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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颂·维天之命》:谁欠的账都得还

《诗经·周颂·维天之命》:谁欠的账都得还

作者: 花石冈 | 来源:发表于2022-05-10 18:21 被阅读0次

《诗经·周颂·维天之命》:谁欠的账都得还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蕙我文王,曾孙笃之。

关于这首《诗经·周颂·维天之命》,《中庸》尝试着解读了它的前半部分。

《中庸》讲:“《诗》云:‘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

换言之,这首《诗经·周颂·维天之命》到底是说什么的?如果说《诗经·周颂·清庙》所写是周的后人对文王的祭祀,算是后世子孙与文王之间的”人鬼情未了的话。那么,这首《诗经·周颂·维天之命》所写则是为什么要祭祀文王——通过文王将当年文王存在上天那里的福泽拿回来。

依照《中庸》的说法,“天之所以为天也”恰在于它的变幻莫测,文王辛苦经营一生,或者更为推展的讲,文王和他之前的先祖们累几世勤勉谨慎,不断辛苦经营,本该在文王这里看到结果的。但造物弄人,拯救天下生民的大业终于还是没能在文王手上完成。所谓“天之所以为天也”所强调的恰是天道不循常理,总会让人感到意外。至于“文王之所以为文也”,恰在于他的“文王之德之纯”,后人有“诸葛一生惟谨慎”的说法,用在文王身上也是说得通的,这个人纯粹于自己从先祖那里承袭来的历史使命,心无旁骛,努力不已。这个人专注于做好自己,以拯救天下生民为使命,虽九岁一生、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至于大业能不能完成,能不能在自己手中完成,他只是勤勉谨慎的做好自己而已。上天的事情交给上天,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

《中庸》中的“纯亦不已”,《诗经·周颂·维天之命》中的“文王之德之纯”,强调的都是文王之德的纯粹。

“天之所以为天也”常行在人看来的不测风云,“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文王毫不计较只是尽自己所能不断地在上天那里积累筹码。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中记载,宋国的向戎因为盟会的事儿,向宋平公请求赏赐,得到了六十座城邑的许诺。子罕深明大义讲清其中的道理,并且毁掉所赐城邑的简册,使得向戎自觉撤销相关请求。为此,向氏一族怀恨在心,准备攻打子罕。向戎认为当初子罕曾经救过自己的命,对攻打子罕一事心存不安。

当时的君子评价向戎,使用的便是《诗经·周颂·维天之命》中“假以溢我,我其收之”的变文——“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左丘明轻轻松松地调侃了良心未泯的向一把。相对于《诗经·周颂·维天之命》中周的后人“假以溢我,我其收之”的谦恭谨慎,那个良心未泯的向戎实在是有些嚣张、不知死活了。

相比较而言,向戎的先祖在上天那里没有存下文王那样的筹码,他却敢请求赏赐。宋平公给他六十座城邑,他也敢理所当然的接受。完全就是“何以恤我,我其收之”的无畏。“假”是假设、倘若的意思,“溢”是加益的意思。一个是给什么都敢要,不给时还变着法的索要。一个是倘若上天依照它自有的天道,将福泽加益到我身,我会恭恭谨谨地接纳它,其中饱含了当年文王储下的筹码——对于后世子孙的福泽。

深谙其中道理的是谁呢?

——“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文王那无量的顺惠之德,让后世周王们有了不断加益、使之笃厚的基础。

谁欠的账都得还,哪怕是上天。

这大概就是天人之间,和合共生的共持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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