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的男生,北方农村的女生。
女生家里还有个弟弟。
两人在一起很多年,感情很好。
两人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提出来要15万的彩礼。
男方说,按我们这边的规矩,男方父母给的彩礼,或者用到新婚夫妻身上,或者女方要基本原数扣一些回礼的。
但是女方的意思是,他们那边嫁女儿就是要15万的彩礼,这个彩礼到时候要留给弟弟娶媳妇用。
一开始是女方家里逼着非要彩礼不可,男方就说,自己是家中独子,钱是有准备的,只是不愿意这样就全给女方家里。
这些钱,可以够两个人在城里买车子,或者再两边家凑一点付个首付,买套房子。
男生想,女生好歹去和父母商量一下,农村出来的孩子,大家都不容易。
然而,女生在价钱这件事上,既不松口,也不去和父母谈。
男生没办法,电话上也讲不通,干脆趁着春节去女方家走一趟。
才发现,女方家的贫困,比自己能够想象的还要严重。
这不是结婚要彩礼,根本就是卖女儿。
回来以后,女方还是强烈要求必须彩礼才能结婚。
双方爸爸电话沟通以后,男方爸爸也基本软和下来,说,那如果你真的很喜欢这个姑娘,就别耽误人家,钱拿去,先成亲。
最后,男生受不了了,想到自己父母的血汗钱拿去买个媳妇,对父母不孝,更是有辱自己的爱情。
分手。
三个月后,男生带着个新的小女朋友来见我了。
这个小女生是他老家的姑娘,彩礼钱做了做样子,男方给了10001元,女方还了10000元,差一元是说万里挑一的意思,讨个吉利。
如今,两人已经结婚两年多,刚生了个小宝贝。
日子还是要自己过,结婚这件事经济上首先就要平衡。
古时的聘礼,娘家收了又要再添到女儿的嫁妆里去,这才是真的给女儿傍身钱,不是卖女儿。
这个要15万彩礼的姑娘,至今仍然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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