到,她似乎抗拒他,还是在保护自己。方艾有时侯会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自己不够好,配不上她,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对,惹她反感。傻子总爱多想,本就不很自信,却总是被打击。只怪自己半生将感情挥霍的太廉价,现在活的才如此卑微。是的,卑微,方艾觉得自己在她那里活的太过卑微,甚至比张爱玲的尘埃还卑微,她还能开出花来,自己什么也没有。很难过,但还是要微笑不是吗?方艾,一直觉得自己很傻,从喜欢她开始后更傻了,偶尔傻笑也罢,还傻等着,傻傻地难过失落,傻傻地为一句话沾沾自喜,傻傻地从第一天开始每天都写一篇日记,说着记些其他事也好,但其实,每一篇都和她有关。方艾,开始,也一直在了解她,通过各种有的没的的方法,他知道她爱追番,爱日漫,打游戏,喜欢蓝色,爱吃油炸食品,有点宅,挑食,不爱运动,身体不好,爱穿素色衣服,不喜欢打扮,只和亲近的人聊开,走路有点急,不讨厌一个人待着,耐得住孤单,经常脑洞,不知怎么的,想着想着,突然方艾笑了起来,有点傻吧。还有,她喜欢猫,方艾曾经就这个和她讨论了很久,还现场查了很多名词,他和她提到了墩布,他说像她,她说不像,但其实,在方艾眼里,她和墩布很像的,一样慵懒高贵,有自己的世界,所以在方艾那里,她的备注就是墩布猫,想着,方艾自己都忍不住了,自己,还真是有点傻呢。说了很多了,但其实有很多想说的,感受,怎么也是写不完的,或者写着写着就又有其他的想说了。最后几句吧。真正认识她之后,他开始经常写些骚东西,偏装文青强说情吧,就比如那一句:喜欢你之后我开始喜欢自己的眼睛,

    因为那里,

    有你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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