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早上随意浏览简书排行榜,拜读了某老师排名第五的文章。
文章大意是在说/教如何完成日更任务,虽然所谓“日更”对于想强化坚持力的人可能有点用,但某程度上我更认为它带“游戏”属性,日更究竟是不是有意义是见仁见智,不必多讨论。
让我觉得有趣的,是老师对如何去获取简书创作者徽章的说法(如下):
意思好像是说,如果想成为简书创作者,文章就不能写太短,800字就是得奖基本标准,或门槛。
这跟以貌取人会不会差不多是一个道理呢?我的样貌决定了我是不是人才,唯一的区别是,我越胖人家可能会觉得我越不是好材料,但在这里他们说:文章越臃肿就越是好东西。
那么,李白、杜甫之流一定成不了简书创作者了,他们有太多短篇了。可见中华儿女太不思进取不爱创作了,因为从唐朝至今我们仍然读着李白杜甫白居易。
那么,泰戈尔若是每天只发一句话于简书上,至今也怕是难登大雅之堂了,要获得创作者徽章那怕是在做梦。可是,我们为何至今仍为“飞鸟集”中言浅意深的词句所深深折服、感动?
还有林夕呢?王文山、罗大佑、黄霑、许冠杰、李寿全,等等等等的歌词作者呢?难道我们不曾在夜深人静时为这些文字黯然神伤、喜悦落泪?不曾在歌厅里或浴室中用它们发泄情绪、抒发意志,或表白真心并获得一生幸福??很抱歉,歌词太短了… 不好意思,你们都不配做文学创作者人。
何以要将“字数”与“质量”画等号?“800”这个神圣的数字,是怎么定下来成为简书创作者的审核标准的?何以不是88或者520? 不是799或801?八百就是质量的保证?创作的佐证?
简书名曰“简”,似乎却对“简”相当不满意。我读过许多长篇,无疑它们都是极佳之作品;但我更读过许多烂而水的长文,再怎么说都无法证明“字数=好文”这个逻辑。
为何简书“资深人物”偏偏对“800字才能成为创作者”的标准非常买账,更要对它大力推广呢?有多少长文是廢話連篇又內容鬆散的?
反过来说,为何不到800就不够资格称为创作者呢?明明有许多短文、诗歌、歌词都是文采斐然的。难道写的字太少,就不配提创作?
如果是鼓励创作,何以非得制定一个框框,逼着人们去遵守,然后装模作样的称之为“创作”?创作难道不应该是天马行空、推陈出新的?
眼看这篇文章也过了八百门槛了,再废话两句或多吹半天牛应该也可以破千。尽管我觉得这文章言之也还算有物,但自知它根本就是篇水文。
不管怎么说,文章写的长绝对不是罪,杰出者的长篇更是精彩百出、各显风流。但若说长文章才可算是创作,短文章什么也不是,那就有点搞笑了?。
好了,1000字已到手。
各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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