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是一个钢筋水泥的森林。 ——题记。
肄业后,我跟随我爸来到了北京,这个我所居住的城市,我想我一定会老死在这个地方,因为他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我爸作证,我来北京的两年多,每年都在变化。由腼腆变得健谈,由孤独变得充实。这其中的缘由大致可以用“花期理论”解释,每个孩子都是一颗种子,每个种子都有花期,有的来得早,有的开得晚,有的花期长,有的花期短,有的一生不会开花,因为他是一课大树。我迎来了我的花期,我漫长的等待之后终于迎来了生命的绽放,我于是变得更优秀,更好,我享受着他带给我的变化。
我不停地追寻,追寻生活的意义,追寻家的意义,追寻城市的意义。相比之下,城市的意义更加短浅,接下来就让我谈谈我所理解的城市。
正如题记,城市首先是一个钢筋水泥的森林,他外貌冷冰冰,容纳了天南地北来的人口,我作为其中一个小小的分子,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份属于我的工作。虽然辛苦,但还算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不至于入不敷出。我的住所在公司里,不用我疲于奔命的租房子,也不用奔波劳碌地往返于住所与公司之间。我爸还在这里买了一套房,每月按揭,生活有了盼头,便觉得找到了归宿。
城市提供我们衣食和住行,和农村迥然不同的是,他是一个一个以商品流通为主的场所,而农村靠的是自给自足。以下的情况可以形象地表述这一点:一般在城市,工资往往比农村高,花费也大,置办一个东西钱也就所剩无几了,但是享受着优质的服务;而在农村,收入全靠种地,到秋收时才能获得报酬。在农业技术发达的今天,基本可以做到旱涝保收,而一年每亩地只得1000块以上,远远低于城市的工薪,但相应的,花的也少,除了买种子,化肥,农药,几乎还在1000块不满,这钱算是留在手里了,只是吃的用的只能靠地里的作物,谈不上什么优质服务。
在城市的人,偶尔会孤独脆弱,但这是常态。在这一个新开辟的环境里,有新的竞争,也造就了一批批新的人才。我不敢自诩自己是人才,但至少不是渣滓。我有珍惜的,喜欢的,坚持着的东西。
我在这里也就算个工薪阶层。没有很高的收入,但幸运的是我并没有饿死,而是像小强一样挣扎在温饱线上。
(其实有点言过其实啦,没有我说的那么惨啦,有点夸张啦。)
在这儿的两年,每一年的新年愿望都是“希望我能变得更勤快一点”,是的,勤快一点,再勤快一点。
而现在在我爸眼中的我已经变得很优秀了,从他对我的每一次谈话可以体会得到,最近几次和我的谈话都是“最近这段时间都表现的很好”,我追问他有什么要说的,他才会说出某一个细节,我回想,确实这个细节做的不够好,然后就努力地在以后的时光里做好。
我相信我会变成别人喜欢的样子,众望所归。

而我呢,将会在这里一直变老的,下个路口再见吧,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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