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这句话出自著名作家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小说主人公许三观,一生经历了无数波折。年老体衰时,许三观最大的心愿,便是坐在饭馆里,点上一盘炒猪肝,品品二两黄酒。
故事从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的时候偶然听说了卖血换钱的事情,此时他并没有什么生计上需要发愁的地方,但是听人说这可以证明身体健康,就跟着同村的伙伴一起去找到了一位姓李的“血头”。
卖血才能体现一个人身体状况的好坏。
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换到了三十五元钱。
书中,为了活着许三观一共卖过11次血。
他背负过世人都须承受的寻常苦难,也品尝过常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在荆棘横生的艰难日常中辛苦跋涉。
冯仑说:“人生在世,难是常态,要想活下来,就得扛得住。”
许三观前半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最爱的儿子一乐不是他亲生的。
他为人老实本分,只相信妻子许玉兰。直到许玉兰哭着说出一段不堪的往事,许三观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竟然当了“乌龟”,还替别人养了9年儿子……
许三观又愤怒又伤心,让一乐去找生父何小勇,可何小勇却拒绝和一乐相认。一乐回来后,许三观变得更加颓丧。
他爱一乐,却非要装出不爱的样子,因为仿佛对一乐友善,就是在他 “乌龟”这道屈辱伤口上撒盐,这让他内心每天痛苦不堪。
许三观开始故意偏心,带亲儿下馆子吃一块七一碗的面条,只给一乐买五毛钱的烤红薯。可转身,许三观见一乐伤心难过,又马上带他去同家馆子吃了同样的面。
蒙泰格尼说:
“管理一个家庭的麻烦,并不少于治理一个国家。”
家,简简单单一个字,却要经历纷纷扰扰,难免风风雨雨。
在许三观朴素的价值观里,纵使生活再不易,也要让妻儿过得体面。
许三观工作的丝厂每个月会发一副线织白手套,但他三年才换一次。
尽管手套已经破烂不堪,他还是要把新的省下来,回家交给许玉兰。
许玉兰会将拆掉的手套线给自己和儿子织毛衣,这种精线毛衣让他们感到矜贵。
但生活总是一关接着一关,转眼灾荒年景来了。
家里只有玉米粥,可孩子还在长身体,肚子饿得咕咕叫。
许三观思忖再三,又一次去了医院。这是他第四次卖血,用卖血的钱,他带家人们下了馆子。
后来,随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许三观要操心的事情更多了。
二儿子二乐中学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去支援农村建设。一次,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进城,要来他们家吃晚饭。
当时许家只剩两块钱,可如果招待不好队长,二乐的日子就肯定不好过。
想到这里,许三观熟练地往肚子里灌了七碗水,一句话没说,又去卖血了。
按医院规定,每三个月才能卖一次血。但许三观一个月前才刚来过,血头骂他要钱不要命,但他只是沉默。
到家后,许玉兰用卖血的钱置办了一桌子鱼肉烟酒,队长十分高兴,非拉着许三观作陪。
许三观刚卖完血身体虚弱,又见血友因为脑溢血性命垂危,本不敢喝酒。可为了哄队长开心,他还是豁了命地灌下一杯又一杯,直到醉倒不省人事。
许三观不是个能干的男人,在生活面前,他常常无可奈何。
他应对的方式很原始,就是用他的血肉之躯,一次次游走在丢命的边缘。
但无论如何,他都努力让妻儿活得体面,让他们在饥寒交迫时也不丢失生活的希望。
在生活面前,我们都曾是这样的小丑,用各种难看的姿态应对生活的刁难。
有的人不堪重负,狼狈退场;有的人绝地反击,风光逆袭。
但大多数时候,我们会像许三观这样,对着生活笨拙地见招拆招,直到生活匍匐在我们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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