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个跑龙套的啊

作者: 青松客治愈系 | 来源:发表于2019-05-03 20:38 被阅读2次

      八百米开外的市内第一高楼楼顶站着个人。

      就算没学过物理也知道这货掉下来只有把血溅得到处都是然后被环卫工人在心里翻来覆去诅咒一百八十遍的份。

      我站在原地又多看了二十秒,那家伙还是没有掉下来,我忍不住开始怀疑他其实已经被钉在避雷针上了。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拍照,手慢吞吞地摸进口袋里时才猛然间想起来,我了个大槽的我手机早就被抢了,而且抢我手机的家伙现在就站在那楼顶上。

      脖子有点酸,我揉了揉后颈。

      时间倒退到五分钟前,我正履行着自己身为学生的义务,背着书包叼着面包慢吞吞地挤电车去大学,身后突然冲上了一伙人,头发红橙黄绿青蓝紫总之十分酷炫,为首的一个金毛玩了命似的在人群中左闪右避,我默默地看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小子是被追杀的那一个。

      为什么我要生活在这么危险的世界呢?

      ——因为我只是个跑龙套的。

      而在前面狂奔的金毛才是主角。

      我默默捂住脸,同时掏出手机准备拍照发状态顺便谴责一下围观群众的冷漠与违法暴徒的丧心病狂。可惜我刚划开照相模式,那个金毛不好好逃命突然猛地一个完美后空翻落地闪到我面前,我吓得差点把泡泡糖吞下去。他的手也没闲着,抓着一个小混混的肩膀一拳捣在对方腹部,然后干净利落地一脚踢飞,同时绊倒了对方的两个同伙。

      好帅。我情不自禁地开始鼓掌,然后拍着拍着忽然发现手里怎么空了。

      在报警和追逐金毛之间,我选择了站在一旁围观享受视觉效果。

      这就是我和那个金毛的第一次相遇。

      黑头发黑眼睛正常肤色,各项身体指数都刚好达标,无论怎么看我都是个普通人,再加上错过了在高中生这样一个黄金年龄段里发生异变,我好好地活到了现在这个混吃等死的——咳咳大学生阶段。

      其实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生存还是很有挑战性的,不是主角的小伙伴并不代表不会被误伤,因此我早就锻炼出了辨别主角的优秀能力,以防被卷入奇怪事件。比如在我五岁那年,我一直都注意着和住在附近的那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都穿着黄色上衣深蓝短裤的眼镜小男孩,以及他圆头圆脑的蓝色小伙伴保持距离;在小学搬家后也很明智地把在阁楼里发现的古怪收藏全部搬去了回收站;初中时果断拒绝了一个可爱妹子的告白——开什么玩笑,她的头发可是粉色的啊;当然在高中时,我也找了个借口翘掉了同学聚会,因为有个女生说她要带弟弟一起来,名字像侦探小说作者的家伙一听就知道不是好人。

      而我现在偏偏遇见了一个正在崛起中的主角,而且似乎被他缠上了。

      第二天我还是走在去学校的路上,在走出地下通道的前十秒时前方骤然一声巨响——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被救下来了,并且脑海中马赛克一样地疯狂循环着完了作业还没交上去的哀嚎。猛地咳了几声后,我一边调整着呼吸一边扶着墙站起来,一抬头眼睛里正好出现金毛伟岸的身影。

      ——真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变装癖。

      眼前突然一花,几道红色绿色的光从我头顶飞过,在身后的墙壁崩塌之前我又被人揽着后背丢到了另一个安全地带。耳畔的爆破声与怒吼声连绵不断,震天动地。我被埋在废墟里,指尖似乎戳到了什么锋利的刀刃,从神经末梢传来的刺痛让我浑身一震。

      ……妈呀又捡回一条命。我缓缓挪动四肢,眼眶里满含热泪。

      再一回头,金毛满脸血地从一片瓦砾中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瞳仁都快翻没了,接下来就只见丫运气丹田双手握拳,整个人自杀式袭击一般疯狂撞向那个正在高声奸笑的不明物体。

      善哉善哉,可惜我手机还没买,否则一定全程录像。

      谁知那个不明物体早就料到他的攻击模式,侧身一转让他扑了个空,同时双手成爪攻向后背,兔起鹘落之间金毛已经被推入了极端的劣势中。

      哦,我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了。我爬回那堆瓦砾中奋力扒开上面的砖块和石头,每刨一块心中就默念一句警察叔叔你怎么还不来,终于将那把闪闪发光一看就知绝非池中之物的匕首紧握在手中时,金毛已经进气少出气多了。

      时间掐得正好嘛。

      我实在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毕竟我只是个跑龙套的,第一次跟主角在同一个格子里出现还是有点小激动。

      虽然我妈看见了肯定得骂我。

      匕首脱手而出的瞬间,金毛那对异色瞳孔中锋芒一闪,下一秒便化拳为掌抵住敌人的飞速的进攻,借势将自己推出十几米远。他腰身一斜,翻落在地时手中已经牢牢握住了那柄匕首。

      “别说谢谢。”我迅速打断他,“也别自我介绍,啥也别说,我还不想领便当。”

      他一愣,不过还是很配合地只冲着我点了点头以表谢意。

      咻——我擦了擦冷汗,差点以为给自己立了flag。

      最终我毫发无损地蹦跶了出去,课自然没上成,请假回家睡了一天。

      等到次日我回学校后才知道什么叫做羊驼,我真想揪住作者的领子好好问问这么烂的梗你怎么还有脸玩。

      讲台上的转学生正在笑着对大家做自我介绍,看见我色彩纷呈的脸时似乎多停顿了几秒。

      金毛你好,你把头发染成棕毛了我还是认得你。

      我狠狠抹了一把脸。

      当然我是不会这么自以为是觉得金毛是为了招我这个小弟才来的,只对于学校教学楼未来的完好程度以及修缮次数表示心疼而已。

      直到金毛端着午饭在我边的空位一屁股坐下为止。

      “嗨,你好。”

      “……你好。”

      “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嗯,好巧。”

      我赶忙灌了两口果汁,才没被面包噎死。

      不过我可不是自保能力都没有的战五渣,不想被当成小BOSS练手灭了,那么还是主角我们当朋友吧。

      从龙套晋升到配角的感觉还是挺微妙的,莫名其妙的喜悦越来越多,甚至都将内心的忧虑一点点地压了下去,看来果然主角光环能量比较凶残。

      这一切的转折点大概就是情人节。

      金毛的头发又染了一次,颜色比之前更深了,还戴了隐形眼镜改变瞳孔颜色,总之越看越像普通人。我心中暗叫不好,这是什么闻所未闻的节奏?

      “嘿?”

      “啊……?哦。”我回过神来,“怎么了?”

      然后他给了我一盒巧克力,上面还有个大大的爱心的那种。

      “吃不掉的?”

      他好像比我还尴尬,把巧克力又往我这边推了推,说:“我买的,给你的。”

      ……

      我可以感觉到自己正在他的注视下一点一点地石化。

      “……你别逗我啊主角大大?”

      他干脆在我对面坐下来,一边晃着椅子一边看着我,眼神是跟在战斗时不一样的坚定。

      “你才是我的主角。”

      万万没想到,操蛋的作者写的居然是耽美。

      我捂着脸,同样操蛋地接过了那盒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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