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精进群里因为大家认知水平和阅读水平的提升,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了一种百花齐放的感觉。大大也一往以往的中庸之道,对某些书本和作者的观点给出了自己的声音,这真是一件值得拍案而起的好事,要知道对于大大这种善良厚道的企业家来说,要提出不同的声音其实挺难的。可是刚开始出现了这种自己的声音,就被雷哥同学冠上了“杠精”的名号,大大也自我反省,最近杠精行为明显,深以为鉴。由此想到胡适批判毛泽东的《蝶恋花》:没有一句通的。
1957年5月11日,毛泽东的《蝶恋花·答李淑一》问世了。
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众所周知,这首《蝶恋花》是毛泽东悼念亡妻杨开慧的词,饱含真情,令人动容,故而一经出版面世,便受到诗词爱好者追捧,广为传唱。但文学大家胡适在认真品读毛泽东这首《蝶恋花》后,却做出了这样的评价:“没有一句通的!”
1959年3月11日,正在台湾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胡适,恰好读到大陆出版的一部《毛泽东诗词》,他颇有感触,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看见大陆上所谓‘文物出版社’刻印的毛泽东《诗词十九首》,共九页。真有点肉麻!其中最末一首即是‘全国文人’大捧的《蝶恋花》词,没有一句通的!抄在这里。
胡适说的《蝶恋花》,即是《蝶恋花·答李淑一》,胡适所说“没有一句通的”,是什么意思?
在这篇日记末尾,胡适写下这样一段话:
“我请赵元任看此词押的舞,虎,雨,如何能与‘有’韵字相押。他也说湖南韵也无此通韵法。”
这样看来,胡适“没有一句通的”,最直接、最纸面的意思应该是说“押的韵脚不通”。
那么,仅就韵脚而言,胡适说得对不对?应该是对的,理由有二:
一,胡适虽然提倡新文化运动,喜欢写白话文,反对文言文,但他也熟谙古代文学,深通音韵,甚至写过不少旧体诗词,押的韵脚是不是通,应该不会判断错。
二,就学术研究而言,胡适是严谨的,他不敢过分自信,担心是不是湖南方言可以这样押韵?所以请赵元任来帮忙。赵元任是著名语言学家,音韵造诣极高,说“湖南也无此通韵法”,他的意见应该是不差的。
严格地说,从词的格律角度来看,毛泽东的《蝶恋花·答李淑一》在格律上的确有些问题。
上片“柳、九、有、酒”这四个字同属于词韵第十二部,无疑是符合词律要求的;下片“袖”,同样属于词韵第十二部,但“舞、虎、雨”这三个字却属于词韵第四部,前面的韵脚不同韵,也不是邻韵(既不属于相邻的第十一部或第十三部),这在格律上叫“出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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