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闻报导:最近一段时期,某市的离婚人数直线上升。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4月份,结婚登记总量为4187对,离婚数量为3524对,离婚总量为结婚总量的84%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选择离婚?是这届婚民操蛋?还是疫情平缓后的“报复性离婚”?亦或是另有什么“鬼花样"?
对此,新闻报导中倒是没有什么令人兴奋的“花边新闻”。但是,虽然新闻报导中没有什么“花边新闻”,却不代表离婚这件事没有“鬼花样”。
网图排队离婚,侵删据说,汉语里直到晋代才有了“离婚”这个词儿。虽然“离婚”这个词儿出现得比较晚,但是,离婚这件事儿却源远流长得很。主张“大婚,万世之嗣也”的至圣先师孔子离过婚,兵家鼻祖、百家宗师的姜子牙也离过婚。而且,孔子的门徒们不但继承了这位至圣先师的儒学衣钵,也继承了他离婚的优良传统。更而且,在继承中又有所发扬,把这个婚离得是花样百出。
中国古代的男人们地位高崇,要想离婚,不用到民政部门去办理什么离婚手续,一纸休书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这纸休书也不是随便写的。因为中国古代虽然法律不健全,但礼法健全。比如离婚,就有所谓“七出三不去”之说。
所谓“七出”,就是说如果老婆有如下七种不良行为之一,丈夫就可以提出离婚。这七种不良行为分别是:
一、故意不生孩子或不会生孩子的;
二、喜欢偷人的;
三、喜欢偷东西的;
四、不侍奉公婆的;
五、喜欢扯“老婆舌”搬弄是非的;
六、嫉妒丈夫的小三小四的;
七、得了新冠等恶性疾病的。
我所谓“三不去”,是指老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丈夫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一、娘家已经没有可以指望的人了;
二、与丈夫一起为公公婆婆守过三年之丧的;
三、结婚的时候是个穷光蛋,后来成了“土豪”的。
白居易在地方任职的时候,就曾审理过一桩离婚案。
每天,丈夫在田里劳动。中午时分,老婆做好了饭菜,到田地去给丈夫送饭。但这一天,精疲力尽又饥肠辘辘的丈夫,却左等右等也等不来送饭的老婆。
丈夫一气之下,拖着疲惫的身驱,带着满腔的怒火,跑回家问个究竟。老婆说:我本来是给你送饭去了。但半路上偶遇了我那好几顿没吃饭的亲爹。于是,我就把本该让你吃的饭,送给我的亲爹吃了。
丈夫一听,火冒三丈,非要和老婆离婚。老婆不服,说我也没违反关于离婚的“七项基本原则”呀?凭什么和我离婚?二人争执不休,于是告上衙门。
白居易听完二人的案情后,坚决支持老婆不想离婚的请求。其理由,也是因为老婆并没有违反关于离婚的“七项基本原则”。不但不违反,老婆的行为还充分体现了孝道。所以,不但不能离婚,还要对这位老婆提出表扬。
但是,并不是所有离婚的人都能按照关于离婚的七项“基本原则”办事的。不信?那咱就回过头来说说孔夫子的徒子徒孙们。
孔子的学生曾子,有一天突然想吃梨。曾子是名人,所以吃梨的方法也有名:他要吃蒸梨。于是,他的老婆就去给他蒸梨。梨蒸好了,老婆毕恭毕敬地把梨端到了曾子的面前。可曾子一口梨吃下去,却马上又吐了出来,而且还边吐边吼。老婆忙问为什么。曾子说梨没䒱熟。老婆说那我再蒸一遍。曾子说不用了。老婆问为什么呢?曾子说因为我要和你离婚。
老婆一听,马上问曾子:“妇有七出,不蒸亦预乎?”意思是说,离婚有七项“基本原则”,梨蒸不熟算哪一条?曾子说:“蒸不熟而已,何问其故乎?”意思是说,我就是要和你离婚,还问理由干嘛?
曾子休妻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曾子的学生吴起,不但学习成绩优异,还有一个秀丽端庄又心灵手巧的老婆。有一天,吴起拿回家一条漂亮的丝巾,并吩咐老婆照着这条丝巾的样式,再织一条一模一样的。吴起的老婆发扬大国工匠精神,起五更爬半夜地织丝巾,并严把质量关,很快就织出了一条比原来那条更漂亮的丝巾。但吴起一看见丝巾,不但对老婆的辛苦和劳动成果不加赞美,还以丝巾织得过于完美为由,活生生地把老婆休掉了。(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