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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横有“台独”意识吗(之一)-评陈其南对《台湾通史》的错误解读 

连横有“台独”意识吗(之一)-评陈其南对《台湾通史》的错误解读 

作者: 雅棠文化 | 来源:发表于2016-06-01 14:12 被阅读116次

    1999年3月23日,台湾《联合报》登载了陈其南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文学、史学与台湾意识”其中对连横的《台湾通史》做出了新的解读。文章说:“连横所著《台湾通史》的格局,至今仍然无人超越。这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历史著作,连横的历史意识更令人玩味。依一般对史志的传统看法,以‘通史’为名者应该是一国之史,是否在连横当时的思考中已经明确将台湾视为一国?翻开这本通史著作,赫然可见‘建国纪’一章。这是几乎不可能被误读的安排。不过历史学究仍然会援引《华阳国志》之例,试图消除连横《台湾通史》所蕴涵的‘台独’意识。多年来,连横的这个议题似乎被有意地忽略和淡化。”【1】陈先生的解读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因为,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把连横作为爱国史学家,把《台湾通史》作为爱国主义的历史著作。现在,陈其南先生居然从《台湾通史》中读出了“蕴含”,甚至给连横贴上来“台独”的标签,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价值判断。是过去的人们没有悟出《台湾通史》的“真谛”,这是陈其南先生新的解读有错误?这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笔者不敏,多年前对《台湾通史》曾下过一番功夫,指出了它大大小小几百处错误,写成了《台湾通史辩误》一书【2】。但对于连横在《台湾通史》中所表现的历史意识,则只有感佩不已。书中洋溢着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是几乎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强烈感受到的。这种精神的力量,能给人已鼓舞,也使有些人感到害怕。因此,有人曾故意贬低《台湾通史》的作用,说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陈其南先生不但不认为《台湾通史》的时代已经过去,反而认为“《台湾通史》的格局,至今仍然无人超越”,甚至台湾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台独”意识也能在《台湾通史》中找到根据。对于陈先生的高论,笔者同样不敢苟同。这种“解读”,新则新矣,但确实毫无根据。为了避免连横先生的名誉无辜受损(尽管有人会以为这是在抬高连横先生),也为了防止对读者产生误导,对这种“新解读”可能造成的混乱,有必要进行适当的澄清。

    关于《台湾通史》体例的议题,并不像陈其南先生所说的,“多年来,连横的这个议题似乎被有意地忽略和淡化”。9年前,笔者在《连横与台湾通史》一文中曾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其中不但列举了章太炎、周荫棠、方豪等人对《台湾通史》体例的各种评论,而且也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3】这些内容至少说明了这样一种事实:多年来,关于连横《台湾通史》体例的议题,人们并没有对其“有意地忽略和淡化”,不但章太炎先生在20年代、周荫棠先生在40年代、方豪先生在50年代对其有过或褒或贬的评论,到了90年代初,还有笔者进行过一些探讨。但现在看来,以往的这些评论,或过于简略,或不够全面,均没有把《台湾通史》的体例问题完全说清楚,现在借陈其南先生提出问题之机,正好可以作一个全面的说明。

    批评《台湾通史》体例的周荫棠先生说:“台湾遗民连雅堂于民国十四年成《台湾通史》一书,台湾之于中国,不视为其郡县,而视为其封建之国,故署曰通史,以台湾之史为国别史:,既昧事实,又舛体制。” 【4】赞赏《台湾通史》体例的陈其南先生也说:“依一般对史志的传统看法,以‘通史’为名者应该是一国之史。这种以“通史”为名者应该是国史的说法是否正确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1.传统的国史很少以“通史”为名。中国修史的历史源远流长,史书汗牛充栋,属“国史”者亦不在少数,但传统的国史很少以“通史”为名。以传统的正史—“二十四史”为例,其书名及修撰者如下:

    这“二十四史”中,以“史”为名者仅9种,以“书“为名者有13种,以“记”为名者1种.以“志”时为名者1种,就是没有一种以“通史”为名的。从内容方面来看,除《史记》具有“通史”的性质外,其余的均为“断代史”,和“通史”是完全不同的。可见,传统的国史很少以“通史”为名,而且实际上大多不能以“通史”为名。

