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用了一周的时间读完。
真的有一读下来就不想停的感觉,因为我个人就十分喜欢以前的任何时代,那种历史的厚重感,深深吸引我。
时代的不同转换,人物的设定也是不同的,像许三观,由一开始不喜欢一乐,逐渐随时间的推移,一乐成了他最喜欢的孩子,他不像二乐那样随母亲,整天话痨似的说着东家长西家短的,反而他最喜欢跟着许三观。
许三观一开始觉得当乌龟当烦了,毕竟左邻右舍都总是说一乐不像他,他便不想再养别人家的儿子了。但是,到了关键时候,是他,这个后爹卖血给一乐摆平打架的事。
遇上灾年,又去卖血,许三观不想请外人吃面条,就让一乐买红薯,自己带着妻子和另外两个儿子去吃面条。
一乐为此要离家出走,许三观在半夜终于在离家不远处找到他,虽然嘴里一直骂骂咧咧的,但是他背着一乐,这个妻子与别人的儿子去饭店吃了面条。
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一乐的亲爹出事后,许三多两口子还让一乐来叫他亲爹的魂,但是一乐一直只认许三多为亲爹,许三多内心的最后一块坚冰就是在此刻碎了的,他让一乐叫完以后,找到一把刀,往自己脸上刮了一道,流了血,对着左邻右舍的好事之人说以后谁再说一乐不是他儿子,就动刀子……
终究还是把一乐当成了亲儿子,而后又为了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命丢了,还好,一家人挺过了那段艰苦岁月,好日子也来了。
一家人依旧是那几个,没少谁,多了儿媳妇,三个儿子都在城里。
每次看到许三观卖血,我都心里一揪一揪的,真的很怕他死,虽然他只是一个底层人物,但是他很伟大,为了这个家,差点把命丢了。他是英雄,那个小家的英雄。
余华的作品,要看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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