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怪、力、乱、神。也就是说儒家学派是不会说一些神神叨叨的灵异事件,当然蛊这种传说中的东西也被归算在内。
据《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文中的百虫即是蝎、蛇、蜂、蜮、蜈这五毒和蛛、蜂、蚕、蚁、蝉、蚯、蚰等各种辅助毒物的合称。将上述毒物中的几种至于特质的器皿中,加之各种辅助的草药最终存活下来且如金蝉脱壳后的生物就是蛊(母)。
提及制蛊术,完全可以写成一本厚厚的民间医学著作,但人们常说的五毒药引,其中任何一种毒虫都可以或缺,唯独一个“蜮”是不能少的。
传说中的蜮是一种禾苗毒虫,是一种在水里暗中害人的怪物,口含沙粒射人或射人的影子被射中的就要生疮,被射中影子的也要生病。这就是“含沙射影”的最初由来。但这说法也仅限于汉人。在岭南部分少数民族的医典中,蜮是制蛊的必备毒虫。当然,也有些蛊不需要它,可那样炼成的蛊母及蛊的能力及生存力都远不如添加“蜮”的蛊。
蜮到底是种什么生物?最初指明“蜮”活动地点是长江流域。有人说它是一种怪物,有人说它是一种活在水中似狐的动物,(所以它也称之为“短狐”),还有人说它是长江中成精的沙石,故能射沙伤人。还有所谓君子说那是男女在同一条河川中洗澡,淫乱的女子占了上风,那淫乱的元气就会产生这种怪物。说到底也没人能说的上蜮的真实面目,只知道它是一种如实物又如影般的未知生物。而这一特点,也贴近了大多数蛊类如幻妖魅的特性。
在湘南湘中及湘西一带有梅山教蛊术、云南有百毒制蛊术、苗岭周边又有各派的民间造蛊术,而各地气候都是适合“蜮”的生存,甚至不少制蛊人可能已经将蜮人工培育。至于其他毒虫就暂且不表,南北皆有,根据毒性不同也各分万千。
据笔者的推测及各种传说的总结,大家可以把“蜮”想象成一种类似“蛞蝓”的生物,也就是去了壳的蜗牛。当然它肯定不像蜗牛那么脆弱,但它的生存环境绝对和蛞蝓一样喜水和湿气。这也是为什么蛊类的传说大多出于南方的原因之一。
当然关于蛊母的具体样子,众说纷纭,到底也没人能说得出大概,我只记得幼时老一辈的人跟我讲,他们有一次迷路在密林里见过一次真正的炼蛊人和他的蛊母。“那人右手伸入某个形状怪异的坛中,取出了一条巨型软虫,那虫足有笔筒那么大,通体肉色,乍一看像是人类的半截手臂,可细看却活像一条煮熟的大肠。只是那大肠还蠕动着,几十只小拇指般粗细的触手分布在它的口器四周,那几只手缓缓晃动着,前几只手中还捏着一块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残肉,硬币大小的口器不停地咀嚼着,不知明的液体从那虫口中溢出,顺着那人的手臂流下。似乎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已经被人抓住一般。‘你们看够了吗?’那人对这几名不速之客诡异的一笑道‘它就是蛊的母体。’”那到底是什么类型的蛊母没人能说的上来,但那十足的画面感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中。在听过那故事之后的我,也曾想试着去寻找那片密林,却始终因各种事由或借口而作罢。但我从未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就像《桃花源记》中的最后一句写到:“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也许真的只有相信的人才会相信,不信的人也只是一笑置之。
至于蛊的用法,人们都以为只需把蛊制成然后放到被下蛊的人家里即可。实则不然,毒虫撕咬吞噬最终产生的生物其实不叫蛊,而是蛊母。也就是蛊的母体,由这个母体产下的子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蛊。蛊与蛊母本不可远离,超过一定距离蛊就会消失死亡,而这个距离也是根据蛊母的体质及生存力相关。这也是为什么专业炼蛊人一定要追加蜮的原因。一般加了蜮且炼制成功的蛊母,母子相离数里也没有影响。而一些劣质蛊母产下的蛊,离了几米可能就彻底无效。所以有些下等炼蛊人在制蛊害人时,就会把盛有蛊母的蛊坛乘上足够蛊母存货的药水和血液后,埋到被害者的家院中,然后再伺机下蛊,这样就保证了中蛊人体内的蛊得以存活,进而害人性命。
