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桑拿和雪地打滚交替数次以后,我们光着身子在户外抽烟,雪地上白桦树高耸入云,枝桠间繁星栖居,仿佛千手千眼的妖怪,我把烟头掐灭,跟哥们说:“嘿嘿,西伯利亚的冬天,也不过如此嘛”。
半天之后,我会改变这个看法。
2、
睡了四个小时,我很不乐意,但还是爬了起来。毫无准备地,我要到西伯利亚的丛林里,打猎。
换上大叔D提供的“猎人装”,吊带裤紧紧套住高筒雪地靴,里三层外三层,穿成个“熊”样,但愿不要遇到跟我长相类似的“玩意”。
出发时,天还黑着,汽车在森林里的雪径上“游走”,气温是零下二十八度。
汽车里有暖气,但寒气不断发起侵袭,我的身体是他俩交战的地方,战事难解难分。日出后,暖气终于把寒气御于车门之外,我为他高兴,寒气在窗外愤愤不平:“有种你丫别出来。”
3、
驱车一个小时,天色微亮,我们到达“猎人之屋”。一块喝杯热茶,登记枪支证照,商讨下“作战计划”,两拨人分别跳进一辆旧式苏联小面包和一辆迷彩吉普,公路开了十几分钟,进入山路,积雪颇深的土路,车子经常打滑漂移,抱着枪的人员东倒西歪。开车的老头叼着根烟,神情淡定地打着方向盘,这神情缓解了我的紧张——就当是玩“过山车”了。
打猎前,集体下车,晨光熹微,染红了半个丛林。一老头用手一扫,雪花飞溅,地上露出了一块木板,他从怀里掏出一瓶酒,一个人拿来酒杯,另一个人拿出一块九成肥的肉,腰间拔出猎刀,切了起来。
接着一人一杯“出征酒”,酒很烈,滚过喉咙食道到达胃里,够呛,够爽。喝完立即扔块肥肉进嘴里,我挑了快最小最瘦的,干冷干冷的,勉强能吞下,五个小时后我开始后悔——后悔没吃块又大又肥的。
酒后车子继续往森林里开,白桦林越来越密,寒气越来越重。我们分拨下车,三三两两地结队出发,我跟大叔D一组,他儿子跟我同龄,一路走下来,我的感觉更像是我的儿子和他是同龄——意思是他体力太好了。(我当然不愿承认是自己体力差)
战略大概是有人吆喝打枪,惊动猎物往一个方向跑,其他的人分批围捕和射击。我俩一杆步枪,一杆散弹枪,先原地待命,大叔说,“听到枪响,我们就出发”。太阳还没晒到,空气清冽,我鼻子和脚丫发冷,几分钟后,脚趾头发涨,变得麻木,我蹦蹦跳跳地使劲跺脚,“可别猎物没打到,先丢了几根脚趾呀。”
枪响出发, 但没什么收获,大部队汇合,“这座山完全没货,脚印都没啥的。”几个大叔就地换衣服,另外几个往他们身上泼雪,后来我才明白当中的意义,我是说“换衣服”的意义,泼雪没啥意义,就是恶作剧。
3、
休息时跟一猎人大叔聊天,他拿的双筒散弹枪,会点英文。
“你是共产党员吗?”,
“不是”,
“我是”,他得意地说。
“If you want to f**k for funny, f**k yourself, then you can keep the money.”握手时他说,
“这是个笑话?”我有点懵。
他可能觉得我没听懂,又重新说了一遍。
“Ahuyena”(哥们以前交过的一个词,意思是fxxking good,跟我说不要乱用,朋友间开玩笑用的,我觉得这是个合适的场合)说完我就笑,我觉得我只能把它当成笑话来听了。
他也笑,似乎对自己唯一的英文笑话很满意。
后来他说很喜欢北京,“‘Prostitute’用中文怎么说?”他问,
我想我或许明白了前面那个笑话是怎么来的了。
我还想起另外一个猎人的笑话,一个俄罗斯的学者和猎人外出外出猎熊。一头熊冲过来,猎人拔腿就跑,学者朝熊开枪,熊应声倒地,学者嘲笑猎人的怯懦。猎人悠悠地说:“蠢货,这下咱得把这头熊拖十公里回家了”。
4、
我们跳上车,沿途查找动物脚印,换一个山头,第二次“围剿”开始。
