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救法
使徒行传四章12节:“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耶稣是上帝为人类所预备的救主,除他以外别无拯救,这是基督教独一惟一的救法。耶稣被顶十字架的时候,在他头上由彼拉多用牌子写上三种语言的定罪告示,四福音合参结合的完整意思是:“救主耶稣基督是那撒勒人的耶稣”!三种文字分别是犹太文字、希腊文字、罗马文字。犹太文字是针对犹太全地的犹太民族来说的;罗马文字是当时的官方文字,是对罗马人说的;希腊文字是世界通用语言,是对普天下的人说的。极具讽刺意义的是,犹太人历代所盼望的弥赛亚就是基督,当基督耶稣来到他们中间的时候,却是被他们亲手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弃绝了耶稣,罪归到他们和他们子孙的身上。直到今天,犹太民族仍被阻隔在救恩之外。约14: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耶稣基督将他的名赐给他所拣选的人,他的名也保守那些信靠他名的人,使他们得着永生,永不灭亡(约17:12)。
唯一的救法1、 因信称义的辨析
因信称义是基督教所提出来的沿用至今的教义,但是在严格的改革宗神学上,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是对这句经文的一种错用。这句经文出处在罗马书一章17节,参考经文是哈巴谷书二章4节。哈巴谷书所讲因信得生的“生”与生命无关。是与迦勒底人的生活相对而讲的,迦勒底人自高自大、酗酒、诡诈、狂傲、充满罪恶的生活,致使神极为恨恶。但那些敬畏耶和华的人,必因自己清洁正直的生活行为,被神称许。人是一个独特的族类,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按照神的命令生活是正常的生活,不按神的命令生活是不正常的生活。活出人应有的生活人有什么自夸的呢!所以,这里的“生”是生活的生。保罗在引用这一节经文时,不是讲到基督的生命,而是讲到基督徒的生活。
义是上帝的属性,是上帝公义的本质。上帝在造人之时也把他义的形象创造在人的里面。人类在犯罪的时候,上帝公义的形象在人里面被玷污,体现在人性里面的只是所谓的良善而已。人失去公义,也失去上帝赋予的权柄,在管理全地的权柄上、地位上同时坠落。在犯罪的世界,人没有义,义是属于上帝的,只有上帝完美、公义。正如圣经上所说的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人是全然败坏(罗马书3:10节)。
唯一的救法不义的人不能与神同居,人得与神同居的条件是得称为义。人又如何能得称为义呢,乃是在基督的福音里面。“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6-17节)。义就在基督的福音里面,福音是神对义的启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被钉,一方面是满足了上帝的公义,另一方面积极的功用乃是要把上帝的义藉着耶稣基督加给神所预定拣选的人,使他们得着上帝所赐的义。人只有得着上帝所赐的义,才能与神同居,并且与神和好。
“称义”在希腊文里是被宣告为义的意思,我们用以弗所书一章13节所提到的印记来解释。印记就是印章,是刻着某人名字的一个工具,用这个印章打上记号的物件或文件,表示属于某人或代表某人。例如我在一本书上盖上我名字的印章,就是宣告说这本书是属于我的,我具有这本书的所有权。称义乃是被上帝打上圣灵印记的人,上帝宣告他们为义,宣告他们属于上帝。
唯一的救法明白义的内容,我们很容易明白称义的真理。我们不能说因信称义,人得救是上帝以祂的主权拣选那些预定得永生的人,就如以弗所书一章4节所示,得救的人是在创立世界之先已被预定所拣选的,人在得救的事上全然无份,全是上帝的恩典。我很奇怪,很多传道人今天口里承认得救是上帝的恩典,既是恩典就是上帝白白的恩赐,在恩典里面接受的人在恩典这件事上是没有任何功劳的,恩典也不是上帝赐给世上每一个人的,乃是赐给上帝在创世之先所拣选之人的。怎么今天我们所传讲的救恩好像菜市场上的西红柿一样,摆得满大街都是,谁都可以拿,谁拿谁就得着。求神怜悯,光照我们使我们能正确传讲神的话语。关于称义的真理我们在下面的内容详细来探讨。现在再回到罗马书一章17节的经文。
