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土地改革(二)
1950年11月10日,土改试点工作即第一期土改在第十二区开始进行,持续到1951年1月,第12区土改试点结束,共没收、征收封建土地7164.02亩,大小农具4031件,耕畜56头,粮食4.18万斤,房屋265间,分配给1894户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
举科家也分到四亩半地,崇文分到一亩八分地。
1951年2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发出了《关于本市郊区第二期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随之第九、十、十一区的土改工作全面展开。第二期土改按宣传动员、划分阶级成分、征收没收土地、分配胜利果实四个阶段进行。
在土改中,全市四万名少地或无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地主及其家庭成员,也得到与本村农民同等的一份土地,使他们自食其力,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对牲畜、车辆、水车等耕畜和农具的分配,基本上采取在不分散的原则下,有重点地分配给农民集体所有。农具、房屋,按需分给农民。
1951年9月,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对郊区土改工作进行了复查。刚好张连长与通讯员小于就派在杜陵乡工作组。
张连长带着小于来到齐家,看望齐家奶奶,并给小孩子买了一包饼干。
张连长让崇文也参加土改的复查工作。工作组全面丈量土地,查地定产,崇文在工作组内,能写能算,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工作组还向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证,从法律上保障农民对已分得土地的所有权,使广大农民安心发展生产。同时,组织农民销毁封建的旧契约,召开农民大会,庆祝经济上翻身,宣布土地改革胜利结束。
土地改革在全市的基本完成,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国封建制度的根基,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郊区农村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使广大农民逐渐成长为当代西安农村政治运动和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成为农村社会的主人翁。
在划分阶级成分过程中,齐家还遇到了一个麻烦。因为齐家在1932年之前,有土地近二十亩,因为齐家爷爷的去世,土地都租给他人耕种,孤儿寡母,无依无靠。解放前两年,齐家媳妇进门,七家奶奶才将土地赎回,夏忙季节也雇几个伙计收麦,就因为这个原因,有人向工作组反映,要将齐家定为“富农”!
齐家奶奶要求工作组在村内调查,她是怎样熬到了解放?她30岁守寡,养活不了四个孩子,将两个女儿给了别人家,儿子14岁就当学徒,吃了多少苦,下了多大的力气学本领。好不容易给儿子娶了媳妇,赎回土地,夏忙雇人,她给的工钱是比别人家多的。
工作组进行了调查,齐家奶奶说的是实情,在第一次的会议上,齐家的事没有定论。张连长有点儿激动,晚上回去从暖壶向往倒水时,竟然烫伤了脚面,第二天早上,小于悄悄告诉了齐家媳妇。
齐家奶奶与媳妇感激张连长,让他不要为难,她们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湾子村的农会干部最后一致同意齐家定为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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