    最早以“通史”为名的著作,当属梁武帝时(公元502--549年)的《通史》。据刘知几《史通》记载,“至梁武帝,又敕其棒臣,上自太初,下终齐室,撰成通史六百二十卷。其书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而别采他说以广异闻。至两汉已还,则全录当时纪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依。又吴、蜀二主,皆人世家,五胡及拓跋氏,列于夷狄传。大抵其体皆如《史记》。其所为异者,唯无表而已。” 【5】但其后的1000多年问,以“通史”为名的著作却几乎没有再出现过。

    2.近、现代以来,以“通史”为名的著作,不仅仅只有国史。本世纪以来,以“通史”为名的著作逐渐增多。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辑的《1900-1980八十年来史学书目》,这期间,以“通史”为名的著作至少在50种以上。不但有《中国通史》、《中华通史》、《朝鲜通史》、《安南通史》、《印度通史》、《日本通史》、《苏联通史》、《俄国通史》等国别通史,商且,也有《世界通史》、《万国通史》、《欧罗巴通史》、《亚美利加洲通史》等世界和洲别通史。此外,还有下列一些名称的“通史”著作,列表如下:

    可见,以“通史”为名的著作并非只有国史,大到世界,小至澎湖,专门如教育、音乐、电影、华侨、社会主义、社会斗争等,均可以有“通史 ” 。

    3.传统的关于史志关系的看法,长期以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不是只有一种看法,即所谓以史为名的就应该是一国之史。确实有一种观点认为,史和志的区别主要在于地域范围的不同,国家的可称为“史”,地方的只能称为“志”。所谓“邑之有志,即国之有史,家之有谱” 。【6】 “维国有史,乃郡邑有志。【7】 “史者,一国之志;志者,地方之史,范围异目的同也。【8】但是,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史和志的区别主要在于分类和体例的不同。史以时代为记载中心,主要记载人们的社会活动;志以地域为记载中心,不但记载人们的社会活动,也记载自然状况,包括河流、山川、物产等。因此,传统的分类,“志”就被列在地理一类。清代学者章学诚曾经批评过这种观点,他认为,“方志一家,宋元仅存者,率皆误为地理专书,明代文人见解,又多误作应酬文墨,近代渐务实学,凡修方志,往往侈为纂类家言……多是不知著述之意,其所排次襞绩,仍是地理专门见解” 。【9】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方志就是一方之叶“全史”、一方之“通史”,它和史的区别只是比史更详细、更全面、更贯通而已。章学诚就说,“方志乃一方之全史”。【10】清道光年间所修的《遵义府志·序》中说:“府州志虽一地理,而天文、五行、食货、职官、艺文,及纪、表、列传靡不较史加详。则志也,而全史矣。分门别部,上下数千年使相贯属。则志也,且通史矣。” 【11】据后两种观点,既然史和志只是分类和体例的不同,既然方志就是一方的“全史”和“通史”,那么,国家不但有史,而且也可以有志,地方不但有志,而且也可以有史,这是并行不悖的。

    国家也有志,志非地方专属,这是千百年来中国的一个文化传统。从唐代的《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宋代的《元丰九域志》,元代的《大元大一统志》,明代的《大明一统志》,到清代的《大清一统志》,唐、宋以后,每一个封建朝代都修有“一统志”(也称“总志”,相对于“方志”而言)。与国史不同的是,国史是由后一朝代的人修的,而“一统志”则是由当代人所修既然国家有“史”也有“志”,那么,那种认为“维国有史,乃郡邑有志”的观点,就失去了一半的根据。

    地方有“史”,“史”非国家专属,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传统。正如止述第三种观点所主张的,地方志就是地方史,而且是地方的“全史”和“通史”。因此,历代都有一些人修志用史体,修史以“志”名,使地方史志的区别很难截然分清。这些地方史志著作,多数以“志”为名,但也有一些例外。如明代郭子章撰写的《黔记》【12】,用记(纪)、志、表、传、论等正史常用体例,记载贵州的历史和现状,实际上就是一部贵州的地方通史。其他如明代何乔远所修的《闽书》【13】,王启所修的《赤城会通记》【14】(赤为浙江台州府别称城),叶春及所修的《惠安政书》【15】、谢肇淛所修的《滇略》【16】、清代田雯所修的《黔书》【17】。等。大家知道,“书”和“记”是国史惯用的名称,“二十四史”以“书”、“记”为名的就有14种。既然《史记》就是那时候的“中国通史”,《汉书》就是“汉史”,那么,《黔记》就是“贵州通史”,《闽书》就是“福建史”,《滇略》就是“云南历史简编”。还有直接用“史”为地方史志著作命名的例子,如明代周瑛所修的《莆阳拗史》【18】(莆阳为福建莆田县的别称)等。古人早就是这样的,难怪乎台湾史学家方豪先生曾借用友人的话说,“一省可以有通志,何尝不可有通史。”【19】由此看来,那种所谓以史为名的就应该是一国之史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4.批评《台湾通史》体例的周荫棠先生,其实并没有读过《台湾通史》。他只是根据章太炎先生为《台湾通史》所写序言中的部分内容,就做出了对《台湾通史》如此武断的批评。这样的批评,自然很难是客观而公允的。