这里的“义人必因信得生”,很多的人解释成非基督徒因着相信耶稣基督,就被神称义得着永生了。这里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错误,经文是说义人必因信得生,而不是罪人必因信得生。请注意17节上,福音显明神的义,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信是从神来的,一个得救的人,是神先把信赐给他,这从神而来的信使一个罪人产生对罪的恨恶,产生渴慕追求神,对永生的盼望,神就接纳他的信而算他为义。罗马书一章17节的圣经所讲的是基督徒的生活,而不是非基督徒的得救。本节经文试解如下:
【神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神透过福音来拯救祂所拣选的人。神所拣选的人被神宣告为属祂的人,神把永生赐给他们。这些人虽被神称义,但他们并不全然公义,仍有瑕疵,仍有败坏、亏缺神荣耀的行为。所以,一个称义的人,必须持定神所赐的信心过成圣的基督徒生活。基督徒生命的开始与全然成圣,都要靠信心来成全。就像经上所记的一样,义人必能靠相信神的话,活出神所喜悦的圣徒应有的生活。】。
唯一的救法2、人无力称义
创世记2:17节:“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人的被造,是在善与恶之间,所以亚当原初生命是可善可恶,可顺服神,也可以抵抗神。人性的被造正如一架天平的两端,这是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他面对善与恶的的时候,能够不偏不倚在中介性的中间保守自己不犯罪,这是神对亚当的赋予的一个责任。可是犯罪后的人类与原造的人就不一样,犯罪后的人类虽有善恶的意识,却是偏向恶的方面。保罗在罗马书七章14-25节很清楚的给我们描述这样的经历:“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以弗所书二章2-3节也给我们看到这个真理:“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并且我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这样让我们看到人的光景,人犯罪之后,人只有犯罪的自由,却失去了不犯罪的自由。人理性的功能虽仍然存在,却已被罪玷污,这样的理性能够判断是非,却不能施行为善。愿意作的善,反不去作,不愿意作的恶,倒作了出来。这是人客观的真实光景。
唯一的救法3、 人无资格称义
人无资格称义表现在两方面。
首先,内在方面——灵死;理智情感意志的背叛;良心失去功用。
正如我们在第一部分所论述的,人的死从怀疑神的时候已经开始了。死就是与神隔绝,与神沟通之灵的功用的死亡。以弗所书4:18节:“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犯罪的人虽然仍是有灵的活人,但人类的灵与神永恒的灵没有真正的关系了。圣经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个死就是灵性与神永恒的生命隔绝。始祖坠落犯罪后,罪就进入人类界并占居在人心中为王(罗5:21),使人心灵身体受客观存在的控制,捆绑,并受其牵引迷惑。(弗4:19)始祖坠落之后在人里头那个神赋予的天良功能丧失,这个丧失并非指人没有一点道德是非之观点,乃是指人的良心失去了至高绝对的标准和正确的方向。人照样是有良心的人,人也是凭着良心作事的人,但是人的良心是与那真正良心的道德规律的标准失去了关系。(罗5:10)始祖坠落后人类因罪之故,走在一条抵挡神旨意道路上。人类的理智是神真理的仇敌;人类的意志是神旨意的仇敌;人类的感情是神圣爱的仇敌。人类还能想,但终日所想的尽都是恶(创6:5,8:21);人类还能立志,但所立的志都是违背神的旨意;人类还能爱,但爱神所恨的,恨神所爱的。人类的那些功能都存在,但方向完全错误,没有一寸东西,一寸面积在人类生命中让神坐宝座。人类在认识寻求真神上是蒙昧无知的,在使自己悔改得救,接受神所设立的救恩之事上是已死的,没有丝毫力量。(林前2:14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唯一的救法其次,行为方面——决定罪人行为抵挡神。
