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阿超没认识几天我们就在一起了,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阿超是一个性格温和的男生,在没见到他之前,就觉得他一定会是一个白白净净的清秀型男生,事实上,他确实是这样,皮肤又白又滑,连我忍不住都要嫉妒,这也成为他偶尔傲娇的资本。
第一次去成都见他,是早上七点钟到的,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他来车站接我,出站并没有一眼就看到他,我就站在出站口外面的地图牌子下等,他走过来,带着我往前走,手搭在我肩上,一切都显得自然而又顺理成章。那天天气很好,心情也很好。
他总是想给我惊喜,却从来没成功过,他不浪漫,却在努力变得浪漫。我们不在一个城市,于是很难见面,即使现在的交通已经发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我们还是很难见面。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一个还在校的大学生,他们还没有能力和时间经常跑来跑去。
我们几乎每次见面都会吵架,说是吵架,其实也就我一个人在吵,他只在我旁边,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然后好脾气的说:“好啦好啦,我错了”,他肯定不知道他哪错了,他只知道他又让我不开心了,于是积极地认错。
他很文艺,总是能时不时的写几句温情的话发给我,然后继续玩他的游戏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放任我一个人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汉字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我们的每次见面都好像一次旅行,就好像约定在西安,成都,亦或是宝鸡,然后开始为期二到五天的旅行。他总是在睡觉,所以我总是在暴走。
在大连的一个早上,外面下着雨,不大不小,却足够让人头痛。出门旅行碰上雨天是最让人痛苦的事情没有之一,可我还是想出去玩,他睡在床上装死,死活不起,说这样的天气还是窝在酒店睡觉比较好,他说的那么认真感觉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在我软硬兼施下终还是我败下阵来,只是因为我清楚自己这个路痴空有一身你不去我自己去的傲骨却一个人走得出去走不回来,于是美好的旅行中宝贵的一天就在酒店度过了,即使晚上他带我去吃了大餐也安慰不了我受伤的小心脏。
我的火腿肠却比我还傲骨,总是在我决心放弃它的时候完整的活过来,而在我兴冲冲地准备大加疼爱它的时候又不声不响的死过去,这样反反复复实在是折磨着我。阿超是能起死回生的,为此我曾戏谑他为“万能钥匙”,于是火腿肠就交给他处理了。直到我做完了梦心满意足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看到他背对着我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我的手机,那会已经凌晨三点了,他还在和我的火腿肠谈判,那一刻,心里真的暖暖的。
他有很多很多的缺点,他不高,不帅,做事没有计划,不爱逛街,穿衣服不讲究,讲笑话没有笑点……他完全不是我的理想型,可是纵使他有千千万万个缺点,但他爱我,这个优点,盖过了所有的缺点。
Catch one’s heart, never be a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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