    周荫棠先生没有读过《台湾通史》,这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是他所说的“台湾移民连雅堂于民国十四年成《台湾通史》一书”这一句话露出了真相。根据郑喜夫先生《民国连雅堂先生横年谱》记载,《台湾通史》脱稿于1918年8月,初版于1920年11月至1921年4月,分上、中、下三册发行。【20】这是任何一个研究《台湾通史》者都必须掌握的基本事实。其实,只要读过《台湾通史》的人,都可以从连横的“自序”和其夫人的“后序”中了解《台湾通史》的“成书”的时间。可是,周荫棠先生却偏偏将《台湾通史》成书的时间搞错了,这足以说明他并没有读过《台湾通史》。他没有读过,不是他不读,而是他在批评《台湾通史》时(《台湾郡县建置志》初版于1944年),在大陆不容易看到《台湾通史》一书。据徐炳昶1945年为《台湾通史》所写的序言中说,此前,对《台湾通史》,“国人得之非易”。

    周荫棠先生所以会把《台湾通史》成书的时间搞错,除了他没有读过《台湾通史》之外,还因为他错误理解了章太炎为《台湾通史》所写序言中的一句话。章太炎先生说:“直富有票举兵,余与其人多往复,为有司所牵,遁而至台湾。台湾隶日本口七年矣,犹以郑氏旧事,不敢外视之。逾十年,汉土光复。又十四年,遗民连雅堂以所作台湾通史见示。” 【21】章太炎先生说的是民国14年(1925年)连横将《台湾通史》送给他(据《民国连雅堂先生横年谱>记载,1922年,张继在章太炎处已见到《台湾通史》【22】)。但周荫棠却根据章太炎的这句话,以为“民国14年”是《台湾通史》成书的时间,这已经是一个过手粗疏和武断的错误。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对《台湾通史》体例的看法上。周荫棠先生从章太炎先生的序言中得到了对《台湾通史》体例的一些印象,并引述了其中的一些语言,但却做出了和章太炎先生完全相反的价值判断。章太炎先生说:“郑延平之启台湾也,以不毛之地,新造之国,而抗强胡百万之众,至于今遂为海中奥区焉。……台湾故国也,其于中国,视朝鲜、安南为亲,志其事者,不视以郡县,而视以封建之囡,故署日通史,盖华阳国志之例也。……作者之志,盖以道土训者,必求其地建置之原。台湾在明时,无过海中一浮岛,日本、荷兰更相夺攘;亦但羁縻不绝而已,未足云建置也。自郑氏受封,开府其地;孑遗士女,辐辏于赤嵌,锐师精甲,环列而守,为恢复中原根本,然后屹然成巨镇焉。郑氏系于明,明系于中国,则台湾者实中国所建置。……雅堂之书,亦于是为台湾重也。” 【23】周荫棠先生则说:“台湾之于中国,不视为其郡县,而视为其封建之国,故署曰通史,以台湾之史为国别史,既昧事实,又舛体制。”周先生这段话的前半部分,如果不是出自章太炎先生为《台湾通史》所写序言的话,不可能还有别的出处。后半部分,则是他自己的“标新立异"。但是,这种“标新立异”是在没有读过《台湾通史》原书的情况下做出的。了解这一点,人们就会十分慎重地对待他对《台湾通史》体例所做的批评了。

    总而言之,一省不能有“通史”,只有国史才能称“通史”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利用《台湾通史》的体例大做文章的人们,实际上对什么叫“通史”,以及对中国传统的史志关系、对《台湾通史》,并没有真正了解。

    总而言之,一省不能有“通史”,只有国史才能称“通史”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利用《台湾通史》的体例大做文章的人们,实际上对什么叫“通史”,以及对中国传统的史志关系、对《台湾通史》,并没有真正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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