耶稣在马太福音七章17-18节这样说“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人类的罪根从亚当开始,这一个犯罪的生命在人类的历史中结满了罪果。律法如同人本像的一面镜子,给人类的行为下了不可推诿的定罪。就连得着神赐律法的以色列民,也在律法面前软弱无力,全然跌倒。在圣经中有太多的记载:(创6:11-12节;创18:20节;罗1:24-32节)
唯一的救法4、不是靠善行称义
我们不能靠行善称义,更不能藉此换取神的赦免。犹太人有这样一个故事:他们说,纵然把世界上所有的石头变成黄金,把所有的土地变成宝石,把所有的海水变成翡翠,当见上帝的那一天你对上帝说,上帝呀,我把这一切的价值送给你,求你使我能够进你的天堂。然而上帝说,全世界的价值也比不上一个灵魂。他们现在才知道,赎他们灵魂的价值实在是太昂贵了。
好行为是否能够使一个人得救?回答是很肯定的,不能。为何?因为行善是人的本分,不是人可以夸口的功德或资本。(路加福音17章10节)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人之所以为人,行善是人的本分,不是人可以拿来夸口和炫耀的资本。传道书7:20节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是的,圣经从来没有讲,我们能够,靠我们自己的行善得救上天堂。因为人的意志已经是罪的奴隶,是肉体(身)的奴役。正如 圣经罗马书7章18节,到25节所说的。所以人得救,不是因为他积德行善,或自己有什么可夸的功劳,而是因为神完全主动性的救赎,和恩典的临到。
唯一的救法5、不是人的义
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常常有人说:“我没有必要信耶稣,看看你们信耶稣的人,有几个是好人,我不信耶稣,我作得比他们好多了。如果这些人能进天堂,我肯定比他们先上天堂!”我们承认说这样话人,他们说的绝对是真实的。今天很多基督徒生活上缺乏好的见证,爱心行为上甚多比不上社会上的人士。这是很多人错误的天国观,包括很多基督徒也是这样,他们对信仰的认识建立在行为上,以为人只有作得更好,才更有进天堂的把握。其实这是对基督救恩极其错误的认识。他们这样的理解,正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得救没有一点的把握。因为救恩是神的恩典,既是恩典,就必须与人的行为、人的义区别开来。(救恩是神的恩典,我们在下面第九部分详细论述)。圣经告诉我们,人的义如同破烂的衣服(以赛亚书50:9节),为蛀虫所咬,已是渐渐旧了。哥罗西书二章20-23节也告诉我们,有些人教导律法,是想靠律法建立人的义,但是这些义使人徒有虚名,在得救的事上毫无功效。
唯一的救法从内在方面来讲,罪人的道德良知已失去功用。人在罪恶之中可能有义心的伤痛可能有痛悔的觉悟,但是人却不能行出上帝所要求的义来,因为人里面没有公义的标准。人的义都是以自我为出发点,俗话说“盗亦有道”亦是这个意思。
旧约圣经里有一些有关这方面的难题,需要在这里解释一下。
圣经里有很多人是记载被成为义人的:
创世记6:9节 挪亚的后代记在下面。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
马太福音1:18-19节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使徒行传10:22 节 他们说,百夫长哥尼流是个义人,敬畏神,为犹太通国所称赞,他蒙一位圣天使指示,叫他请你到他家里去,听你的话。
还有很多在圣经记载是义人的:
撒加利亚,伊莉莎伯(路加福音1:5-6节);
施洗约翰(马可福音6:20节);
亚伯(马太福音23:35节);
甚至仅仅得救的罗得(彼后2:7节)。
唯一的救法既然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这些人又为什么明明的被称为义人呢?他们的义又是什么样的义呢?
