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书店买了本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所作。曾经我看过无数遍徐静蕾将它翻拍成的电影,以及电子书版。这次想将实体书送给一个男人。每当路过健康巷,我都不自觉的想会不会就碰到他了。不过若没遇到也不会失望,因为没有抱有很大的期望。遇见他一次总要耗上好多年,上一次遇见他是一年多以前。不过一年真的很短了。
9岁搬家到了健康巷4单元,五楼,他住六楼,第一次遇见他,我下楼,他上楼,短短的擦肩一瞬,约莫二三十岁,瘦高,他让我好奇,我想认识他,想了解他,是的,我只有九岁,人世情感朦胧无知,但是我被他吸引。我至今也不知道当时到底是被什么所吸引,也许从孩子的眼睛看到的只是表面,干净的穿着,走路的姿势,鼻梁上的眼镜,但从这些表面的背后我感觉到了孤独。现在听来有些玄乎,甚至矫情,可那就是最真实的感受,从一个人身上得到的感受,他很孤独。这不仅体现在他的气质,生活在健康巷的两年,他都是独来独往,甚至不曾见过他拿出手机与谁联系,没有邻居认识他, 正如那时害羞内向的我,总是独自待在家练琴,或看看电视,或看看窗外其他孩子的追逐打闹,我也是孤独的。
偶尔在楼梯遇到他了,我都会冲到他前面,一步两个台阶的奔回家,然后从猫眼看他;或者有时候听见楼上的关门声,我也会从猫眼里看着会不会是他;闲着时会趴在窗子上看他是不是回来了,或出去了。其实真正碰到的次数并不多,一周能有一两次就不错了,可我就是真么在猫眼里盼,在窗边等,幻想着他会对我说一声你好。
两年后我搬走了,并不那么难过失落,因为年纪确实小,注意力很快就被新事物所代替,后来偶尔想起那个楼上的孤独邻居,想想他的样子,只是偶尔,其他时间都被考学复习占满。直到17岁,我高二,在学校食堂无意撞见了我的幼儿园同学,一个黝黑的男孩,健康巷4单元他住二楼,他说自己还没搬家。我愣住了,多么久远的记忆,突然就在我眼前,健康巷的老楼,以及孤独的他。他结婚了吗,变老了吗,还是孤独吗,离开了吗。我问是否还记得住在六楼的那个人,我尽可能的回忆并详细的描述他,我的同学想片刻,便很自然的回答道,
“那人也没搬家啊,还在那儿呀,你怎么会问起他呀?”
“他以前住我楼上嘛,那时候老觉得他一个人怪怪的神秘兮兮的嘛,就印象深刻咯~”我嘻嘻哈哈的回答以掩饰关于他在自己心低的秘密。
那次放学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坐公交车回到了健康巷,我想遇到他。以前我也会路过这里,只是从未想过还有可能会再与他有任何的交集。我在老楼下,来回的踱步,期待见到他,甚至在心里已经设定好了无数上前搭话的范本,等到了晚上8点,不得不回家。
那一段时间像着了魔,每个周末都会去等几个小时,差不多等了两个月,其实真的不知道在等什么,等到他又能怎样,不知道。
那一天是周六,在家惬意了一下午,人也懒散了,想着不去等了吧,又等不到,还不如继续窝在沙发。慢慢又想来,还记得人家长什么样嘛,似乎总是蒙了一层雾,知道大概的样子,却看不细致。强大的好奇心迫使我最终决定起身,出门。果然,等到快8点,也不见人影。盛夏时的晚上,天黑的晚,8点多太阳才开始慢慢落,天空是红色,很温暖,顺着老路,正准备带着又一次的失望慢慢往回走。
毫无预见,毫无准备,他从楼道里出来了,是的,是他,我认出他了,不敢相信,8年了,他还是我记忆里的那个样子。瘦,高,挺拔,穿着简单细致,独特而优雅的步伐,以及那目视前方昂起头所散发出来的骄傲的孤独感,仿佛他的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并且他享受着他一个人的世界。夕阳温和的阳光洒在他的右边,路上没人,或者是我忽略了其他人…老楼,生锈的栏杆,坑坑洼洼的沥青路,灿烂的云朵,他在霞光下的倒影,一切就像一幅画,静谧,美好。衬着光亮,我看清了他的脸,记忆回到了八年前,在楼道里,阳光透过破旧的窗户落在在他身上,鼻梁的阴影,浓密平直的眉毛,不太平滑却白净的皮肤,以及眼镜下柔和、坚定、带着些许笑意却透着莫名忧郁的眼睛,不大,却深邃。干净的墨绿色T恤,深蓝牛仔裤,挎着棕色牛皮包,淡淡古龙的味道。我看清了此刻的他,记起了我9岁时眼中的他。
17岁的我不懂爱情,但看清他脸庞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心动了,是的,不害臊的说,我心动了。
他匆匆从我身边走过,丝毫没有注意旁边已愣住的女孩。我调整了呼吸,使自己尽量镇定。我从后面跟着他,内心极度纠结,是否要上去打招呼,但说什么呢,可是如果不上去与他说话,下次碰见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了。我跟着他大概走了十分钟,在一个路口,我终于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和他说一句话,任何话。绿灯亮起,他刚迈出过马路的第一步,我立刻走上去与他并排说道:
“嗨你好,我知道你不认识我,但我不是神经病,请给我一分钟时间听我说完这些话。拜托你了,我家以前住在你家楼下,健康巷四号楼502.,我知道你住六楼,真的真的…”
“请你不要跟着我了!”他打断我,并且严厉的瞪了我一眼,很不耐烦。
我慌了,我原地不动,看着他走,除了对他表现出来的拒绝厌烦的态度所吓倒,我竟惊讶于他的声音和我想象的完全一样,低沉但不嘶哑,普通话非常标准,没有任何一点口音。我心一沉,又快步跟了上去,继续我刚才的话,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反正也可能从此再也不会见到他。
我语速飞快的不知胡言乱语了些什么,之后我停住了,我确实不知道还该说些什么。然后默默跟着他走。
“好离奇,我觉得好离奇,你以前真的住那儿呀。”彼此沉默了一会儿,他语气变的放松,并且带着和善的笑意对我说。
“好了,那你已经跟我说完话了,快回家吧,不用跟着我走了。”他平和的说。
我没有办法再继续厚着脸皮跟着他,而且,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还有什么可说,我也不想招他反感。我停了脚步,说“那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只有名字,可以吗?”
