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母亲买了保险,儿女双全,女儿入在奶奶的户口本上,儿子入在夫妻俩的户口本上,她身故后涉及到理赔,问题来了,保险公司要求其出具母女关系证明。女儿来到了居委会,居委会也证明不了她们的母女关系啊!这个女儿已经30多岁了,出生证明已经找不到了,这个女儿把居委会提供的关于取消社区万能章的文件拍下,悻悻然走了。
这样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曾经有个爷爷,儿子工伤去世了,儿媳回了娘家,孙子和爷爷一起生活,时间太久我已记不清楚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就是涉及抚养费,银行要求出具这对祖孙俩共同生活的证明。这证明谁给开,你需要你可以派人调查啊!从不,就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反正银行压着钱,你开不来,就不给办。
最奇葩的一件事,是我同事去世,那时刚刚政策关闭,往年的年终考核奖压后一年才发,这时同事已去世火化,家属子女带着火化证去银行办取款,因为她们没有取款密码,银行拒绝支付,要“本人来”[震惊],话说,不知道他本人来了,你是否真敢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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