首先我们来看挪亚。圣经说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虽然严格来说,世上连一个义人也没有(罗马书3:10节),但能够被神称为义人的,他对神的敬畏实有过人之处。这被圣经称为完全人的挪亚是经过神很长时间考验的。在那不信的世代中,他专心信靠神,与神同行而遵行神的旨意。在整个世代只顾吃、喝、嫁、娶,只注重肉身方面之享乐的时候,挪亚一心以神的事为念。他整个人生的中心就是要完成神所托付他的使命。在整个世代的人都不敬畏神的时候,挪亚却顺服神的呼召,传义道一百二十年之久;虽然没有人相信他所传的,挪亚却不改变他敬畏神的生活。挪亚顺服,他顺服因为他信神,若没有信,顺服是谈不上的。后来走出船的挪亚因酒犯了罪,显出他不完全的行为。所以我们看出,挪亚被神称为义人,是神把信心放在了他里面,神称挪亚为义是根据神赐下特殊的恩典在挪亚的身上,而不是根据他的行为。(参考希伯来书11:7节) 挪亚因着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
唯一的救法约瑟被称为义人,与挪亚有不同之处。挪亚时代没有赐下律法,没有律法也不按律法受审判。在约瑟时候,神颁布律法给以色列,马太写这段经文时,是按律法的标准,依人的看法来来记述,这与罗马书3:10节并不矛盾。罗马书说的没有义人是从神的角度来看世人,在神的眼中实在没有一个义人,倘若圣经上所记的义人就是可以称义的义人的话,耶稣道成肉身做成的救恩就失去了意义。圣经上只记载有一个真正的义人,就是彼得在使徒行传三章14节所讲的‘圣洁公义者’耶稣基督。
因此,结论如下:
圣经所记述的这些义人,不是具有上帝圣洁公义的义人,他们被称为义人所指的乃是从人的眼光所下的判断,这样的义,不是蒙恩得救的依据。他们生命中都有不完全的行为,若按保罗所讲人在律法中犯了一条就是犯了众条,他们没有一个可以真正被神称义得救的。正如挪亚被神称为义人一样,整本圣经所都是依据行为背后的信心来连与救恩的。我们再次看到圣经救恩真理的一致性。
唯一的救法6、不是信的义
圣经有很多处经文,似乎给我们看到救恩是神的恩典加上人的信心成就的。
罗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
加3: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弗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来10:39 我们……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
唯一的救法我们来分析这些经文所要向我们展示的信息:
得救是因着信心,这是神设立使罪人得以赦罪,被神接纳的途径。就像马可福音1:15节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使徒行传16:31节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耶稣也在圣殿中宣讲:“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节)。我们必要藉着信心才能得救。信的内容有:
a、相信主的降生 约翰一书4:2节:“ 亲爱的弟兄阿,约一4:2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相信主的降生就是相信耶稣的道成肉身,他本有神的形象,却取了奴仆的样式,成为人的样式。他也被称为人子,惟有他成为真实完全的人子,他才能作末后的亚当——人的代表,才能代表人而担当人类的罪的刑罚。
唯一的救法b、相信主的受死、复活、升天、再来
拿撒勒人耶稣在两千年前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他受的刑罚叫一切信的人得着平安,并且一切信的人是与他同死同葬同复活,这怎么理解!耶稣死的时候我们也已经与他一同死了,耶稣埋葬的时候我们也与他一同埋葬了,复活的时候我们也与他一同复活了,这一切的事情我们靠理性永远无法理解,惟有藉着信心才能接受。神的恩典是如此的奥妙,然而我们若没有办法凭信心接受,我们也没有办法解决罪的问题。若不凭着信心,仍然在罪的捆绑当中,且必要死在罪中。
哥林多后书4:18节说:“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信心使我们与永恒连接在一起,凭信心承受神应许的恩典。
唯一的救法因此,信是我们得救的方法和途径。
既然信是得救的方法和途径,这里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神的救恩是为所有的人所预备的,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恩足以拯救世界上所有的人类,神的心意也是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意一人沉沦,愿意万人得救,明白主的真道(提后2:4节)。耶稣的福音要被传扬,愿意的都可以白白来取生命的水喝(约翰福音七章37节),耶稣基督的福音加上人的信心使人得着永生。所以,我们要努力的传福音,抢救灵魂,我们是与魔鬼争战,若我们懈怠,这些灵魂就会进到地狱里边,我们也无法向神交账,这些人将来进到地狱里边,会在上帝面前喊冤说:“是因为XXX,他没有向我传福音才使我今天来到这里,我真是冤哪!”
