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知章有一首非常脍炙人口的诗 《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关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我觉得他还好,至少乡音未改。小说里的父亲则已经改了些“乡音”,或者说是努力地改掉“乡音”。
快回到家乡布雷顿角的时候他的喜悦完全溢于言表,激动地希望与自己的儿子,流淌着部分布雷顿角血脉的“我”,分享这份对乡土的眷恋。而“我”根本不能理解父亲的狂喜,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乡音”对他而言,出生地蒙特利尔才是家乡。母亲则是不折不扣的外乡人如故事中的描述,是登上蒙特利尔名流版面的精致都市女人,对布雷顿角非但没有熟悉的好感甚至带有对乡野俗地的抵触。随着返乡,父亲很快在熟悉的地方找到了融入感,无论是喂鸽子时的热情还是对金发粗俗男子的作为的接受,都完全表现出他来自于这片故乡之土。这与母亲强烈的反感和警惕形成对比,让人不禁担心,妻子会不会是根本没意料到自己的丈夫来自这个“粗俗”的地方。
更明显的矛盾冲突发生在接下来与爷爷奶奶的相处中。从故事的描述来看,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相差甚远。“吉尔伯特外公穿白衬衫,深色西服和马甲,胸前还横着金表的链条。”而爷爷呢,“穿着蓝色格子你衬衫,褐色的裤子靠厚重的背带吊着”,嚼着烟草染红了胡须。不难想象,母亲来自大城市的富裕家庭,也正是因为对大城市更好生活条件的需求,亦或者是出于财力雄厚的女方家庭的要求,一家人选择在蒙特利尔定居,几乎没有回布雷顿角。在优越,高雅的环境下长大的母亲或许也担忧过丈夫的家庭出处,极尽所能地用大城市的气息抹杀粗俗的可能性:对“我”听见粗俗话语的愤怒,看见“我”抿酒的紧张,希望“我”穿着体面而不是像“小野人”,对“我”不能按时吃饭的焦灼,都是来自于她的成长环境里刻进了她的性格的本能,本能促使她将自己和自己的儿子与一切“粗俗”隔绝开来。可是对她来说,对一个来自“体面”城市的外乡人来说,这太难了。父亲寻得温情和熟悉的“乡音”正是她拼命要躲避的。几次她催促丈夫回家,这似乎也不能怪她矫情,从一开始便反感而压抑着支撑了两周才提出要求,她说:“我真的很努力了,真的”父亲的回答是:“我真的知道,真的。”
不难想象,来自这样一个地方,父亲必定是花了很多的力气去压抑去改造自己的“乡音”,把自己打磨成更体面更高雅的样子才能够在蒙特利尔这样的城市立足,才能够获得与这样一个女人的结合。本身就不是在以最真实的自己去扮演在大城市里的角色,而这样的女人这样的生活却又正是他所向往的,原本就出于被动地位的关系必定不能给予他太多实现真实诉求的机会。所以面对爷爷的责怪,父亲无可奈何地说:“我努力过,一直想回来的,可是在蒙特利尔不太一样,你知道的。”面对爷爷与母亲的即将爆发的冲突的时候,父亲表现出了进退两难的挣扎。
而父亲有没有真正发生了改变的东西呢?在煤矿工地淋浴的时候,父亲对于爷爷本意与我的玩闹过度警惕,甚至“听起来像母亲”。也许父亲不记得了这也是小时候爷爷和他玩过的小把戏呢?父亲坐在淋浴房的长椅上,用报纸保护自己的西装,不属于这个地方的精致,不属于这个地方的整洁。或许他也有部分“乡音”彻底改造完成了。
爷爷又何尝不能理解呢,正是爷爷费劲心力让儿子们离开故乡接受教育,寻找另一种人生,而结局却是自己没意料到的。爷爷和奶奶都深知整个家庭脉络的走向无法回到从前了。离别的时候,奶奶对“我”说:“孙子孙女中只有你我是永远也明白不了。”爷爷则说:“上次你见我是十年前,再过十年,你要想见我都见不到了。”明白不了,见不到了,爷爷奶奶都在这次与儿子一家的相聚中感觉到了完全不相通的隔阂,而深知,儿子孙子越向远离故乡远离自己的方向靠近,才越能扎根于“更好的”生活中。
火车最终开动了,远离故乡。小说里“我”问父亲:“戒掉烟草很难吗?”父亲的回答是:“很难,可能会比你以后遇到的任何事情都要难。”不止是讲烟草吧。母亲将布雷顿角村民嚼烟草的行为定义为粗俗,也是这样告诉“我”的,而对于父亲来说,这是“乡音”的一部分,他所指的很难,是戒烟草,是改掉乡音,是成为另一个角色。
回乡,已改乡音的父亲从漫漫远路来,发现自己难以在属于故乡;离乡,父亲沿漫漫长路回去,不知此次别离要走多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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