进森林前,D让我把马夹脱下,相机包也扔下,我脱了马夹,说相机不碍事,后来恨不得把相机给扔了。
这一趟,我们是搜索猎物的一队,需要不断地走动和吼叫来惊动猎物。
猎人间的沟通除了对讲机,还会用枪声和叫声,所以不时会听到“嗷呜”声此起彼伏,我听不懂,但吼声里有种野兽般的粗犷之美,跟西伯利亚雪雾森林那种明净的温柔是对般配的恋人。
大叔D脚程很快,我气喘吁吁疲于追赶,幸好还有另外一个哥们落在我后面,可以假装等他来喘口气。后来那哥们跟咱分道扬镳,我很是依依不舍。
由于人生地不熟,又不懂俄语,我只能紧紧地跟着D,疲于奔命也得死死跟着。中间分头围捕了一次,他往左走了几百米,枪声作为信号,鸟儿惊起,我们分头往前走,但没发现猎物。
雪地上脚印很多,大的小的,深的浅的,大叔跟我解释这都是些什么,我只听懂了鹿和狐狸。沿途下来,也就看到一只狐狸和几只鸟,我开了一枪,什么都没打着。最后我没受伤,动物也没受伤,皆大欢喜。
打不到猎物,猎人改行,成了“采花大盗”,大叔摘下几根黑色的枯枝,他凑近枯枝嗅一下,有种猛虎细嗅蔷薇的温柔,“春天来了,会开出美丽的红色的花。”他笑着说。
4、
接下来是连续三小时的雪地跋涉,爬山穿林,雪地里每走一步都得抬高腿,越到后面越觉得是在训练高抬腿,大叔健步如飞,我气喘如牛,而且稍微喘口气就会落下很远很远。
一开始我总觉得是我缺乏经验地缘故,所以不断地研究大叔的抬腿方式和脚印痕迹,发现他抬腿没有太高,而是踢着雪前进时,我感到兴奋,觉得这样的确好走很多,半个小时后,我又开始落后——算了,不找借口了,我还是承认体力不如人好了。
不断冒出地汗水使衣服越来越重,口里呼出的热气又不断使眼镜片结冰,而且我不仅是累,还饿,还缺水。最担心的是,我们似乎是有点迷路了,大叔通过对讲机让已经出去的队友射击,通过枪声辨别方向,走了一个小时,似乎还有很远。
后来,我饿得抬腿都没劲了,一不留神就被树枝绊倒,绊倒后干脆翻个身在地上躺一会,观赏枝桠在天空写下的诗。再后来,大叔也没啥劲了,我们吃起了雪和干瘪得只剩下皮的野果,雪还挺好吃的,跟冰激凌差不多,但不敢吃多,怕把口腔黏膜冻坏了。
在我的大腿肌肉开始抽动,将要痉挛之前,咱总算走到了有车轮印的路,我几乎想躺在马路上以示庆祝。
上车时我腿脚不听使唤,摔了下来,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我尴尬地咧嘴,但感觉很舒服。
5、
回到“猎人之家”,大伙纷纷拿出装着热茶的水壶,大列巴,火腿,肥肉,边大快朵颐边骂着今天的破运气。
我有点发冷,汗水漫过三件衣服跟外套缱绻缠绵,而我只有一件格子衬衫可换,正惆怅。另外一大叔从后给我披上他的大衣,再给我倒上一杯热热的咖啡,“雪中送炭”,暖胃暖心。
6、
回去的路上,在换鞋时我小腿抽筋,我把脚板往上翻,咬牙忍着。远处落霞美艳,近处房子亮起灯火,炊烟升起,边上两杆猎枪安静地躺着,我掰着脚板,想起的竟然是《廊桥遗梦》,当摄影师金凯终于扑倒了女人时,他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了满世界奔跑的意义,那就是为了来到这个地方,来爱眼前的这个女人。“像一个老猎人远行归来,看到家中的篝火之光,所有的孤寂之感一下了溶解了。”他说。
当然了,我只是想到这么一件事而已,不一定就是没有什么才想什么的嘛。
7、
总的来说,打猎,尤其是冬天的西伯利亚打猎,对我而言,是另外一件想象比实际要浪漫很多的行当,尽管不算浪漫,但体验一番也还是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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