说到蛊母和蛊的关系,也有一定的分别。像弱的蛊类一般在蛊母死了,蛊也就跟着消失了。而强的蛊类在蛊母死后,蛊则会继续存活,直至寄住死亡它们才会死。甚至更有强蛊在蛊母死后,寄主也死后,他们会寻找新的寄主继续存活下去。但是强者中也有另类,例如:像血蛊一类的蛊,母子血脉想通,无论蛊和蛊母多强,只要蛊母死则蛊亡。
蛊术被列为黑巫术,和诅咒之流划为一丘之貉。实际上,这是人们对蛊的曲解,但也可以理解,毕竟外人见到的听说的都是害人的蛊。正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当然关于蛊的好事,制蛊人也不希望外传。
曲解的蛊常规人划分为螭蛊、蛇蛊、金蚕蛊、篾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等十多种,均以毒、害人相关。实际上上述蛊类都属于四大蛊种中的毒蛊。其他三种则分别是:灵蛊、幻蛊和血蛊。
毒蛊害人大家都已知晓,这灵蛊又是什么蛊呢?灵蛊的制作虽是用毒虫却选用毒性偏弱或中性,各种毒虫毒性只相克而不相生。最终得出的蛊母通体晶莹透亮,由蛊母产生的蛊就是灵蛊。服用灵蛊的人能增强体质,延年益寿,百病不侵。但是相比较毒蛊而言,灵蛊的制作过程是极其复杂麻烦的,而且成功率格外的低,即使是养蛊好手也超不过三成的成功率,更别说凑齐毒虫草药的周期了。
另一种中性蛊就是幻蛊类,它是一个大类,基本对人体无害,只是会让人精神萎靡不振或精神大振。中蛊者容易多梦,产生幻觉,基本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有害影响,只不过个中滋味却是不太好受。
血蛊与毒蛊相关,制作难度较高,但破坏性极强。它可以范围性传染,且无差别攻击,寄生在中蛊者心脏和血液中,待寄主死亡后会继续寻找新的寄主。“炼毒蛊者害人,炼血蛊者害人害己。”“血蛊一出,村落不留。”都是对血蛊的直观评价。但破除血蛊也如上文一样,只要毁弃蛊母,血蛊也就跟着消失了。但如果下蛊者本身就抱着必死的心,问不出蛊母的位置,也只能等蛊母自己死亡。
蛊母的存活条件大多都离不开血,以血喂蛊是常见的方法。如果长时间不喂养,蛊母也没有自主行动力,于是就会缓慢死亡。整个周期大概几年或上百年。所以,一般的蛊坛越大,内置血液和药水越多,蛊母的存货周期也就越长。
相传五毒教饲养蛊母,是以人喂蛊。就是将蛊母置于左前臂,蛊母会缓慢和左臂相连融为一体。日后想取下只有用特制的药水开刀方可。生为一体的蛊母产出的蛊会从皮下游弋到左手心,然后打手心钻出。如果你遇到举止的怪异的人和你握手且伸出的是左手,那么你得小心一点,他可能是五毒后人,他的手中可能就藏着害人的蛊物。
当然各种蛊母也可以结合炼制,虽然难度较大,但也不乏得出不少妙用的蛊类,例如血蛊和灵蛊的结合就能产生一种无害的蛊类,叫引蛊。幻蛊和灵蛊的结合能产生对人体有益的增异性药蛊。
说到湘南蛊物不得不顺便提及湘西赶尸人。虽然国内不少科普节目,灵异事件探索者,都针对湘西赶尸人进行过探索揭秘,也挖出一大批冒牌的湘西赶尸人。但赶尸这个行当在以前的的确确存在,尸体客栈也是有据可依。之所以要说到赶尸人,实际上,赶尸人就是最早进入到民间的另类驱蛊人,也称引路人。
湘西赶尸人也属于巫术,却被归入了白巫术(与黑巫术相对,白巫术从主观上是想在神秘的环境中预占到未来的情况,或采取有效的方式治愈病魔,给人以健康。卜筮巫术是商周时最常用于诊疗活动的巫术。),可殊不知在白巫术的下面其实就是被归为黑巫术的蛊术在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到底这世道,何谓黑,何谓白?谁又能分得清呢?
