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面对留学生,我回想起体育课结束后的那个遥远的中午。那时两年前食堂电梯里,我刚刚上完那个自己最喜欢的体育课,虽然很累但是我很喜欢乐此不疲的玩耍,直到饿肚子,我赶紧往食堂跑了起来,一路奔跑的直接挤进了食堂电梯。
电梯里每次都会遇到不同的人,各种类型的,各国人民,各式各样,这让我感觉很自由自己在徘徊人群中了解了自己。对这些每次都出现的及陌生又亲切的面孔。
今天也不例外,挤电梯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我那明锐的眼睛捕捉了一个与往常不同的风景,那个人有着完美的面部轮廓,高高的个子,肤如软玉凝脂,眉如远山之黛,长而浓密的睫毛,直而英挺的鼻,薄而小巧的唇,墨黑色的头发和极致和大方的大胡子让他看起来很舒服。
他看起来很活跃,我那明锐的眼睛又一次的捕捉了他,他用他那很有力的口腔跟我打了声招呼:
“你好”、
“你好”!
我们彼此握了个手,表示很亲切的问候。显然是最基本的穆斯林的打招呼方式。
他中文还不错,当然我觉得一个“你好!”两个字也不会很明显的感觉让别人觉得他汉语水平不错。我很好奇他为什么用了中文,也许是入乡随俗,也许是他觉得我不会英语或者别的,我没心想那么多。
接着我有主动的问候了他一次,这次我用英语,哼,还不错。
“你英语不错、”
“是吗?”
“嗯,其实我从小就学英语,我们那个国家都很小的时候教我们英语,有些课程都是全英语的。”他很自豪的说。
显然英语成了我们最新的话题,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们谈到了语言的力量和障碍。
就这样我们到了食堂,哪个是学校专门为我们这些少数名族同学开的窗口,虽然很小,但是来吃饭的人可以说天天都是一个人满为患的状态。
“你喜欢吃什么?”—我问到、
“和往常一样”—他说。
显然是每天都来的常客呀,我察觉到。就这样我们第一次的接触结束了,虽然很短暂,但是这以后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过不了几天,他又出现了。
这次是我们为即将毕业的学生举行的一个很普通的饭局。他的出现我也不惊讶,可是他出来我们大多数都很欢迎他的到来,他跟我们一一握手,便坐了下来,表现出来的习惯可以看出他是个重要的客人。
不认识他的人,会认为他是不速之客,因为谁都不太认识他,唯独我和他便有点儿熟人的感觉。就这样我们走进了饭局。
宴席上多了一份喜悦,至少我自己这么觉得,因为我跟他聊的很开,而且我们都好像成了彼此很熟悉的那种感觉。
“你结婚了吗?”—我问
“还没有。”—他回答道。
“不过我女朋友在巴基斯坦工作了。”
说完他拿起手机给我看了他那异地恋的的女朋友。
“你有女朋友吗?”—他反问过来。
“我分手了快两年了。”—含蓄地回答。
“为什么?”
“可能不合适吧。”—我回答道。
“嗯,合适的不一定有真爱。但你不会第一时间打发现,我觉得这才是爱情吧。”
他的这一回答是把我镇住了,真是过来人,有别样的看法。虽然身边的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外而且年龄相差甚远,但是那一刻我感觉到我跟他没距离。
桌子上菜了,我们如狼似虎的吃着,因为我们的确饿了很多。这让人想起很多年以前的一个饭局。我们完成了壮举,吃的很饱,几乎把全桌给吃光了。
吃完饭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更佳精神饱满,结果来了一个想唱歌的想法,然后就急着饭局中间的小小的舞台中走过去,拿着话筒,用简单粗暴的汉语把自己介绍了一番。
“大家好!”
“我叫:ATIF IDREES”
“中文名字:阿提夫”
“祝你们毕业快乐,谢谢!”
“在这里我想给你们唱首歌,这个是我本民族的歌,希望你们都能欣赏!”
说完这句话,他就跟随着音乐,唱了起来。大伙儿好奇的目光顿时就把这个地方变得很安静,他们都很安静的听着,虽然都听不懂这个大胡子先生的乌尔都语,但是听的津津有味。
过了两分钟这个异国他乡的大胡子先生完成了自己的首秀,他是多么厉害呀,我在心里喃喃私语,一方面佩服他的勇气和信心,另一方面看到了他的真诚和实在的人格。
饭局结束了,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添加了彼此的微信号,面孔中流露出来的是最美好的笑容,能看出这一个饭局不像是别的饭局,像是一个完美的宴会。
自从那个饭局过了两个礼拜以后,我收到大胡子的微信信息,微信上说:
“在哪?”
“在宿舍 ”—我回答道;
“能出来吗?”
“现在?”
