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之我见

作者: 布衣也回眸 | 来源:发表于2022-08-14 23:49 被阅读0次

    毛姆先生的《月亮与六便士》。我一直没有敢看。看着许多的朋友们说主角斯特克里兰先生,放弃了优裕的生活,抛弃了美丽的妻子和儿女,离家出走。这实在是一个人渣!我就不想看了。

    因为现实生活中充满不幸和辛酸。有时候来到书里面就是想寻找一些幸福的感觉。或是宽慰的感觉。直到那天,读了群里娜娜的文章:《我为“渣男”辩护:中年人的叛逆,是迟来的青春期》。我就是被她这个主体被吸引过去的,一口气读完他的文章,才决定去读《月亮与六便士》的。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小说咋一看讲的就是一本离经叛道的一个人,一个都说他是“人渣”的人,他就是斯特克里兰,书读到一半时,可是我却深深的为他的人生叹息,也为他能在40岁之后,能做出离家出走这一壮举而激动不已。

    斯特里克兰的太太,是一位农村来的,喜欢文艺的姑娘。她专门的办party宴会, 招待上层社会的文艺名流,并且乐此不疲。

    斯特里克兰是一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有着稳定的收入。可供太太来办舞会,可供儿女来上学, 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产阶级的生活。对于太太办的舞会他一般从来都不参加,真的很少见到他。见到他的时候也是一副板着的面孔,都说他是一个无趣的人。太太也说他是一个无趣的人。

    他的家好像不是他自己的家,应该是一个多人来去的舞场。此外就是一个令人不快而沉闷的场所。试问有几个人下班之后,愿意回到这样一个缺少爱意,虚伪而沉闷的场所呢?可见他的夫人是一点都不懂他。而对于夫人的那些舞会上的人们,他也就是默然置之。

    斯特里克兰的太太从来不知道丈夫需要什么,丈夫的心里想的是什么,她只是一味沉浸在自己营造的虚幻的上层名流的模式之中,仿佛她和名流结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提高了一样。可是她并没有意识到她虚幻生活的模式是丈夫的真金白银给构造的。她一点也不去了解丈夫,她不知道丈夫心里怎么想,她只知道嘲笑丈夫是个不懂文学的人,是个无趣的人。

    抬起头来仰望是月亮,是理想。低下了头是六便士,是现实。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无非是随着现实生活的折磨,我们已经把它遗忘了,藏在我们心中的某个角落里,没有了追梦的心和激情。梦想败给了岁月。

    斯特里克兰先生,他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一个画家。他想去学画画,可是他父亲说画画赚不了什么钱的,不如做生意。他屈服了父亲给他安排的生活,毕业之后当了一名经纪人。按步就班的成为妻子的丈夫,儿女的父亲。

    可是婚后的生活并不是他所要的那种。夫妻间的隔膜,那种一直带着面具的生活模式。他们相敬如宾,却不能进入彼此的心世界。

    「是很融洽。哼,你来之前艾美还说他们结婚这么多年从来没吵过架。艾美这人你是了解的。全世界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女人。”」

    艾美是个好女人,她的好只是针对那些经常来她家吃饭的人来说的。对于她的丈夫来说,她只不过是一个带着面具的,而又被那些所谓的名流在背后讥笑的女人。

    比如:沃特福德小姐耸了耸肩膀。

    “她觉得他们有意思。她想迎合潮流。我发现她的头脑很简单,可怜的人……”

    还有就是沃特福德小姐知道了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的事之后的幸灾乐祸的表情和语言。

    斯特里克兰在和这位妻子共同生活了17年之后,能够毅然决然的抛弃这种貌合神离的家庭束缚。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这是常人所不能做到的,更不是一个人到中年的人所能做到的。

    斯特里克兰终于要做回自由的自己,坚定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四十岁以后的岁月,他要为自己而活,即便是落魄,即便是穷困,即便是为世人所不理解,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自己心中喜欢, 让那些不解,让那些流言,让那些鄙夷的眼光,通通见鬼去吧!

