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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情感故事」我决定带着我丈夫给孩子再找个爸》, 故事里有四个人物,一个男主人公,一个女主人公,他们是一对夫妻,然后,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再有一个人物,是一个叫孙进才的男人。先说这三口之家,男人常年瘫痪在床,女儿是一个在校学生,女主人在街边摆小吃摊卖早餐,成为全家的全部收入来源。这样的一个家庭,你简单想来,就知道多么艰难。而这个时候,这个叫孙进才的男人走进了女主人公的生活。一下子,给这个色彩昏暗的家庭,闪进了一道彩色的光。一个非常非常坚强的女强人,在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本应是一个温弱的女子。
小说里有详细的细节描述,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太清楚,所以,你可能感受不到那种真情实感。不过没关系,情感线索,我估计你是已经理清了。小说的最后,女主人公这样自醒:对丈夫的爱还在,但现在,我已经死了的爱情,又来了。我,该怎么办?
“我们离婚吧。”
“说什么呢老黄,我答应过公公婆婆也答应过咱闺女,我得照顾你一辈子。”
“给闺女找个不拖累你的爸,你们一起照顾我不好吗?”
这是夫妻二人的对话,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可以替她问大家一个问题,您觉得,她可以带着自己的丈夫,再给孩子去找个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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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我叫不来它的中文名字。英文名字叫Kadupul。这种从外表看上去美极了的花,生存在斯里兰卡的森林里。只有极少数的人,见到过如此美丽的花。因为这种花的存活寿命非常的短暂,只有在午夜才开花一两个小时,黎明到来之前就谢了。还有一个不容易见到它的原因,是它的花期没有规律,这也让它成为了全世界最罕见的花。
是不是有点儿像我们熟知的那种昙花,昙花一现么。是的,这种花比昙花都更罕见。
其实,我意不在说花,我只是想用花,来喻这个故事。这样的故事,是不是也像这样的花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的罕见呢?
我是用小说的形式写了一个故事,但这样的故事,却在生活里真实的发生着。
一个三口之家,当家里的孩子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家里的顶梁柱轰然倒塌,瘫痪在床成了一个植物人的时候,这个家庭所受到的如核弹般的打击,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可怕状态呢?
一个原本柔弱的女子,现在要逼着自己成为女强人,因为这个家还得继续生存下去。孩子要长大要读书,丈夫要治疗要维系,这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并没有什么文化水平,并没有什么一技之能,这家的女主人只能凭自己的辛劳和拼命,来维持这个家庭的现状,来延续这个家庭的未来。
在把自己的气力和精神都快拼尽的时候,一个男人的闯入,给她带来了美好未来的曙光,她焉何不去拼尽全力的抓住他?
在女主人公对未来的愿景里,是不抛弃自己的丈夫,也不愿意放弃这新来的爱情。
这样的故事触动了我们这些平常人的情感,我们甚至都在向往着这样的故事,可不可以这四个人就像一家子一样,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组成一个四人新家庭。
可惜我国的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估计全世界的婚姻法也不会有这样的规定,一个女人同时嫁两个丈夫。那么,这个女人想要迎接这段新爱情,就必须和自己的老公离婚。在我们世俗的人的眼里,离婚,几乎就等同于抛弃。那么,很可能接下来的故事,就是,女主人如果去大胆地迎接自己的新生活,那么,一定会被湮没在俗人的口水里。藉此,是不是她就不能往前迈这一步了?
法律和人的普通的情感,在这里,交汇成了矛和盾。
当然,你可以这样说,她也不用跟自己的丈夫离婚,也不用和新的爱人分手,就这样维持着这种微妙的关系,不是就OK了吗?如果你这样想这样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这已经错得都超出了法律和道德的基本标准了。
故事里的男主人公这样陈述过自己的观点:我们离婚吧,给闺女找一个不拖累你的爸,然后你们一起照顾我,不好吗?
这确实是我们能够想见得到的最完美的结局。可这里,就一个“离婚”,就能把这个完美的结局打的稀碎。
和自己的瘫痪在床的老公离婚,就意味着抛弃。不和现在的爱人结婚,又违背着自己的良心。我们故事的女主人公,真的是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她像昙花,更像Kadupul。她以一个罕见的人生故事,向婚姻法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如果法律里有针对她特例的条款,允许她嫁两个丈夫,该多好。是的,那不是一般的好,那是对这个家庭救命的好。
和丈夫离婚,我办不到。不能和新爱人结婚,而在一起生活,我也办不到。
——这便是故事女主人公的真实心声。
面对现实,何去何从?
我们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她并不知道。
我也真的不知道。
您有什么高见呢?
我愿意洗耳恭听。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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