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应该怎么样去解决?
- 股东文化和利益相关者文化,两种解决方法的利和弊。
英美股份制公司里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微妙关系:
董事会和经营团队之间的关系,和和气气的好,还是比较对立好?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
- 太和气:董事会起不到监督作用
- 太对立:经营管理团队不能轻装上阵发挥所长,为股东谋福利。
为处理这种微妙关系而衍生出的两个治理原则:
- 信托原则
- 商业判断原则
一、信托原则:一仆不侍二主
信托原则(Fiduciary Principle)是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而言的。
- 凡事都要替股东的利益着想,委托什么就完成什么,不能欺骗、违约。
- 时刻把自己代入到企业所有者的身份、立场和利益来考虑问题、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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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原则强调的是经理时刻要以投资人的利益为最高原则。
- “一仆不侍二主”,心中不想别的,就想着自己的投资者。
二、商业判断原则:用入勿疑,疑人勿用
1、商业判断原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是针对股东而言的
- 企业的所有者既然请了专业团队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就要信人家,别添不必要的障碍,大胆让人家放手干。
- 如果样样过问,他们就没法做长远规划,无法发挥专业能力。
- 如果经营团队在所有者面前总是畏手畏脚,最终会一事无成。
2、经理层的安全网
在不受压力的情况下发挥所长,鼓励冒险。
- 冒险,不一定成功
- 一点险都不冒,肯定不会成功
3、两个原则是相互矛盾的
- 信托原则:一仆不侍二主,经理要替股东的利益服务
- 商业判断原则:用人勿疑,疑人勿用,股东要信经理,让经理敢于尝试、敢于失败
三、股东文化下,股东和经理之间关系更融洽
1、股东文化和相关利益者文化,哪种文化,股东和经理之间的关系更融洽、互信?
- 奉行“股东文化”的公司
- 大部分经理把替股东服务当做一种默认的、自然的、不用争议的状态,股东对经理的所作所为就特别放心。
- 奉行“利益相关者文化”的公司
- 股东不知道经理到底是为谁服务的
- 股东对经理的所作所为特别小心、处处提防
2、奉行“利益相关者文化”的公司,股东告经理违反信托原则的案件较多
- 一仆多主,由股东发起的、控告经理层违反信托原则的案件更多、更常见。
3、法官难断
- 在股东和经理之间都闹不清的事情,到了法官那里,更闹不清。
- 法官不是商人,没有相关经验
- 法官对商业判断本身是否合理没有多大关心
- 不会因为正确的商业判断而增加收入
- 也不会因为错误的商业判断而减少收入
4、官司无益于企业
这类违反信托原则的案件越多,股东和经理之间的信任关系就越差,企业的经营业绩也就更差。
5、微妙的关系
不能通过文字、规则、口头上说什么来判断,只能通过经理的冒险精神、创业精神、长期业绩来体现。
四、信息不对称程度决定公司融资与管理结构
1、两种不同的融资和管理结构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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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
- 股东数目多
- 经营管理者通常是非股东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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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
- 股东人数少
- 经营管理者通常也是股东
2、两种公司存在明显区别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严重程度不同
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关系的微妙程度不一样
- 炼厂钢即使经营倒闭,价值容易评估,即使是外行,也比较容易看得懂,不容易被骗,
- 能够吸引大量中小股民的投资,所以股东数目多,放心聘请专业人士来经营管理。
- 药厂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高。新药研发周期长、成本巨大,如果倒闭,除了小白鼠、仪器,就是实验数据,难以估价。
- 这种很难看得懂的行业,只能吸引比较少的股东。这些股东一旦进来,往往也参与经营、研发。
3、在边际上妥善解决信息不对称和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的问题,对发展行业中的产品至关重要。
研制新药的公司,不确定性极高,只有世界上最好的体制,才能妥善解决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微妙关系。
课堂小结
1、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
这两个原则分别是针对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的所有者提出来的。
2、与“利益相关者文化”相比,在“股东文化”下,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能够更自然地被经营者和所有者执行,他们之间产生的官司更少。
3、如果因为信托原则和商业判断原则产生很多的官司,企业的经营活动,从企业的会议室转移到法庭去解决,那将会是一个更糟糕的结局。
课后思考
我们一直讲的是企业经理人,他要对那些给钱的人负责、付钱的股东负责,背后是一个默认的判断,那就是钱比经营管理的知识更重要。我给你的问题是:现实生活中真的是这样吗?企业家精神难道不比钱更重要、更值钱吗?为什么?
答:有很多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他们并不是完全为着钱工作的,他们身上的企业家精神促使他们冒险、探索,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获得财富收益和社会声誉。这些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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