另一种观点认为,耶稣基督的救恩是为那些神在创立世界之前所预定的被拣选的人所预备的,耶稣是为这些人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上帝要救他所拣选的人,先把得救的信心赐给他们,他们因着神所赐的信心,而得着圣灵的光照,从而产生救恩的需求,上帝因着放在他里面的信心,使他产生相信耶稣基督的行为,使他已死的生命重新活了过来。他得救全是神的恩典。一个不是神所拣选的人,无论他怎么样努力,也不会得着永生。一个被神拣选的人,必蒙神保守,持定他的永生,他的救恩也永远不会失落。一个人死亡,是因着他的罪,因着神的主权,而不是因着没有人向他传福音。得救全是神的恩典,全无可夸。罪人死在罪中是因这他无可推诿的罪,决无向神喊冤、抗议神不公义的理由。一个罪人进入地狱不是神的不公义,而正是神的公义。一个人得救,不是因着神的公义,乃是因着神的恩典,建立在祂爱与怜悯的基础之上。你是谁,竟然向神强嘴呢?(罗马书九章20节)。
唯一的救法倘若我们愿意尊重圣经,必会看到第二种观点的正确性。我们用以弗所书二章八节来论述这个真理。经文如下:
弗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参考弗2:5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以弗所书二章八节圣经,表面看来好像是说得救是因着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促成的,今天的教会充斥着这样的信息,很多人在传讲人本的救恩信息。但是我很不客气的说,这样的人是不懂圣经,也是凭着私意乱解圣经。也许有些人很难接受我的语气,然而我说这样的话不是凭自己,乃是尊重圣经在基督里说真话。这样的人解释圣经,不是找出圣经要展示的信息,不是按着正意来分解真理的道,不是像以斯拉一样清清楚楚地念神的律法书,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尼希米记八章8节)而是犯了先入为主的主观思想的错误。我们解释神的话语,不是藉着神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而是求神怜悯向我们揭开他所要我们明白的意思。解释这节圣经要联系上下文,不是单挑出这一句话。请注意这一节后边被大多数人忽略的话:“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在上边我们已论述[信]的信息,神必要籍着信心把他的救恩加在人的身上。救恩的本乎恩乃是说神的恩典是罪人得救的根本和基础,没有神的恩典在先,神纵然把他的信心放在人的里边也是枉然。没有神的恩典,人凭着自己的信能得救更是荒唐。救恩的开始是基于恩典,不是信在前,而是先有恩典临到被拣选的罪人,恩典在罪人身上生发信心的功效。信心是恩典的果子,恩典是信心的根本。这一点我们必须搞清楚,否则由此产生的称义观必定是错误的。
唯一的救法这个观念,我们有必要对人的认识做一个回顾。人已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在始祖犯罪之日,人认识神的功能失去功效。耶稣对尼哥底母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象尼哥底母这样有地位有学问的人,他也不能凭教育修养寻找救恩的途径。耶稣面对他的问题,非常明确的说:“你必须重生,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节)。以弗所书2:1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死就是与神隔绝,死就是与神沟通渠道的报废。我们必须承认人类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不面对这个事实,人的得救就无从谈起。既然如此,就可以理清称义真理的思路了。一个死了的人,是无法明白救恩的,当然更谈不上信基督了。神拯救人的步骤第一步必定是起于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产生信心在人的里面,上帝放在人里边的信心使一个罪人从新产生了一个认识神的功能在人的里边。信心就是上帝在人的里边再造的认识神的功能器官。有了这个工具,人才能得着救恩。
唯一的救法在谈以弗所书二章8节下半节:“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如此,我们就非常清楚看出,这里所强调的神的主权和恩典。恩典是神所赐的,信心也是神所赐的。正像二章9节所说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本节结语:
救恩全是神的恩典,人绝无靠自己得救的可能。救恩是神恩加人信的观点不是基督教圣经的真理。被拣选的人是在圣灵里重生,在神恩典的再造里成为得救的人。不是信使我们称义,也不是人仰望他的恩典,是他的恩典主动的,不可抗拒的临到被拣选的人。
唯一的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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