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0 百丈禅师

作者: 060宋丹 | 来源:发表于2017-07-03 23:10 被阅读0次
    37/70 百丈禅师

            百丈怀海禅师(约公元720~814年),是中国禅宗史上的重要人物,唐代禅宗高僧。本姓王,俗名木尊,福建长乐人。是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

            唐中叶后,由于旧教规和戒律与禅宗发展存在尖锐矛盾,于是怀海便大胆进行教规改革,设立了百丈清规。为禅宗发展扫清障碍,对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是续慧能大师后又一佛门大德。

    《丛林要则》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处众以谦恭为有理。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百丈禅师 百丈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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