“是的,我们去一个地方,很快就回来,”
“行,我现在出来。”
他说是在操场等我,得知以后我匆匆的赶了过去。
又一次的打招呼,这次算是更亲切了,我们已经熟悉到了更近一步的发展。 他简单说了一下要去的目的地,随后我便跟着他后面了,虽说我个子很大,但是走起路来我真的不如他,他的步伐是我所见过的人当中最大的,而且很快,我不只所措,尽我最大的努力,一步一步的跟着。仿佛像是那些落在部队远征后面的战士一样。
我们走着走着,坐了公交,虽然我知道他这次逛街的目的其实就是买双鞋子,但是我们去的可不是高档商场。 我们坐下了公交车,他跟我说,
“我们要去师范大学学生街。”
我一想,学生街有什么好去的,而且我们学校也有呀?虽然我很好奇,因为是我要去从来就没去过的地方,就这样有点儿小兴奋。
其实他约我之前已经跟他一个老乡约好了,直到公交站我才遇到他。他叫“OMAR”。
个子不高不矮,中等,身材结实,头发很黑而且很亮,像是洗发水广告中的男人一样,我和他简单了打一声招呼后就直接上了公交。
公交车上都很特别,人很多,到是大部分都是留学生,他们拿着一个生日蛋糕,看起来是要去某个地方过生日。他们兴高采烈的让人心情一下子愉悦起来,虽然是下雨天,但是他们的笑脸和每一个温和的举动都让别人给了某一种愉快的气氛。
“我们到了”—他说。
我们便下了车,继续走着,人来人往的街上,带着这么两位异国风情确实引来回头率,他们还是走得很快,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追着他们,追完了又一次被超越,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我也不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就这样当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随从。
过了很久,我们停了下来,像是很累的样子,找一找了吃饭的地方,还好有个兰州拉面馆,我们进了过去。因为是斋月,我们都有自己的规定的用斋饭时间,我们刚好这时可以了尽情的享受斋月里的美味了。
我们吃着美味的食物,享受着甜美的饮料,讨论着各自烦恼和喜悦。突然说起了今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买鞋子,买什么鞋子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已经忘记了今天我们出行的目的。
他开着微信,用语音方式回着对方的话,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跟着,OMAR也是走路很快。这个是我对巴基斯坦人的第一个印象,而且是很深刻,他们看起来很是节约时间成本,这一点我还是没有的。
过了一会儿大胡子看到手机提示,是一卖鞋子的老板,他给他回信说我在一个街对面,你赶紧过来,然后我们便出发了。
到了目的地后我才发现,原来大胡子明天就要去出国了,要去美国纽约,今天之所以出来呢是因为他要专门为了出国而特意的逛街。 就这样我们到了那个老板摆的地摊,我很惊讶,原来他去的是一个成本很低的厂子生产的残次品,而且是个很大量的货。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在地摊上买过类似的东西,哪怕是一个很小的东西,我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不懂的东西和接触的东西挺少的,也很感慨这次的出来。
我们到了那儿之后,老板和他打了声招呼,很明显是他们两彼此很熟悉,而且在微信中聊天很久的好朋友,原来老板卖的就是那种在工厂生产中没有通过检验的运动鞋,也就是残次品。
大胡子拿了一个鞋子就说:
“老板,有没有10号码数的?”
“有、”
“你自己找一找。”
显然他摆地摊的地方特别乱,看起来像个农贸市场,在加上人多,更让人觉得很窄小。看来大胡子看中一个了急忙的叫我去看一看;
“这个怎么样?”—他拿着一个颜色鲜艳的球鞋给我说;
“我觉得很好,你觉得呢?”
“我自己很喜欢!”
“那不就行了”—我回答道、
“老板、”
“我要买这双和,那一双,”
他指一一指自己已经试穿的鞋子然后就问了价格。
“我买了两双鞋子,能便宜吗?老板、”
“可以的、”
“多少?”
“最终是120元、一双60、新货!”
哎呀,原来这呢便宜,才60元,这个比那些大商场里面专卖店的可便宜多了,而且是都是一样的货,我心里默默的想着。
他回答的很坚定,然后转向大胡子,大胡子一脸可以接受的样子就给了钱打包走了。
我们拿到鞋子一路走来,我脑子里突然的出现一种莫名其妙的想象,我要是明天出国,而且出的国不是一般的国家,那可是美帝呀,更是大都市。我会有怎样的准备呢?我敢肯定不会像大胡子那样,跑更多的路找廉价的鞋子服饰,我会更会打扮,这可能是我们本质的不同吧,。也许是我更夸张,更能装出一副要出国的样子,也许是他很俗,他不懂生活品质和品味。
但是我更相信他是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的一个人,他的经历,他的出身或者什么他的信仰,他的受教育程度,都跟他这次买地摊货而且要为了出远门没关系。一个行万里路的人更不在乎自己的打扮,他追求的是快乐,幸福,或者更高的境界吧。
我们到达了回去的公交站,上了车,大胡子不停的和omar不停的交谈着,像是这辈子说不完的话,他们说自己的乌都尔语,我根本听不懂,这样一来就成了旁观者。他们的谈话更是大声,热情不减,我看出他们的笑脸,尽管我们的购物不算是真正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我们很开心,很享受,很满足于此。
第二天他走了,穿着他的“地摊货”向着远方的风景,亲人和朋友,向着那些我几乎看不到的地方,用自己乐观的,朴素的语言迈出了一步。
过了一个月我在朋友圈上看到他在纽约曼哈顿的街道上,穿着不到10美元的鞋子站在了帝国大厦门口,也许是因为这样的淳朴造就了大胡子的一切,他的乐观就此而来、我更相信他的乐观和淳朴会让他每一天都觉得很幸福,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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