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场人物表:
兰兰:60后,我亲妈,一生奉行节俭,传统家庭思维受害者和施害者。
我:80后,单身妈妈,自由职业者,心里同时住着愤怒的火焰和平静的大海。
小东西:10后,我亲闺女,好奇心继承者,有时是天使,有时是魔鬼。
本系列纯属虚构,如有雷同,那可能是我故意的。
终于周一了……
以前觉得家长在逢年过节时给老师送礼都是谄媚之举,现在才明白,那绝对是来自灵魂深处的感激,任何语言都不足以表达。

言归正传。
大多数家庭的终极矛盾都来自与话事权,也就是说,到底谁该听谁的。
昨天晚上,我家三岁半的小东西就参与了一场话事权的斗争。
晚八点,小东西在兴致勃勃地贴贴纸画——老娘幸幸苦苦敲字赚来的钱,被她随意的贴在地上,床上,桌上,脸上,总之就是不贴在书上指定的位置。
好吧,据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终将是她们的。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我们强大,她们弱小,就强迫她们按我们的游戏规则来,等到我们弱小了,就跟兰兰常说的那句话一样:我老了,你翅膀硬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不能成为兰兰那样欺软怕硬的妈妈。
因此,在贴纸画该如何玩这件事上,小东西拥有了绝对的话事权。
然而,兰兰对于话事权可没那么容易放弃。
八点一刻,兰兰风风火火地冲上楼来对小东西说:“走,跟我去洗澡。”说完拖着小东西的手臂就走。小东西正在兴头上,哪里肯就范,使出了吃奶的劲反抗。兰兰于是——
“快走快走,水都打好了,一会凉了!”
“快快快,一会洗完了再回来玩!”
“你走不走?水要凉了!”
“快走!你再不走我不管你了!”
“你再不走我叫你妈妈回深圳去,不要你了!”(what?#¥%@*&……)
到这里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放下手头的工作问兰兰:“你要跟她洗澡,提前跟她商量了吗?”
兰兰简直要跳起来:“我要跟她洗澡还要跟她商量?!以前你不在家的时候,我一叫她就走,你一回来她就发嗲!”
我说:“她也有她要做的事情,你要她洗澡前,提前跟她商量一下,比如‘5分钟以后我们去洗澡好不好’,她同意了你再去打水啊,这样大家的时间都不耽误。”
兰兰声震寰宇地说:“我说什么时候洗澡就什么时候洗澡,还用得着跟她商量!你就是喜欢惯着她!“
我问:“那洗澡这个事需不需要她参与呢?需不需要她配合呢?”
兰兰顿了一会,大声说:“我就说了,这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和你们这一代人带孩子的区别……”
我打断:“是啊,就是有区别了,那现在怎么办?”
兰兰有点生气了,撇下一句“老子不管你了”,夺门而出。
这时候,小东西做了一个奇怪的举动。
她找了一把凳子坐下来,两条短短的小手抱臂在胸前,鼓起腮帮子,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样子。
我叹了一口气,走过去到她面前蹲下来。
“告诉妈妈,你想干什么?”我看着她问。
小东西穿了太多了衣服,抱臂的动作对她来说显然有些吃力,她斜眼看着我说:“我不去洗澡。”
我说:“那不洗澡怎么上床睡觉呢?”
她说:“我不睡觉。”
我说:“大家都睡觉了,你不睡觉干嘛呢?”
她说:“我看书。”
我心里升起怪异的骄傲感……好吧,现在不是表扬的时候……谈判失败,我换了一条路。
“你现在想玩贴纸,想等一会再去洗澡对吗?”我问。
小东西点点头。
“那我们再玩5分钟就去洗澡好吗?”我又问。
小东西放下手臂,离开凳子,走到床边指着被撕得惨不忍睹的贴纸说:“我把这些贴完就去洗。”
我赶紧说:“好,把这些贴完就去洗哦,宝宝真棒!”
10分钟后,小东西跟兰兰去洗澡了。
后记:
家庭成员的相处,一般分为合作部分和感情交流部分,而在良好合作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存在感情交流。这一规律,不止是夫妻之间的,而是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
如果我们把孩子当成家庭的一个成员,承担“孩子”这个角色应该承担的权益和义务,就会发现跟孩子会有更加良性的合作。
那么,“孩子”这个角色有什么权益呢?
在上文的事件里可以看出,“孩子”参与的事情,孩子应该有部分决定权,不确定的部分,可以全家一起商讨。比如,上床睡觉的时间,比如集体外出时,孩子被允许做的事和被禁止做的事的范围等。
参与商讨让孩子的家庭地位得到尊重,很大程度上,就已经消减了他反抗的意愿,因为某种程度上,他会认为这个决定是“我自己做出来的”,而不是谁强加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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