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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论法的精神》:对不起,我把这本法律著作读成了历史读物

书评∣《论法的精神》:对不起,我把这本法律著作读成了历史读物

作者: 大盗东门吹风 | 来源:发表于2024-01-05 08:30 被阅读0次

开年「啃」一本大书:《论法的精神》。这本书搁在我书桌上已好几个月,或许是因为厚的缘故,一直没勇气拿下。

这本书的题目很大,就和我们学生时代写作文一样,这么大的主题,没有一个小的切入口,根本写不出笔记。找不到切入口,那就从源头开始吧!

被欲念驱使?那就让宗教来约束你

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产物,社会是由人构成的,所以这个源头当然从人讲起。

人有本能,就像原始人遇到野兽时的反应:打或者逃。怕死和享受都是本能,老孟(孟德斯鸠,下同)说,人「作为感性之物,必受各种情感欲念驱使」,就是本能在作祟。

「人作为自治之物,乃有局限之物,必出现无知与犯错情形,甚至会丧失仅有的粗浅知识。」

但在一个群体社会中,每个人如果都按照自己的本能行事,那势必会让整个社群乱套,这就应了那句「最大的自由就是不自由」。

于是,在大自然的感召下,神出现了。再拥有智慧的人或许会不敬畏族群的同类,但对变幻莫测的大自然却奉献了足够的畏惧和忠诚!最原始的人们借神之口告诫成员们:召唤出你的理性,管牢你的欲望!

老孟相信上帝,所以,为了不让人们「随时可能将造物主抛诸脑后」,他说,「上帝以宗教法提醒其履行义务」。

于是在战斗时,战士不会因为害怕被杀而逃跑,因为宗教会在身后评判;在族群生活时,被肉 欲诱惑的人,还是会停下来先想一想后果,这么做的负面评价将会给他带来什么。

有了理性,人类就有了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最终站上了这颗星球食物链顶端。所以说,从某种角度来讲,人类的自律终究还是得到了正面的反馈,成就了如今的人类!

可以说宗教是将人类理性唤回本体的哨音,尽管人类社会后来将神权的宗教法转化为现代社会的法律,但很多国家还是保留着宗教的印记。

说到底,原始人类的信仰,源自于恐惧,恐惧则来自于无从捉摸的虚无。让原始的人类遵守规则,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虚无的宗教来约束!

是的,你没看错,我们选举就是靠抽签

「抽签选举乃民主政体性质,遴选选举乃贵族政体性质。」

这是孟德斯鸠对雅典选举政体的评价。老孟说,抽签选举不会让任何人感到委屈,而会让人人都充满报国希望从而可以激励每个公民。

读到这部分的时候,我又确认了一遍,号称民主之光的雅典城邦竟然用这么幼稚的方式选举自己的官员?!

古希腊雅典城邦政治家、立法者梭伦立法规定,除了类似军事官员专业化的职位需要遴选选举,其他的官员都要通过抽签选举,包括元老和法官。

不得不说,公民通过接触这些专业性不太强的公共事务,他们对于政治和权利的恐惧感和神秘感也会减少。在强化自己是城邦主人意识的同时,还能加强对权利的认识。以便在任职期间秉公执法、兢兢业业,在卸任后还能安心接受他人指挥。

在我的理解,这种高度随机性的选举,就体现了雅典城邦人民对直接民主的期待。试想一个普通人也有机会触碰权力,那他对于民主的认同将会更强烈。

雅典人很聪明,但他们也会担心那些聚集在广场的普通大众会被那些巧舌如簧、风度翩翩的贵族们煽动,同时成为这些贵族们的无脑追随者,从而被贵族操控,变相走向专制。所以,抽签选举就没有了这样的担心,即使说得天花乱坠,也得看天意!

天意,是的,希腊人相信神的意志,他们把决定权交给不可预测的概率,也就是代表了诸神的意志,在他们眼里,没有人可以比神更公正。

还有一点可能老孟没想到,这种抽签选举的方式从某种角度也是分散权利和风险的方式。一旦发生战争,即使社会的精英阶层覆灭,这个社会的行政管理至少不会瘫痪。

当然,抽签选举并不是真随机,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梭伦规定只有自荐者才能进入这个抽签池,而且当选者应该接受法官审查,每个人都有权质疑当选者能不能胜任。

一旦被评价为一个完全不胜任的人,是羞于再次参与抽签选举的。

明朝皇帝们,老孟在内涵你们呢

雅典城邦的抽签选举,虽然听起来有点不靠谱但还是有点道理。毕竟统治者有他的考量,民主政体必然想让他的制度能持续下去。

但专制政体下的臣民们只能祈求上天降下一个贤明君主,如果来一个“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就会变成整个国家的悲哀!

老孟说:「唯我独尊而轻视臣民者,必乃懒惰、无知而骄奢淫逸者。」这说的可不是这类皇帝么!

文中孟德斯鸠又提到了东方的君主,这些君主在牢狱般的深宫接受教育,被太监腐蚀得胸无大志,能力低下。而最终的结果就是撒手不管政务,把权力拱手让给他人。

这说得必定是当时中国的君主,看看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是17时代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急剧走向没落的时期。

而这个时期在中国就是清朝,也就是康乾雍时期,正值封建集权到达顶峰。而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因此,容我大胆推测下,他指的「东方君主」很有可能就是明朝的皇帝们。

对于君主专制,孟德斯鸠认为设立宰相的职位是专制政体的一条基本法。

可惜明朝的宰相在胡惟庸之后,已被「劳模」朱元璋取缔,后来即使有内阁,作用已不如宰相了。

明朝很多皇帝「兴趣广泛」,做木工、做道士、做将军,但就是少有能做皇帝的。登基之初,他们会被权力刺激得不知所措,既然没有宰相,而皇帝们又对这个本职缺乏兴趣,那只能让最亲近的人——太监拥有权力。

将权力交给亲信太监后,皇帝们突然觉得做皇帝竟然也可以这么轻松。于是太监专权又死灰复燃。王振、汪直、刘瑾纷纷走上历史舞台……

我一直说朱元璋一直在模仿刘邦,没想到老朱别的没学好,却把把刘汉的这个副产品完美继承下来了!

最后说两句

好好的一本法律著作,硬生生被我读成了一本历史读物,你说老孟会不会骂我?

孟德斯鸠聊的是法律,但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他的时代本身已经存在于历史当中。无论是原始社会宗教崇拜、古雅典的民主曙光还是中世纪的君主专制,法律成为了这个时期相应制度的底色。

都说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这个历史爱好者眼中,《论法的精神》都被拆成了历史专著。不过也好,这本不朽的著作能有不同的角度解读,才会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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