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至上的年代,认为婚姻的结合务必要与爱情挂钩。诚如婚姻包办的年代,婚姻务必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不会幸福,认为为了结婚而结婚不会幸福,这些观念,想法,都是时势所趋。
因为无论是为了爱情结婚,还是单纯的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两者究其本质,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婚姻之上的。
而婚姻的本质,原本与爱情不同。婚姻是为了延续种族,维护社会稳定,而在历史之中不断发展并趋于固定的一种社会制度。
我们常人会以为,自人类有薪火文明至今,婚姻制度都是类似于今天的一夫一妻制,或者是更早的一夫多妻制。
其实不然,当代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在他的《中国通史》中曾说:婚姻制度原本并不存在,因为早在最初的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忌的。而后期随着社会组织的逐渐发展。才有长幼有序,辈分有别之说。并且在婚姻制度的最初,并没有所谓个别的夫妇,群男与群女之间,可以互相为其夫妇,而不必独占,甚至可以不住在一起,沈从文在他的小说中写过走婚,它就类似于这种婚姻制度。
在人类最初,由于女性掌握着生产资料和生育的权利,所以当时的婚姻是女子不出门,而男子入女方家门,连子女亦是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
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的发展,男性逐渐在经济地位上占据了有利地位,父系文化便代替母系文化昌盛起来。并且,由于氏族文化的昌盛,个人的价值完全泯灭于家族主义之中,所以夫妇的婚姻,亦不是为了个人的幸福,而是为了家族得以延续。
这是古时的婚姻观,所以我们现代人看古人的婚姻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两个毫无感情基础的人,能够结婚,并且哺育下一代,他们的生活是不是注定凄惨的?
其实不然,因为我们现代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个人的幸福,而古人对幸福的定义则是家族的昌盛与子嗣的绵延,个人的幸福在家族的利息面前,分文不值。所以,这只是两种文化体系对幸福的不同定义,但如果因此就不假思索的认为现代人在婚姻中比古代人幸福,笔者以为是极不可取的,因为恒定标准不同,所以无法论断高下。
而我们现代的婚姻制度中,认为婚姻无爱情不可,这是由于在我们的观念之中,个人的价值,个人的幸福,已经要远远重于个人对家庭,对家族负有的责任。
但是,对我们这一代来说,极为尴尬的一点就是,我们尚且处于一个向纯粹的文明社会过渡的阶段。我们在生活和社会新闻中所遇到的,看到的矛盾,也都是这个过渡年代所有的价值观念冲突的一种反应。
一方面,有的人认为,婚姻必须要有爱情作为基础,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而爱情则是无价的。那些可以为了金钱或者房子去结婚的人,在他们眼中,是“不道德的”,“不纯粹的”。
另一方面,仍然有很多人会在婚姻的选择上考虑对方的家庭,考虑经济基础,考虑距离远近,这些基于现实因素考虑婚姻的人依然很多,并且,与上面那些无爱不婚的人比起来,这些人也并没有做错什么。
婚姻究其本质来说,它提供的是一个稳定的社会经济地位,一个合法的性伴侣,一个合法的孕育下一代的权利,它本身是最小单位的社会组织。我们至今仍然在延续古代的行娉嫁娶制度,并且有很多人在纠结于没有房要不要结婚,第一次要不要留到婚后。这些观念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焦点:财产与贞操,仍然反映出我们在受到古代婚姻制度的影响。
最后,回到题目中的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嫁给爱情?
笔者窃以为,无论是嫁给爱情,还是只是单纯的嫁给婚姻,婚姻生活原本就是一地鸡毛。
在一个价值观多元的年代,尊重个人内心的选择,要比纠结于嫁给爱情还是嫁给婚姻要更为重要,因为自我的内部需求和选择,要比流行的趋势重要多了。
所以,婚姻一定要嫁给爱情吗?
说实话,一定,不一定,都是你自己的事,仔细考虑,慎重决定,这才是你面对婚姻时该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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