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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兴趣和训练(35)

杜威:兴趣和训练(35)

作者: 阳光思语 | 来源:发表于2019-11-08 22:31 被阅读0次

          关于心智和兴趣的理论上的错误,虽然表现在学校实施的方面,但这种观念的错误乃是社会生活条件的产物。如果只有教育者转变他们的理论信念,虽然也可以作出更有效的努力,但是,并不能消除困难。

    兴趣,兴趣,还是兴趣!

        学校应通过它所形成的智力的和情感的倾向改进这种社会条件。正是在这里,真正的兴趣和训练的概念十分重要。如果一个人在有目的的主动作业(不论是游戏,还是工作)中,应付各种事物的事实,扩大了兴趣,训练了智慧,这种人就最有可能避免在学术性的和原理实际的知识与呆板的、狭隘的、仅仅是“实用的”实践之间作出选择。

          如果我们教育的组织能使儿童天生的主动倾向在做作业中得到充分的调动,同时注意到这种作业要求进行观察,获得知识,和运用建设性的想象力,那就是改进社会条件所最需要的教育。

          教育的改造,要使学生在运用智力进行有目的的活动中进行学习,这样的改造是一件缓慢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是名义上接受一种教育哲学,却在实践中迁就另一种教育哲学的理由。这是一种挑战;要勇敢地从事改造工作,并坚持不懈地进行这个工作。

    本章提要

          兴趣和训练是有目的的活动的相关的两个方面。兴趣就是一个人和他的对象融为一体。这种对象规定他的活动,并对活动的实现提供手段和障碍。

          要有兴趣,就是把事物放在这种继续不断发展的情境之中,而不是把它们看作孤立的东西。在特定的未完成的事态和达到所期望的结果之间,有一段时间,需要努力改造,要求我们继续不断的注意和忍耐。这种态度就是实际上所谓的意志。训练或继续不断的注意的能力的发展,就是这种态度的结果。

          这个原理对教育理论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这个理论使我们避免一种观念,认为心智和心理状态是自身完成的东西,把它们应用于某种现成对象,就形成知识。另一方面,这个原理使我们避免一种观念,认为教材是某种孤立的和独立的东西。这个原理表明,发展和训练心智,就是提供一个能引起“有目的地从事有事物加入的行动”环境。有了目的和条件都被认识的不断发展的行动过程,常被分割成一方面是独立的心智,另一方面是独立的事物和事实的世界,才会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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