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儿子看了《鲁滨逊飘流记》,他们说非常喜欢这本书,非常好看。内容是有一个人飘流在荒岛上,他自己盖了一所房子,他怕有野人进来,就在房子旁边种了十二棵树,还在树的旁边搭起了一面木桩墙,就像篱笆一样,他有了双层墙,晚上睡得可安心了。他吃鳌和飞鸟。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了一个野人。可把他吓坏了,像以风一样的速度跑回了房子里,拿了一把手枪,对准了野人,野人吓呆了,全身发抖,鲁滨逊看到野人全身发抖,他就没有开枪打野人,并且和他一起生活,并给他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子一星期五。
儿子困了,明天再讲吧!
我说两句吧!鲁滨逊流落荒岛,却有吃有喝有房子住,还有一把大腰刀,现在又有了星期五这个朋友,这日子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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