    不过我记得他早就梦牵魂萦地向往着那边的海岛,那种郁郁葱葱、阳光普照、周围的海水比北半球海洋更蓝的海岛。

    塔希提岛,成为斯特克里兰最终的归属地,当他看到了那座岛的轮廓时:

    “我立刻知道这就是我毕生在寻找的地方。后来船越开越近,我好像认识这个地方。有时候,当我在这里散步时,我觉得一切都很熟悉。我敢发誓我以前在这里生活过。”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心灵的家园,那是理想的家园,它确实存在于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只不过我们都无法象斯特克里兰那样超然物外,不顾一切的去追寻那个理想的,那安放躁动灵魂的家园。

    书中第五十二章,描写斯特克里兰和爱塔结婚后的三年,当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回归山林间,过着最原始,最本真的生活。看他们在山间的住处:

    必须经过一条蜿蜒的小径,两旁是茂密的热带树林。那是座单层的木头房子,没有刷油漆,有两个小房间;外面还有间小木屋,是做厨房用的。房子里四壁萧然,只有他们用来睡觉的床垫,还有张摇椅,摆在走廊上。房子旁边长着几棵香蕉树,它们偌大的叶子有些残破,就像某个落难女王破烂的华服。房子后面有棵会结牛油果的树,周围则种满了椰树,这是这片土地的主要经济来源。爱塔的父亲先前在他这块产业种植了许多变叶木,它们长得密密麻麻,五颜六色的,看上去既欢乐又绚烂;它们像火焰般围绕着这片土地。房子前面有株芒果树,屋前空地的边缘有两棵并排生长的凤凰树,它们盛放着和金黄的椰果争奇斗艳的火红花朵。

    再看他们的日常生活:不远处有条溪流,这是他洗澡的地方,偶尔会有成群的鱼顺着水流往下游。然后许多土著会抄起长矛聚集到溪边,大叫大嚷地把那些争先恐后地向大海逃去的东西叉起来。斯特里克兰有时候会到珊瑚礁去,用竹篮带回来许多五颜六色的小鱼或者一只龙虾,爱塔会用椰子油煎炸那些小鱼;她有时也会把随地乱爬的陆地蟹做成美味的菜肴。

    白天斯特里克兰画画,散步。晚上他们在院子里仰望星空,抽烟。

    「那是个远离尘世喧嚣的世外桃源,头顶是万里碧空,周围则绿树成荫。那是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那里的空气芬芳又凉爽,是言语无法描绘的天堂。他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全然不问世事,也已被世人遗忘。」

    这所有的一切对于斯特克里兰来说,是伊甸园般的天堂世界。是他领悟了生命真谛,回归原始生命本真的状态,他到死都不会离开这儿了。

    当医生步行十四里山路去为他看病,他拒绝了,但是他要赠送医生一幅他的画,以谢他走这么远的路来看他。并说这幅画将来会有用。他已预知将来他的画作的命运。

    他对生活的全部理解,以及他发现的生命密码,最终都呈现在居所墙上那幅画里,完成那幅他用了毕生的痛苦去准备的作品之后,他那孤独而痛苦的灵魂终于得到了安息。他愿意接受死亡,因为他已经实现了他的目标。他的月亮,他的理想。

    他死了,遗嘱爱塔烧掉房子,不留一个板块。他创造了一个世界,又亲自摧毁了它,让它和自己一同消失。

    自此斯特克里兰和它的世界永恒,就象月亮一样,是亘古不变的。

    伦敦他的妻子艾美代表的现实生活,六便士还是六便士,它的价值却一直在贬值。

    如本书结尾的一句话:

    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起初牡蛎价格低廉,4便士能买到12个,是贫困工人阶级补充蛋白质的重要来源。但1875年以后,由于产量下降,其价格逐渐上涨,1便士差不多只能买到一个。而在毛姆撰写这部小说时,牡蛎在伦敦的零售价已经达到4便士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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