他说了他的名字,对我笑笑,便转头走了。
17岁的雨季,真的青涩美好。
之后的遇见便是我高考结束后,我骑着电动车回家的路上,我远远就认出了他,上去问了一声好,就匆匆结束了,依然没有谈论到任何有关隐私的问题。
我考到外省念了四年大学,到现在毕业快两年了,大学期间有了第一个男友在一起了四年,结局是毕业分手。听说他分手后很快就相亲闪婚,分手半年多我遇见了另一个人,也就是现在的男朋友,他在澳洲读书,我们经历了一年半的异国恋,我也即将要去澳洲读研,结束异地的状态,并且已经商量了订婚的事情。我觉得任何一个人的爱情故事拿出来都绝对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我的爱情也就不多提了。总之,今年24了,经历的不多,但也算有所经历。但他始终是我心里的一个谜。
去年3月1日,和朋友在咖啡厅闲坐,一抬头,看见了他,他和友人在喝咖啡,他剃了头发,非常短,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我就确定了是他,距离上次遇见他又是将近5年,咖啡店打烊,与朋友分别,等着他与朋友分别,当他一个人的时候,我从后面拍了他,说了句
“嗨,好久不见,见你一面真难,又5年过去了。”
他很惊讶,也很惊喜,伸出手:“太神奇了,那得握一下手啊。”
我躲开了他的握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笑笑。我在咖啡厅一眼就认出他了,他没有发福,没有变老,初见他时我还是个小学生,现在大学都毕业了。我们这次的谈话又是匆匆只进行了5分钟不到,其实想聊更多的,但确实很晚了,他告诉了我一个可以找到他的地址。我没去找过他,一方面确实忙于工作,另一方面始终没有合适的时机。
现在时机来了。8月我即将离开这个城市,我确实想再遇见他,想告诉他我要离开了,想告诉他我的感情,当然这些感情已无关爱情,反正以后也没有机会再见不用顾忌尴尬及未来可能有的交集。至于为什么想要送给他《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许我和女主有共同点吧,都是在儿时喜欢一个触不可及的人,将感情置于心底,也有过重逢,生活却依然没有交点,只是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我并没有像女主一样与男主发生一夜情,怀孕,至死都爱着他,疯狂的爱了他一生。以下是摘自这本小说的一段话,我一直抄录在我的备忘录中。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觉察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报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的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的人群聚集起来,其他的人在社交活动中早已滥用了自己的感情,和人亲切交往中早已把感情消磨殆尽,他们经常听人谈论爱情,在小说中常常读到爱情,他们知道爱情乃是人们共同的命运,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的恋爱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可我身边没有别人,我没法向别人诉说我的心事,没有人指点我,提醒我。就这样,我毫无阅历毫无思想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然而我至今不懂我对他怀有着怎样的感情,很复杂也很纯粹,15年了,毕竟那时我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些记忆逐渐模糊,有些记忆被加工被美化,如今我所能回忆起的感觉也许并不那么真实。也许是9岁时第一次遇见的好奇,也许是17岁时重逢的心动。也许只是这么多年的执念。我不知道我再遇见他时会说些什么,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可能他也会跟我讲起关于他自己故事,也许他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上班族,没有什么高冷的气质和特殊的经历,也并不孤独,有一群狐朋狗友天天一起撸串喝酒讨论社会的不公,他或许还有个家庭,每天和妻子为了孩子的学习而争执。生命真的很神奇,无论你有多普通,也许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你就会影响了一个陌生人的生活与情感。
然而,另一种可能是直到我离开的那天,我也没能再遇见他,那本小小薄薄的书,将会被我放进书架,落灰。
期待与他的相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