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出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的闹剧,在网上备受热议。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丈夫秦玉河和妻子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假离婚」,结果却弄假成真,秦玉河另娶了一个媳妇,并羞辱李雪莲是潘金莲,为了这句话,李雪莲开始了长达20年的上访之路。
- 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
今天要说的这场闹剧,也是一起由「假离婚」引发的纠纷。
据小琴(女方)陈述,自己与方某(男方)2014年结婚,次年小琴前往北京工作,男方在包头,两人异地。怀孕后,小琴辞去工作来到江西某县婆婆家待产,2016年9月,两人的孩子出生了。
从此,方某的套路开始了。
由于小琴的户口在老家,方某是北京的集体户口,方某遂提出「假离婚」,且抚养权归他,以便给孩子在北京落户。每个母亲都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小琴没多想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了。
重点来了,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并没有分割财产,小琴也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因为,她认定只要搞定了户口,两人就能复婚,神不知来鬼不觉。
可谁曾想,天偏不遂人愿!
2017年4月,等孩子的落户手续办好,小琴提出复婚,方某却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不同意复婚。
这时,小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她被净身出户了,就连日日夜夜哺养的孩子,抚养权也不属于自己。用小琴自己的话来说,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一切太荒唐了!」
事件的真相还远不止如此!
离婚手续办完后,方某随即增持了公司的股份,并成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而这一切,都和「前妻」小琴没有关系了。
婚内,小琴和方某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小琴出了8万元首付,房产证上却写着方某父母的名字。
最令人发指的是,小琴无意中从婆婆的手机里发现,方某已经和别人领了结婚证,现任已怀孕三个月。原来,这一切筹谋,婆婆早就知道了。
方某要求自己的妈妈关心一下新媳妇,他说「别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外人,毕竟她现在有了我的孩子」。
方某通过一纸离婚协议,把房子、钱、孩子和自由留给自己,却把小琴一脚蹬开了。
整个故事总结起来就是:
渣男运用「假离婚」的手段,
让尚在哺乳期的妻子净身出户。
- 流氓其实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都什么玩意?渣男也太欺负人了!
很快,愤怒的网友就把这个渣渣人肉了,资料如下:
方某,武汉理工大学博士 ,北京大学博士后,参与多项国家级项目,任北京大学包头创新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所长,包头市北大工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包头市劳模,第十三届市政协委员。
呃……这……
不得不感慨:
渣渣即使在北大,他也是个渣渣。
考试只能刷掉学渣,不能刷掉人渣。
国家培养出一个博士后,要花费多少资源和成本?一个读到博士后的高级知识分子,不想着利用学识为国家建设做贡献,却削尖脑袋钻法律的空子,欺骗身边最信任自己的人,堂而皇之谋取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实在是太恶劣了。
所以说:
高学历和高素质,不一定成正比。
- 女人的确可怜,但不值得同情 -
小琴是受害者,但她也不见得有多高尚,她和丈夫携手欺骗政府,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被人半路抛下,倒过头来,却想让政府给她主持公道?
这如意算盘可没打好!
很多人不理解为何小琴这么傻?她为什么要对男人言听计从?为什么如此被动?
其实这女人当真傻吗?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能够预见「假离婚」的风险,哪怕一道灵光闪过,都会让她在签字前慎重提笔。
但她却为何在此事的处理上丧失判断力?
其根源是:她没有经济来源。
从小琴自述的资料来看,丈夫是高知人群、企业高管,而她怀孕后就一直在婆婆家待产。说句不客气的,她一直享受着男方的经济、社会地位带来的优质生活,并企图一直享受下去……直到今儿晴天一个响雷,梦醒了!
我没有否认生育、带娃、做家务的辛苦,我只是想说:对一个女人来讲,经济能力和她独立思考的能力及权力成正比。
在一个家庭里,如果她丧失了赚钱的能力,要靠别人养活,那么,她就丧志了话语权。
试想,一个女人连买瓶酱油都要跟丈夫伸手要钱,还有什么权利说一个不?她不敢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提出任何质疑,因为她要靠他吃饭。
或许,小琴曾对「假离婚」协议有过顾虑,但她只能压抑自己忐忑的内心,安慰自己,姑且相信他吧,他是我老公。
你以为他是你老公,总不会骗你吧?
就因为他是你老公,他不骗你骗谁?
- 法治社会,哪有什么假离婚呦!-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小琴和方某离婚是自愿的,非一方胁迫,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合规,离婚证真实有效……他们的离婚是受法律认可的。
法律上只有离婚和没离婚,根本没有「假离婚」,也没有哪一条规定可以撤销「假离婚」。
钻法律空子的人,
永远不要指望得到法律的保护。
事到如今,还能怎么着?
自已甘愿冒险,就要承担风险;
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所以说,这婚姻的悲剧呐,
无非就是一个渣,一个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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