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无朋友,犹如生活无太阳。
正在电脑前与文字作斗争,门铃叮叮咚咚响起来,过去一看,原来是好友小春,穿着臃肿的羽绒服,手里拎着个袋子。
她进了门,把袋子递给我,我打开一看,是两个大大的绿萝卜。
她脱掉外套,坐在了沙发上,说:“朋友从山东带来的萝卜,挺甜的,给你尝尝”。
我说:“喝啥茶?”她回答:“随便”。
我取出白茶,烧水、烫杯、泡茶,然后将清澈透亮的茶汤递给她。
她慢慢抿着茶水,和我闲闲地聊了起来。
和你一同笑过的人,你可能把他忘掉;但是一同和你哭过的人,你却永远不忘。
小春是我上护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是典型的北方姑娘,又高又胖。而我当时则还是典型的南方小丫,又瘦又矮。
她性格直爽,大大咧咧,说话经常不经大脑,得罪不少人,同学们大多不爱和她玩。
而我是别人眼中的精灵鬼,爱说爱笑,招人喜欢,和大多数人都能交好。
很多人都奇怪,我的朋友那么多,但出双入对的大多数时候却是和小春。
其实,刚开始我也不太喜欢这个别人眼中的傻大姐儿,也觉得她有些憨憨的。直到开学一周后,我对她有了改观。
刚入学时天天军训,白天的高强度训练,导致我晚上睡到半夜时右腿抽筋,那种痛苦估计经历过的人都了解。
我难受得蜷着身体,用手使劲按摩右腿,又怕吵醒宿舍里的其他同学,咬着牙不敢吭声。
睡在上铺的我可能还是弄出了些动静,下铺的小春打着电筒趴到了我的床沿,照了照我,也不说话,直接把我的右腿拉直,扳着大脚趾往回勾腿。
不一会儿,抽筋果然缓解下来,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身体也放松下来。
小春依然没出声,还是挂在床沿上给我按摩了一会儿右腿,昏暗的电筒光照下,只看见她圆圆的脸庞。
似乎从那天以后,我俩就几乎形影不离,成为了大家眼中奇怪的组合。
友情如水,淡而长远;友情如茶,香而清纯;友情如酒,烈而沁心;友情如雨,细而连绵;友情如雪,松而亮洁。
实习时我俩分在同一个医院,虽然不是一组,但好在宿舍还是在一层。
那时还没有手机,我俩总是提前告诉对方班次(医院每周都排不同的班次),然后每天互相打饭,两个人三份菜,吃得又好又省钱。
下了班,我俩互相交流上班的情况,给对方讲看见的病例和体会,还经常互相练习操作,一起进步和成长。
当然也少不了闹别扭和争吵,但很快就会和好如初。
毕业的日子终于来临,我打算回到南方的家乡,小春则会留在本市。
我在她的留言册上写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感伤,以为这一次我们真的要面临离别。
谁说女孩子的友情就是嘻嘻哈哈、热热闹闹的呢?当时的我们可是以为今日一别,此生再难相见的。
友谊是寒冷时的暖流,是骄傲时的清风,是慌乱时的重心。
没想到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她留在了本市的医院,我被分去了位于郊区的另一家医院,虽然距离不近,但还是在同一个城市。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很快又调回了她所在的那家大医院。
多少年过去了,我却还记得那天她听说我又调回去时,高高胖胖的身体笨拙又迅速地跑到我面前时,那张兴奋快乐的红扑扑的脸。
往后的若干个年头里,我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依然经常见面。毫不藏私地分享着工作、恋爱、家庭的一切大小琐碎事情。
再后来,我们各自成家,住在了不同的城区,但依然用电话经常联系,说说家长里短,再倾诉内心的快乐和苦闷。
我们的丈夫、孩子也因为我们成了朋友,大家相处融洽,谈笑风生。
友情是一束光,照亮我的心房。
我们也各自有了更多的朋友,但心底下却知道对方是最无底线肯担当的挚友。
岁月流转,因为单位盖房,年过四十的我们居然又住在了同一个小区,这也意味着我们不仅现在可以经常见面,未来的养老生活我们也会依然相伴。
现在的我虽然未忘初心,但也不再是二十多年前的清脆小丫。
小春却是变化很大,人生的阅历让她沉稳大方,苗条漂亮,早已不复当年胖胖憨憨的旧模样。
无论岁月怎样改变了我们的容颜,但还好,友情未变。
我不想酸溜溜地说什么“人生得一知己足已”,但是平凡的情感,无论友谊还是爱情,却随着时光只增未减,这便足矣。
我切下一片萝卜,大大咬了一口,脆生生的,甜中带着点儿辣。
嗯!就像我们的友情!
无戒365写作训练营 第33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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