说起赶尸人其实就是以前在缺乏马车的老百姓想让死去的人落叶归根就找专门的赶尸道人施法来让尸体自己走动。施法者在前面引路,尸体在后面跟随,直至把尸体送回到祖籍。说是赶尸其实应该是引尸,所以也有引路人这一说法。
由于赶尸路途遥远,跟职业而生便利,所以在各地也随之开设了尸体客栈,用以给赶尸人和被赶的尸体住宿。所以古时岭南住店,客人多是歇于二楼,且常被老板告知晚上无事不可随意出门(以免被吓到)。
凡到小镇上,赶尸匠会摇动摄魂铃或敲打挂在腰间的镇魂锣来提醒夜归的路人避让,同时也是让尸体客栈的老板有所准备,好开门迎接。所以,有些客栈的老板在乱世时会叹气的说:“世道不好,活人死人的活儿都接。”这死人活儿就是暗指的赶尸。
说起赶尸人的的着装特点,皆大同小异。身着道袍,手持引魂幡和摄魂铃,腰挂镇魂锣。这三样法器的名字其实都是为了顺应环境给起的,最重要的两样其实就是这铃和锣,说是引魂也是驱蛊。
有入门学徒问老赶尸匠是用何种方法赶尸,赶尸匠就会笑着说:“青蚨还钱罢了。”读过《山海经》的人应该对青蚨有所印象,传说有一种飞虫叫青蚨,如果人抓到母青蚨,把它的血涂到铜钱上,再取子青蚨的血涂到另外的钱币上。你只要把子青蚨的钱花掉,隔天那些钱就会飞回来。实际上,赶尸匠的暗语就是说,他们用的是蛊母和蛊在赶尸。当然所用的蛊种就是上文中提到的血蛊和灵蛊的结合而出的引蛊。效果和青蚨相似。
赶尸前,赶尸人会在尸体的头部贴上一纸道符,防止符纸脱落,就会再加一顶高毡帽。这符纸中就早已下好了引蛊,而赶尸人的行囊中一定藏着封装了引蛊蛊母的蛊坛,或者有的赶尸人会像五毒教那样将蛊母种到自己体内。然后,启程的时候,以铃为进,以锣为停。当然,赶尸人不摇铃一旦离开了一定距离后,尸体也会紧紧跟上,如果赶尸人走太快离得太远的话,那引蛊可能因为远离蛊母的关系而死亡消失,这是极其得不偿失的。所以,赶尸人在赶尸的时候都和尸体离的很近,毕竟不是专业炼蛊人,赶尸人炼制的引蛊其实也是极其低端的蛊类。
据笔者不完全分析,根据可查证的赶尸人“三不赶”来看,也无不和驱蛊有所关联。
首先赶尸人的第一不赶:“砍头者(无头者)”无论是赶尸还是驱蛊,想要操纵一具死去的尸体,神经中枢是关键。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脑死亡在赶尸人眼中都算不得死亡,可如果神经被破坏,比如脑袋被砍,或脊椎神经断开,那么即使植入蛊也很难顺利操纵尸体行走。很难理解吗?想想丧尸类电影里的台词“唯一杀死他们的方法是爆头或扭断他们的脖子。”
第二不赶:“肢体不健全者”和上一条相辅相成,本来应该是说“下肢不健全者不赶”后来由于某段时间死难老百姓太多,赶尸人也无法全面顾及,就只得更合情合理多限制了一些要求,再后来也便成了代代相传的规矩了。
第三不赶:“范围限制”,其实这第三条就已经说的很明显了:“辰州符”(即贴在尸体额头的符纸)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说什么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之类的都是为了掩人耳目的借口罢了。真相其实就是这个范围内符合这类蛊母和蛊的生存环境,倘若出了界,蛊都死了,那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嘛?
但无论怎么说,赶尸始终仍是一项帮助老百姓的行为,虽然真传已经消失,或有些以“背尸”的方式冒充赶尸,但我们仍要心怀敬意的对那个年代的那些人说一声,辛苦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