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刷新认知,一个尚不到十岁,准确说是七岁的女孩,竟然把一个四岁男孩直接推入水井……看二者的关系,就算不是姐弟,应该也是近邻,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呢?好在后来小男孩被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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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称他们并不是先前猜测的姐弟关系,而是邻居,平时也不存在矛盾,结果就是这种操作。虽然男孩最终被救起,虽然听说双方家庭和解,但事情真的就此结束了吗?男孩心里没有阴影吗?十里八乡的邻居还会夸女孩天真无邪吗?同学们怎么相处?老师们怎么看?
这让我想起了昨天的一幕,两个八岁左右的女孩在一起玩耍,两人因为比谁画的画更好看,结果大打出手,其中一个叫嚣着要掐死对方,另外一个更是直接找出打火机说要烧死对方,好在及时被家长制止了。据说这也是一对经常一起玩的好朋友,小小年纪,怎么就这么大的仇恨呢?
也许很多人觉得小孩子打打闹闹无所谓,毕竟年龄小嘛,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没有相关意识。这话乍一听也不是没有道理,但细细想来,谁人无少年,哪一个人不是从肉嘟嘟的小屁孩长大的呢?
大大曾说,要扣好人生的扣子,尤其是第一个扣子。年少无知不能成为少年犯罪逃避惩罚的挡箭牌,而身为父母也需要更多的关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当然,前提是父母自己要有这方面的意识。
如果一句“对不起”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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