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备《我的叔叔于勒》时就探究了文本中若瑟夫这一叙事视角,都认为这一视角比较独特,是短篇巨匠莫泊桑表达的高明之处,以儿童的视角透视社会现实,感受人情冷暖,以儿童的名义呼唤属于人性本真的真善美。
也正是基于这个儿童视角,逐一削减了教参上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也驳斥了人文主义学者提出的关注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小市民辛酸的主题倾向,转而定位呼唤亲情,呼唤真善美的主题。并且特别地补充了小说在编入课本时编者删去的开头和结尾段,以此来映证作者是从可贵的儿童视角来透视社会现实,呼唤人性的真善美,呼吁亲情的主题。
在具体的执教过程中,更是发现了约瑟夫这一视角的独特与可贵。先看题目,为什么是“我的”叔叔于勒呢?如果去掉“我的”会有何不用呢?这个“我”在文中有何作用呢?难道仅仅是作为本文的叙事者、亲历者和见证者吗?仅仅是一个穿针引线的人物吗?是一个全知的视角吗?就像鲁迅的《孔乙己》里也有一个“我”,就是咸丰酒店的小伙计,孔乙己故事和命运的叙事者、亲历者和见证者。如果仅是这样,题目完全可以改为《叔叔于勒》或者《于勒》,何必个“我”呢?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我的叔叔于勒》中的“我”是一个儿童,而《孔乙己》中的“我”是一个伙计,两个“我”与所写人物的亲疏关系不同,“我”的身份也不同,叙事效果自然不同。
若瑟夫是个儿童,儿童有什么好处呢?他看待世界和人物社会关系没有成人那样注重利益厉害关系,他有着儿童的纯真,能说实话。就像《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个孩子,没有任何顾忌的喊出了皇帝其实什么衣服也没有穿的事实,说出了他眼睛所看到的真实。所以作者选取若瑟夫这个视角,就是因为他还是个孩子,在他身上有着儿童的纯真。就连他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偶遇于勒后极度紧张进而不知所措大骂于勒时,极其害怕被女儿女婿知道,处处小心时,居然可以当着约瑟夫的面进行,完全不顾及儿子约瑟夫的存在和感受,更甚至于让约瑟夫去完成他们极力避免的事,让约瑟夫充当他们的帮手。为什么,就是因为约瑟夫还是一个孩子,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没有想到,孩子也有孩子的看法,在约瑟夫这个孩子的眼里,没有穷于勒叔叔和富于勒叔叔的概念,只有叔侄亲情。所以当他得知卖牡蛎的是他的于勒叔叔时,他忍不住细细的端详他,看他的脸,看他的手,看完后在心里因为同情而默念:“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其实,潜台词是这是我的亲叔叔啊,他现在怎么沦落成这个样子了,而我什么也帮不了他。进而不顾家境的贫困,未经父母的允许或者说是顶着被父母批评的风险给了他十个铜子的小费,希望可以尽一点儿侄子的心意,可以帮叔叔一点。这是一种非常逼真的感觉,也是小说最打动人心的部分。
再来看编者删去的开头和结尾,不难发现,其实这篇小说的讲述着是成年后的若瑟夫,是作者的朋友,文章是以成年的若瑟夫来追述这件事情。若瑟夫因为对叔叔于勒事件的深刻记忆,每看到一个要饭的就要给他五法郎,这是儿童印象经过时间之筛后留给成人的痕迹。
从成人约瑟夫的所作所为可以感知到儿童记忆对人一生的影响之深,也进一步感受到本文通过儿童视角来透视社会现实,呼唤真情的力度与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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