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里集团在互联网各种资讯报道中满满的霸屏,无论是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的电商活动(其天猫的销售交易额为912.17亿元),还是面临Gucci起诉侵犯商标权且贩卖假冒商品,还有弃美团不顾,转投饿了吗和执著于社交领域让支付宝染上情色的标签,以及放出“豪言壮语”进军影视行业的势不可挡的气势。尤其是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近日放出的‘豪言’,让阿里影业进入了一个褒贬不一的舆论风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11月27日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在论坛上发布:
“我是在给在座的编剧指出一生路,IP(品牌的改编权)真的是信息传播有效的传达方式。以前没有互联网,编剧都很聪明、渊博,但现在,你知道他(观众)也知道,甚至有些他(观众)知道你不知道。由于信息的传播方式,如果信息有效到达,人越多就越成为一个超级IP。”
任何人看完这段话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有想法,质疑声、谩骂声、赞同与反对之声混杂并交织在一起,甚至有的人觉得徐远翔太过自负也不足为奇,凭什么徐远翔敢站出来颐指气使、大言不惭的道出“我给在座的编剧指出一条生路”,难道他是编剧的奶妈,能在编剧最饥饿的时候给奶一口吗?
答案是:当然不会!那为什么他会说这样的话?
首先,徐远翔是一名商人,在商言商,商人的出发点是围绕利益展开的,他又不是搞慈善机构的,怎么可能管别人的生存?但是,如果你有可利用的价值就不一样了,他们会买断你手下的编剧或者同人小说作品,同时给你因创作的丰厚酬金,这种方式还算温和。而“十人组”才是最血腥、最冷酷、最会借刀杀人且杀人不见血的一场“文字竞争”,他们会请IP的贴吧吧主和无数的同人小说作者,从中挑选最优秀的十人组成一组,谁能写下最优秀的故事,谁就会留下,并获得丰厚的酬金,但是,这种看似科学合理的竞争,不仅容易打消创作者的激情,而且也阻碍文学多样化的发展。甚至是破坏文化、文学自由生长、发展的空间。
其次,徐远翔支持IP改编和同人小说作者,可以判断出他一方面是在支持创新,支持同人小说作者在尊重原创的基础上编写新的故事,表达自己的思想、看法以及重新塑造人物形象或故事情节,这种二次创作的作品大大地满足了读者们的口味,甚至在拍成影视或者电视剧时,赢得了好评。如《盗墓笔记》(原创是《鬼吹灯》)、《大圣归来》、《西游降魔》(其原创是西游记)。
所以,电影要存活,要赚钱,IP的重要性自是不必多说,一部好的电影作品,也要有粉丝愿意买账才行,(像《海洋天堂》票房为1300万和《大明劫》票房才800多万,这说明不是影片质量不好,而是粉丝不买账。)如果电影中所表达的文化、思想、看法不能被人们接受,那也是失败的,而徐远翔正是看重粉丝的力量,才会毫不犹豫的力捧新生秀同人小说作者。这不仅是为同人作品打通新的商业化渠道,也是为了拉拢粉丝,从而赢得票房。
第三,考虑IP改编报酬的问题。除了支持创意,也要考虑IP改编报酬的问题。据相关数据表明,一些知名原创编剧的费用高达几百万元,而同人小说作者的收入每个月写几十万字最多才有几万元的收入,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有幸赚到万元以上的月收入,有的连3000元都不到。这种写作报酬的收入差距在晋江、起点等网站都能找到这种现象,但这不能充分的说明收入低的同人小说作者的作品质量不够好,相反,同人小说比原创更受欢迎。如《盗墓笔记》。所以,阿里影业考虑到多种因素,更愿意培养潜力巨大的同人小说作者。
最后,徐远翔说“只要IP不要编剧”的话,我更倾向于他可能是为了赚噱头,让大家关注阿里影业以及作品,而不是,说出这么费力不讨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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