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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金刚经》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第六章

红林悟道《金刚经》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第六章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3-05 08:51 被阅读0次

    “世间众生平等”,看似简单的道理,做起来是何其的难,世俗的偏见与傲慢、贪婪与欲望左右着我们,要做到“平等”,首先要做到修行“离相”,但谁又能够真正摘掉有色的眼镜看待众生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着宪法的精神,展现着人类的文明,诠释了对生命与人权的尊敬,可现实中做到人人平等又是何其的难。佛祖如来告诉我们唯有做到“尊重”则可实现平等,尊重法律的尊严,尊重当事人的权益,那么就能尽可能做到平等,但就有人妄念不断,竟敢藐视法律与人权,终究使得“平等”成了一种追求,一种奢望。

    佛祖如来讲完尊重讲经者、听经者与经文后,继续讲道:“须菩提!应当明白是‘人’成就了这最上第一希有之法,经典所在之处,即是佛在此处,这也就是世人要尊重讲经者、听经者、经文三者的缘故所在。”佛祖如来的第二段话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灵,首先,佛祖如来告诉世人及众弟子,是“人”成就是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也就是《金刚经》,这个“人”包括佛祖自己也包括普通世人、路上的修行者、得道的菩萨,还是修炼阿修罗道的恶人,总之是世间所有的人成就了《金刚经》。

    《金刚经》是宇宙间无为之法,其本身是存在的,有没有人它都存在,不会改变。仓央嘉措:

    门巴族,六世达赖喇嘛,法名罗桑仁钦仓央嘉措,西藏历史上著名的诗人、政治人物。其著名的《见与不见》 中写到: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这其中的“我、情、爱”是至纯至高的没有一点人为的因素,形而上之就是无为之法,你见与不见,念与不念,爱与不爱,它都在那里,不以人的意识而改变。

    这就像是宇宙间的一切物理定律一样,其本身是存在于宇宙中的,人类只是发现了它,而不是创造发明它。对于世人来说,“真理”的发现者,真理的传播者,真理的接受者及应用者,和证明真理是真理的反面人物,都是成就真理的人。佛祖如来用“成就”二字,即说明无为法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人的思想意识的结果,人成就了无为法,说明人也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上帝”的产物,进一步说明物质与精神是同时存在的,没有第一也没有第二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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